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代持需要签什么协议
当投资人对企业进行投资之后如果不愿意进行持股的情况下可以与他人约定代为持股,此时就需要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
一、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有两个:一是需要保证股份代持协议是有效协议,否则,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来确定自己实际出资人的地位,也无法通过该协议来主张权利。二是在该协议有效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关系重大,合同条款应该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成为表里如一的股东,还应该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逻辑脉络: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只能通过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经过名义股东来实现,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特性,因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转正成为名实相符的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便是前提条件。这和公司法关于公司股权向本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的规定是一致的,看来,要是实际出资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想转正还转不了。
三、如果名义股东对其所代持的股份进行处置(转让、质押等等),那么,如果第三方属于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相对方的情形,那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以该处置行为未经其同意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类的缘由)主张该等行为无效,而只能通过双方合同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的内容介绍,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识,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没有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㈡ 哪些股票签属代管协义
超出国家现有法律的股票代管协议都是非法的!
㈢ 我帮别人炒股票,我属于个人性质,已与出资人签订代理操盘协议书,请问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是内容
假如有效,
我给你计算一下.
假如乙方给你100万,你三个月内给他赚了20万,你能分到4万.
假如亏损10万,你也要亏损2万.
与其这样,你还不如直接自己投资10万,三个月内赚2成,就能赚2万.
假如亏损百分之10,你也只亏1万..
你自己投资10万做短线进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线股,轻松进场.100万资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做短线的时候抢点不好抢..
你签订的这个协议,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给他赚了钱,他不给你回报,你只能眼睁睁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给他亏了钱,他凭着这个协议可以找到你赔偿..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机构,然后接受银行托管账户..
自己看着办吧!!
㈣ 股票账户交给别人代管怎么操作
股票代操盘,就是把自己的帐户登陆信息告诉操盘对方,让对方自己操作帐户买卖,这样做的好处是他是专业的,他知道自己如何把握买卖点,能及时找到最佳买卖点操作,有的牛股,能勇敢地操作买入,如果换成散户自己,好多好票自己都不敢买,结果都是错过的,经常买入些弱势股,总以为股票没涨过,安全,可是往往几天后都不见涨一点点反而亏钱的时候,就卖了,这样反复下来,都是亏钱的。
所以说散户不懂股票,也不要总是自以 为是,有的操盘手有实力,能赚钱,还是让他们来操作好些,我觉得给别人股票代操盘 ,主要看帮你操盘的对方是否有实力,能否帮你赚到钱,这是主要的,现在不说违法不违法,如果仅帮部份人亏钱就是违法
版本型号:苹果12 ios4 35.4.12
拓展资料:
可以委托他人代你操作,但是你要注意账户安全,经常监控账户,而且只能让对方知道你的交易密码,不能让对方知道你的资金密码和银行卡的密码。另外还要设置止损线,如果对方帮你操作账户,老是亏钱的,那亏到一定程度,就必须终止这种合作,防止对方把你的损失扩大。 1:首先告诉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2:所以签署的协议不过是君子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说白了,赔了你找他也没有意义,挣了你打死也不给他也拿你没办法,不过一定要做其中希望你注意几点: 1)你的资金永远在你自己的资金账号里,这样不管最后结果如果他无法替你把钱分了 2)和你合作的公司永远只有操作权,你随时要关注你自己的账户,避免被别人当做套现的资金 3)这种委托理财里面还有很多可操作的细节,你一定把细节研究透彻再决定,不要担心会错过牛市,这世界上只有赔光的钱,没有挣完的钱, 4)再_嗦一句:你将来的损失和利益都是你自己来承担,这是最坏的结果。
㈤ 股票账户管理协议啥公司可以做
证券公司。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证券法》中规定,股票账户管理协议由证券公司进行操作,其余公司无权限。详情请咨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信息。
㈥ 股票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㈦ 股票账户是否可以托管
可以。
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
定义
证券托管是指作为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向其提供记名证券的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等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券账户查询挂失等各项服务,使证券所有人权益和证券变更得以最终确定的一项制度。证券存管是财产保管制度的一种形式。
证券托管的原则是对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实行中央存管的办法,并按每一投资者开设的证券账户以电脑记账的形式记载存管证券数量及变更情况。对存管后的证券,实行非流动性制度。对股权、债权变更引起的证券转移,不签发实物证券,而通过账面予以划转。
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公司法人集中托管及投资者指定交易的制度。即,除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有关证券存管业务外,证券公司以法人为单位设立证券托管库,集中托管所辖营业部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到转入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惟一交易点。从1998年4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账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的制度。该制度实施后,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的登记手续和确认程序为:
(1)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公司同意后,双方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
(2)证券公司按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
(3)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当日收市后发出指定交易确认回报并附确认编号,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自下一个营业日即可生效。已选择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有权根据需要将自己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证券营业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除非投资者有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存管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营业部分别托管的二级托管制度,又称托管券商制度。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相关证券存管业务;同时,由证券营业部为托管券商设立证券托管库,负责托管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
目前托管券商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即,深圳市场的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需在自己选定的证券营业部托管,由证券营业部管理其名下明细证券资料。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是自动实现的。投资者在任一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这些证券就自动托管在该证券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利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国内任一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要卖出证券必须到证券托管营业部方能进行(在哪里买入就在哪里卖出)。投资者也可以将其托管证券从一个证券营业部转移到另一个证券营业部托管,称为证券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在原托管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转托管,营业部报盘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在当天(T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传送给转出证券营业部和转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于第二个交易日(T+1日)就可以在转人证券营业部(新的托管证券营业部)卖出证券。
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在确定转入证券营业部的席位代码和地址后,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
(2)转出证券营业部受理投资者申请时,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转人证券营业部席位代码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投资者填写的转托管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将客户联交投资者。
(3)转出证券营业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交易时间内申报转托管。转托管可以撤单。
(4)每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确认转托管数据,据此调整相应证券明细数据。
(5)转出证券营业部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转托管不成功原因。
(6)转托管数据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相应的证券托管再转入证券营业部。
㈧ 股票代购协议怎么写
看了你的追问,明白你的意思。实际上应该是委托股票投资协议,你作为委托人(甲方)与被委托人(乙方)订立。
要点:
1、委托投资金额
2、明确投资的产品(股票、基金、债券、期货。。。)
3、使用的帐户(最好是你自己的实名帐户)就是说由他操作。如果把钱打入乙方帐户,这样风险较大。
4、操作限制条件。一般按照资产亏损到一定程度例如:资产缩水到90%,停止操作(变相终止合同)
5、利润分配或利润提成比例,一般有乙方风险金(通常5-10%)的甲乙双方利润分配比例55,最低64。
6、风险保证金,一般是由被委托人出资,占委托人投资资金的5-10%。这部分收益与亏损不在利润分配范围,例如你出100万,乙方出5万保证金,当总获利达到20%时分配,获利部分合计21万其中1万是保证金获利,不在分配范围(那时人家的钱产生的)。分配20万。
还有的被委托人(极好的高手会要求,提前打给分配保证金(甲方给乙方),这是因为甲方分配时不履行承诺所致,这部分资金一般在分配时相互对冲。
主要是这些吧。
㈨ 委托炒股协议是否有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认识的提高,人们已经不再仅仅把个人的资金存放在银行中,而是开始寻找多种方式储备资金,例如债券、股票、投资房产等等,从而使自己的资金增值,来抵制通货膨胀或作为谋生的手段。个人之间的委托炒股也悄然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盈利时,双方是皆大欢喜,而亏空时,双方产生纠纷,免不了要动以口角,最终诉诸法院,然而这种以股票投资为内容的委托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我认为委托代理行为后果应归于委托人,而委托炒股协议约定亏损由受托方承担;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托炒股中委托方只是临时让渡资金控制权,没有丧失资金所有权。委托炒股具备委托代理及民间借贷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征,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资金融通和资金管理的双重特征,属于无名合同。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只要双方签有合同协议,且其内容无与法律相冲突处等,双方签名后,其合同协议即算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㈩ 我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股票账户保本托管协议,合同到期后,投资公司却倒闭了,也就是跑路了,客户却
你代表公司,就相当于你担保了!担保人在法律上需要付出一部分责任的,如果能找到你们公司的负责人,你的责任就小,找不到全部事情你担多少还需要法院按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