1. 连续三年亏损会被st吗
连续三年亏损会被ST,ST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是S*ST,标志着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ST意为“特别处理”,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ST股票相对来说风险较大,涨跌幅度比其他股票要小,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创业板ST股涨跌幅限制为20%,一般不建议投资者操作ST股票,退市新规规定为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将被ST(取消了两年亏损的要求),若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直接退市,取消恢复上市环节。
拓展资料
一、连续三年亏损如何恢复上市申请
1.根据《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暂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
2.上市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上市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上市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4.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5.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6.上市公司不存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
7.上市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市场中暂停上市公司提出的恢复上市申请或者终止上市复核申请,本所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