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惊现乌龙!一字之差这家A股公司躺枪广告违法,究竟是什么公司有何背景
是海南椰岛公司,背景是国家大型企业。
首先,我先来废话一下。
我先说一下事情的起因。
这段时间,因为椰树集团的招聘广告涉嫌违反了“广告法”,导致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不仅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还给一些企业造成了困恼。
这件事情,因为闹的沸沸扬扬,也吸引了各种媒体的关注,所以海南省的市场监管局也因为椰树集团的涉嫌违法对椰树集团正式立案调查。
在被调查期间,各大媒体也争先恐后的发布新闻信息,而发布的新闻信息让和椰树集团名字较为相近的“海南椰树”集团躺枪,闹了个乌龙,本来是椰树集团被立案调查,但各种媒体错误的判断和调查让“ST椰树”成为了众所周知涉嫌违反“广告法”的企业。
其次,我再说一下ST椰树。
ST椰岛,是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
ST椰岛是国家的大型企业,也就是国企,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拥有悠久历史的海口饮料厂。
ST椰岛是上市企业,目前因为乌龙事件让它实属火了一把,目前的股票价格是9.52元,一直在上涨。
好了,我的废话完毕。
对于此回答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2. 保健品股票,保健品相关上市公司有哪些
1、交大昂立
公司是我国保健品龙头企业,其拥有的昂立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生产的“昂立养身酒”为低度滋补酒。
公司自主研发的乳杆菌、双歧杆菌等益生菌粉,已添加到昂立一号、昂立多邦、昂立优菌多颗粒等产品中。公司还从美国引入多种天然营养补充剂,共4大类33种“天然元”产品,并已投放市场。
作为保健酒及保健食品和营养补充剂龙头企业,受益于国家刺激内需的宏观政策,有望获得超预期发展。
2、健康元
公司是我国保健品龙头企业,已经建立起了集处方药、OTC、保健品三位一体的医药平台,主要产品太太牌口服液、静心牌口服液以及鹰牌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均较高,在国内保健品市场占有较大的份额,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
除了保健品依然占据市场较大份额外,公司的培南(碳青霉烯类药物)业务表现同样突出。中信证券认为,这可能与培南市场整体增速加快有关,特别是美罗培南在欧美专利到期,仿制药可能放量,公司作为国内制剂和全球原料药龙头最能够分享整体市场的增长。
此外,由于部分厂商停产,国内7-ACA产品的价格连续上涨,有新产能投入的健康元也将明显受益。
3、东阿阿胶
公司是全国最大的阿胶生产企业,阿胶年产量、出口量分别占全国的75%和95%以上,掌握全国90%的驴皮资源。生产的阿胶、复方阿胶浆、安宫止血颗粒、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龟甲胶、鹿角胶等六种产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4、江中药业
公司未来发展重点是保健品业务,2010年保健品初元销售收入保守估计有望超过3亿元,另外公司还计划推出1~2个新品,丰富保健品业务产品梯队。未来几年公司保健品业务有望出现爆发性增长的可能,与公司OTC药品业务并驾齐驱。
目前初元的销售队伍,几乎与传统OTC产品线的队伍一样多,正进入爆发期,从OTC类产品的销售增长曲线来看,今年可能接近单产品盈亏平衡,明年进入盈利期。
另外,公司“复方草珊瑚含片”、“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亮嗓胖大海清咽糖”等一系列拳头产品占有极高的市场份额,其中江中的健胃消食片占据中成药消食产品70%的市场份额,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公司片剂生产线是国内最大的片剂单一生产线。
5、海南椰岛
公司是以保健酒业务为主业上市的,保健酒一直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了卖具有保健功能的酒和礼品酒为主的两种营销模式。
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椰岛鹿龟酒为代表,包括椰岛海王酒、海口大曲等一系列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产品群,产品毛利率高。此外,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国家战略,也将为海南椰岛在未来发展中带来强劲的发展商机。
公司的椰岛鹿龟酒定位于礼品市场,属于中高档产品,集中于华东地区,主要走商超渠道。随后,公司推出了中低价位的椰岛海王酒,攻占餐饮渠道。前几年公司保健酒发展落后于第一名的劲酒,但随着主业战略聚焦、产能瓶颈打开、营销思路改善,保健酒增速将进一步提升。
3. 海南有哪些上市公司呢
海南有上市公司21家、挂牌公司3家。它们是: 1.G海虹(000503.SZ); 2.*ST珠江(000505.SZ)、*ST珠江B(200505.SZ); 3.G海药(000566.SZ); 4.G海德(000567.SZ); 5.新大洲A(000571.SZ); 6.G金盘(000572.SZ); 7.*ST东海A(000613.SZ)、*ST东海B(200613.SZ); 8.中钨高新(000657.SZ); 9.*ST寰岛(000691.SZ); 10.G罗牛山(000735.SZ); 11.G燃气(000793.SZ); 12.G海高速(000886.SZ); 13.G欣龙(000955.SZ); 14.*ST罗顿(600209.SH); 15.海南航空(600221.SH)、海航B股(900945.SH); 16.G椰岛(600238.SH); 17.*ST聚酯(600259.SH); 18.*ST一投(600515.SH); 19.*ST华侨(600759.SH); 20.G海盛(600896.SH); 21.美兰机场(0357.HK); 22.海国实5(400005.OCT); 23.华凯5(400007.OCT); 24.南洋3(400023.OCT);
一、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1]的相关规定,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二、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