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上市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股票上市的目的和条件是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第五十四条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
(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 我国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票上市的条件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提别提醒:由于最近科创板的加入,这些指标将会有所改变,以利于企业正常上市。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③ 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申请流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拓展资料:
上市优势
1、融资
公司融资范围较宽,从低于五百万美元到超过一亿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收购其它公司的“货币”。
2、股票有较高流动性
公司通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提高声誉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国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集中交易的市场结构,较好的流动性,较小的价差和较低的波动性有助于创造、保护及增加股东价值。
3、帮助加强投资者关系
美国证券交易所给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提升股东价值的特制服务来帮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较高声誉和关注度。
交易机制
与其他市场不同的是,美国证券交易所给予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特别注意和支持”,独特的“报单驱动”和“专营经纪人制度”为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④ 上市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股票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经济类犯罪;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股票上市的条件
《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股票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上市后,公司将能获得巨额资金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新的股票上市规则主要对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个进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细化持续披露,有利于普通投资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股票上市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公司则可将部分股份转售给这些投资者,再将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这就分散了公司的风险。
股票上市后便于投资者购买,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变现力。
股票上市必须经有关机构审查标准并接受相应的管理,执行各种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这就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赖,使之乐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同时,由于一般人认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也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如负债)筹措资金。
上市公司为社会所知,并被认为经营优良,会带来良好声誉,吸引更多的顾客,从而扩大销售量。
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有利于促进公司财富最大化。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公开性,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正性,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公平性,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自愿性,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⑥ 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以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
2.通过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然后设立的,或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
其主要发起人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就可以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公司上市财务状况有哪些具体要求?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在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三千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三千万以上;王海英律师强调,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占到20%以上;最近的三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五千万,或最近的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三亿以上。
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
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再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用途,重点是需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拓展资料】
一、公司上市的法律条件
1.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的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低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并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里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述条件可通过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上市公司的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股东享有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来参与和制定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相关方面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未能获得批准,不能进行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环境里的闲散资金,从而达到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目的,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展到了一定规模后,往往会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都是上市公司。美国五百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就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份,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来成为该公司的投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透露公司的资产、交易以及年报等相关类别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必这么做。在获利能力的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有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的能力。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⑦ 公司上市的目的和意义
第一:公司上市能改善财务状况,简单说上市就等于融资,当公司有财务问题的时候,可以融到投资者的钱,而不需要去银行贷款;
第二:我们国家资本市场要逐渐转化成股份制,公司上市符合国家股份制的政策;
第三:上市之后能给公司带来溢价。没有上市的公司,公司价值只是估值。但上市后,股价上涨,公司就会溢价,假设套现得到的就是价值;
第四:公司上市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比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就是想要员工和公司共同创造,所以当员工也是股东的时候,就会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公司上市之后,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这样就能增加竞争力。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定义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
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其他任何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开发行股票并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同时,也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由于上市公司存在着众多的公众股东,法律更加注重其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而《证券法》则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作了具体要求,上市的前提条件是股票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后而公开发行,然后再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等。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