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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账户涉股票操纵案

发布时间:2022-07-14 20:56:30

A. 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指期货会受刑事处罚吗

借用别人账户炒股,然后给别人提成,主要有两种情况:1。一种简单的合作炒股模式,关键点不在于你得账户,而在于你账户中的资金,等于借用账户的人操作你的资金在市场进行买卖,前提条件是借用账户的人要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盈利能力(起码比你强的多),否则不如你自己操作。
比较公平的利润分配方法为:共同承担盈亏。 很多合作方(很多是主动找你得)提出盈利提成(不管多少),亏损以再次合作给与补亏百分之百都是骗子,一定要注意。
2。主力机构借用你得账户,充入自己的资金,借以分散进入市场资金的单笔额度,尽量消除主力在市场的操作痕迹。主力往往会找很多这样的账户,给你提成也是理所当然,这不是信任问题,关键是你也承担了主力操纵市场(违法)的一部分风险(最少是接受调查)。

B. 操作别人的股票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要视情况而定,是否违法,需要考虑多重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不得借用账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预防不法分子通过借用他人账户,开展使用多个账户操纵股价或进行“老鼠仓”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 黄晓明因为什么涉嫌股票操纵案

8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起高达18亿的天价罚单,被罚人叫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这本来是股市的一则新闻,但却于当天引爆了娱乐圈。原因是一篇自媒体报道称该案涉及到影视明星黄晓明。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决定书中对于案件细节的通报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D. 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对他有影响吗

8月10日,证监会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高达17.9亿元。

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E. 股票账户借给别人被恶意操纵股票怎么办

别随意借给别人。
如果有借户的人有恶意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会直接去找账户本人,证监会如果核实账户的确有操作股价的行为,会把账户禁用,名字进入证监会黑名单后,所持的身份证和本人不能继续炒股。

F. 出借股票账户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均有可能被处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出借股票账户的行为,需要监管机构结合具体交易情形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G. “黄晓明们”是否该为出借个人证券账户担责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精华制药操纵案”的查处情况,没收当事人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根据证监会认定,高勇通过其控制的16个证券账户,在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

根据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20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对照上述条款,虽然相关的处罚对于黄晓明来说无关痛痒,但是应该作出的处罚就必须要作出。当然,这些看似无关痛痒的处罚是建立在黄晓明真的只是出借账户、而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之上的。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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