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主板上市的条件
公司在A股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5、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6、最近三年内公司的懂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7、最近三年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8、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㈡ 公司上市要有什么要求,创业板和主板什么意思。。
上市要提出申请证监会同不同意是另外一回事
㈢ A股主板上市条件
区分主板和中小板的巨大差别
次新股的行情一般产生于震荡的常态行情中,在主流热点逐渐消失,新的主流热点没有形成之时,次新股行情往往成为维持市场人气的主要板块。目前,A股次新股主要在深圳中小板和上海主板上市。上市的背景、规模等因素决定了两者的巨大区别。
中小板新股机会把握
规律之一:一般低于首日涨幅平均水平的次新股,在其后的表现中更有机会。操作中,一定注意那些首日涨幅偏低的股票,其机会要远大于其他个股。此外,虽然同属于中小板股票,但股本的差异仍然决定了首日涨幅的高度,比如在流通股本超过6000万股以上的5家中小板公司中,剔除中工国际其首日平均涨幅仅为59.38%,远低于4000万流通股本以下品种的水平。
规律之二:相对于4000万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种而言,尽管6000-8000万股的流通股本要大很多,但其总体也是偏小的,其流动性性比4000万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种好。对于大机构而言,其流动性是决定其投资的一个重要参数,而6000-8000万股的流通股本从后期炒作角度而言,无疑将更胜一筹。何况它们上市首日的定位要低于4000万股以下流通股本的品种,这类流通股本相对较大的中小板股票应该作为上市后期投资者重点关注的品种。
规律之三:行业地位差异并不完全决定其后期走势,如远光软件、瑞泰科技等品种,尽管首日定位很高,但其后期走势无一例外地缓慢走低。但化工类股票中江山化工的首日涨幅较低,后期却成为中小板股票中涨幅最大的品种之一。其关键还在于低起点的股票往往蕴涵着价值低估,在表现相对一般的基础类行业中挖掘黑马是一个方向。
主板次新股机会把握
由于没有小流通股本的优势,主板上市的次新股上市定位拼的是基本面的好坏,其首日定位总体比较合理,特别在相对小流通股本的品种中容易跑出黑马。其市场机会在于:第一,中国国航的破发是一种标志,其后大盘新股的发行节奏有所放慢,当市场环境改变时,此类“受委屈”的公司往往出现爆发性行情;第二,管理层有意让更多的好公司和大市值公司登陆内地股市,一来增加蓝筹数量,二来稳定大盘;第三,股指期货即将在年底正式推出,大盘蓝筹指标股必定会成为机构长期持有的筹码,短期内出现的稀缺性,使得这些股票具有了上涨动力。
㈣ 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㈤ 股票上市条件和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条件,两者是什么关系
股票上市条件和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条件是包含关系。
A.中国的股票市场结构:
沪深主板。
深圳中小板及创业板。
新三板(原中关村股转系统)。
地方区域股转系统。
股票上市条件是泛指,而主板或者中小板上市条件是不同板块具体化的规则。
B.知识拓展:主板上市与创业板上市的主要区别
一、盈利要求不同:
发行人在主板IPO必须达到的盈利标准是:(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这三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
创业板对发行人的盈利要求相对较低。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需要指出的是,这两项业绩指标是选择性标准,只要二选一即可。
二、股本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最低要求是5000万元。
创业板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㈥ 请简述在主板和中小板块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这题求解!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上述1—5项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6)独立性(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7)发行人具有健全、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8)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9)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10)募集资金运用合法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
㈦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有哪些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但资本市场有不同的层次,主要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场内市场即交易所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是场内交易所市场,对应的企业均为上市公司。
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以002开头。中小板上市门槛如下: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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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一、金额不同
1、主板: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2、中小板:是流通盘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
二、指标不同
1、主板: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2、中小板: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三、公司规定不同
1、主板:公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2、中小板: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㈨ 沪深主板上市条件
1. 主体资格: A股发行主体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份。2. 公司治理: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使有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组织和运营必须独立。
4. 行业竞争: 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被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行业内不会出现竞争。
5. 关联方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明显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关联方关系应充分披露,关联方交易应按照重要性原则适当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不存在通过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
6. 金融需求: 发行前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现金流量5000万元以上或累计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并无虚假记录。
7. 股本与公众持股: 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有 至少25%的股份;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可以降低发行比例,但不得低于10%;头发 行人权益清晰,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存在 主要的所有权纠纷。
8. 其他需求: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年无明显变化,实际控制人无变化;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于出资的资产已经完成产权转让,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所有权没有重大争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