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被执行人死亡后其名下被法院冻结的限制流通的股票怎么办
继承人去法院申请解冻。该处理执行的,继承的,才能解决。
❷ 妈妈过世了,她的股票账户会冻结吗
放心吧,股票不会被平仓的,只是不能交易而已,分红,股利,送股一样可以拿到的。冻结后只有解除冻结才能行使权力的。
❸ 如果人过世后,证券账户还在,股票没动,他会永远持股吗
股票是有价证券,属于个人资产,类似银行存款的性质,所以尽管炒股的人已经去世了,他的股东账户持有的股票只要没有卖出或者股票未被退市,他的股票永远会持股,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个股子孙后代。
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相比
证券账户其实跟银行账户是类似的,证券账户里面只要还有钱,证券公司无权进行注销或冻结账户,随着时间久了没有登录或者操作会进入睡眠账户。
当然如果这个证券账户10年,20年,甚至30年都没有进行任何操作,随着时间太久,证券账户进入睡眠账户,但尽管进入睡眠账户,股票同样是有效的,最终这股票没人认领估计就充公了。
总结分析
通过上面分析得知,炒股人去世了,还持有股票,如果家人知道账户和密码可以进行操作;反之如果家人不知道账户和密码,只会永远的躺着,直到股票退市或者被充公的那一天。
❹ 老人去世前,把股票账号和密码给了我,现在老人去世了,无法去核对二代身份信息,证券所把账户冻结了。
那死亡证明和遗嘱去法院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需要判决书。公证费确实不便宜,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❺ 股票账户被冻结了怎么办
股票账号长时间不用被冻结之后,投资者可以选择去其它证券公司重新开一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去证券公司的营业部进行激活操作,激活之后,投资者可以继续使用它交易股票。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
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股票账户里的冻结资金一般是指投资者在进行委买入操作没有成交,临时被冻结的资金, 如果撤销委托,就会立即解除冻结,还原为可用金额;如果当天没有撤销委托,需待第二天会自动解除冻结,还原为可用金额;如果这笔资金不是当天卖出证券还返的资金,而是你帐户上原有的资金,则是可取金额,当天即可从证券转银行取出来;如果这笔资金是当天卖出证券还返的资金,则必须等第二天才可从证券转银行取出来。
除此之外,投资者在中签新债时,也会出现冻结资金的情况,即投资者中签新债之后,投资者的可用资金会自动被用作缴纳新债的资金,如果可用资金不足,则投资者账户资金会出现负的情况。
股票账户被冻结之后在重新激活之前是无法再次交易了,通常来说股票账户一般三年之内没有进行过股票交易、且A股账户里没有持有股票账户资金低于100元那么该账户就会休眠。
股票账户冻结不能在网上解冻的,必须通过开户的证券公司解冻,让其帮忙激活,投资者带上身份证去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办理激活即可,如果不使用该账户也可以注销休眠账户重新开户。另外股票账户冻结后不能进行股票交易和银证转账。
假如是单个证券账户被冻结,那么其他的证券账户还是可以用的,假如是投资者名下所有证券账户被冻结,那么所有的证券账户都不能用,单个投资者可以开头3个股票账户。
❻ 法院冻结股票账户多久能解冻
法律分析:解冻时间要看账户冻结的原因,若是密码连续输错导致的冻结,那么几分钟后自动解冻;若是司法冻结,那么需要等到司法机关做出最终处理才能解冻。若是账户6个月不用导致的冻结,那么投资者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后解冻;若是证券公司系统维护或者暂时关闭导致的冻结,那么等证券公司系统正常后解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❼ 股票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股票冻结原因主要是投资人委托买入证券,一部分资金会被冻结。撤销委托,资金就会立即解冻。当天没有撤销委托,第二天资金会自动解除冻结。另外参与打新股,账户的资金也会被冻结,中签支付成功,冻结的资金才会解冻,没有中签被冻结的资金就会自动解冻。
拓展资料:
一、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