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解析
一、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新准则中对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范围: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认定后,现就成本法的具体核算方法进行探析。
二、成本法下的帐务处理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税法规定应在投资发生时,投资方要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故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能会发生所得税,此时税金要计入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例1]ABO公司2009年3月1日购入D公司股份20000股,购入价每股50元,支付相关税费40000元,D公司表决权资本的10%,ABC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
ABC公司购入D公司股份时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 1040000
贷:银行存款1040000
(二)、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作“应收股利”入帐
[例2]承例1,D公司2009年4月2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元。
ABC公司的投资发生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前,属于清算性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宏大公司20000
三、投资年度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方法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
具体步骤是:
第一,先确定“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第二,再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A)=(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B)。
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时,如果A>0,则为本期应冲减的投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金额为A;如果AB,即计算出来应恢复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企业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本期应转回的投资成本应以原已冲减的投资成本金额为限,即恢复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本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发生额应在借方,金额为B,表示可转回的投资成本。
第三,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在会计分录中分别确定了“应收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借贷方向和发生额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采用倒挤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和借贷方向。
㈡ 采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持有股票期间成本法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
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追加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
(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调整
㈣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
1/、2006年4月5日购入丙公司股份80000股,每股买价12.2元,另支付相关税费3600元,甲公司占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5%,没有其他渠道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
丙公司于2006年5月2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元,5月20日收到(本人觉得应该发放的是上年的,这一步连在一起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0000*12.2+3600-800=978800
应收股利 800
贷:银行存款 979600
借:银行存款 800
贷:应收股利 800
3、2006年丙公司实现净利润60万元;2007年5月4日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5元,5月24日收到 (宣告上年股利,购买日是4月5日,那么1月1日-4月5日式购买前股利,准则规定不在区分)
借:应收股利 80000*0.25*5%=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应收股利 1000
4、2007年丙公司实现净利润80万元;2008年年5月3日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1000000*5%=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应收股利 50000
㈤ 长期股票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票投资的一般程序如下:
(1)除追加或收回投资(例如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外,长期股票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
(2)股票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证券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中属于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例]强盛证券公司20×2年3月5日购人中维通公司股票2000股,每股实际价格15元,20×3年4月30日中维通公司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5元。20×3年5月10日证券公司收到中维通公司的现金股利1000元。强盛证券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20×2年3月5日购人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20×3年4月30日宣布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000
贷:投资收益1000
20×3年5月10日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收股利 1000
但是,证券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 强盛证券公司20×2年2月2日购人海天公司10000股,占该公司普通股总额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0000元。海天公司于20×2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1年度的现金股利每股0.15元。假设海天公司20×2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4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400000元;20×2年实现净利润480000元;海天公司2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强盛证券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1)20×2年2月2日买人股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25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
(2)20×2年5月2日派发20×1年现金股利时,由于强盛证券公司20×1年尚未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15000(150000×10%)元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15000
(3)20×3年5月1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即(450000-440000)×10%-15000=-14000(元)
注: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48000×11÷12=-44000(元)
应确认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取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即(300000×10%)-(-14000)=44000(元)
借:应收股利----海天公司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海天公司14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4000
㈥ 长期持有股票怎么计算
有很多新人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看好一支股票,学习巴菲特,打算长期持有,我到底怎么估算股票未来的收益率。本文所说内容暂时按照未来新人追求15%复合收益率,持股十年,为假设条件。
许多公司从长期来看,盈利与股票价格上涨之间存在着一个近乎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盈利每年增长15%,那么股票价格也很可能按照接近15%年增长率上涨。(制定15%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战胜通货膨胀+无风险利率,以补偿你持有股票而不是固定收益的额外风险)
但在实际购买股票上你到底是取得15%以上,或者是取得15%以下收益取决于两个因素:
(1)公司持续增长的能力
(2)你愿意为这个增长而支付的价格
毫无疑问,如果你以正确的价格来购买正确的股票,获得15%收益是很正常的。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人买了业绩很好的股票却获得较差的收益。因为选择了错误的价位。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价格和收益率是相关的,价格越高,潜在的收益率就越低,反之亦然。
下面我们举三个实际股票的例子,分别是顺丰控股(高PE)
贵州茅台(中PE)
兴业银行(低PE)
他们分属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行业,来估算一下在未来十年之后,都是15%复合收益率情况下,公司所需要的利润增长率等一些重要数据。
在进行计算之前,需要先清楚两个关键而且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条件
(1)十年间的分红将被加到你总收益之中,所以需要根据过去的分红比例水平,推导出未来十年的分红率。
(2)必须要考虑在景气阶段和衰退阶段较高或者较低的市盈率。因为无法预测十年之后公司未来的市场条件,最好选择一个长期以来平均市盈率,或者是参考一些大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平均市盈率水平。
下面进入主题,开始第一支股票,就是目前70倍的顺丰控股的计算。
计算达到15%复合增长率的结果: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目前顺丰控股53元一股的价格,70多倍的PE。15%增长率,十年之后你应该获得的价值是187元一股。
再看下图:
先说一下,十年之后的市盈率,利润增长率,分红率,这三个条件是未来的变量,现在谁也无法准确的给出。图中并没有考虑顺丰配股,转增和定增等实际情况。只是用公式简单计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和想法,我只是从我个人角度主观的推断。十年后公司会变得很大,按大市值公司平均20倍PE考虑。分红率根据这几年的状态推理。给的一个平均40%分红率数据,并不准确,有可能会和实际偏差很大,只是为了阐述观点,不喜勿喷。
继续说,之前第一张图上的实际价格=第二张图上的十年之后价格+分红。
176.41+10.66=187.08在20倍PE情况下,得到十年之后的数据。要想达到15%复合收益率,每年的净利润增速要达到32%,分红率40%左右(如果利润增速高,实际分红率不高的情况下,分红率并没有特别重要)简单的看一下,这种情况下,十年之后,顺丰控股每股收益8.82元,每股股价174.41元,总市值7379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顺丰可以保持每年32%的利润增长,资本市场绝对不会给一个20倍的估值,如果增长率达到这个标准,肯定复合收益率会**超过15%的。你的收益也会很多,但我想说的是,长期保持高增长,难度也是很大的。
第二个来估算一下30倍PE的贵州茅台。
计算达到15%复合增长率的结果:
之前第一张图上的实际价格=第二张图上的十年之后价格+分红。
48.21+10.87=59.08因为银行长期市盈率都不高,已经低了十年了,未来大概率会提高,但我也不会乐观到和发达国家市盈率普遍PE15+的情况,暂时按10倍考虑。可以看到在10倍PE情况下,得到十年之后的以上数据。要想达到15%复合收益率,每年的净利润增速只要达到3.5%,分红率因为银行有监管要求,根据前几年推断给25-30%左右的分红率,简单的看一下,这种情况下,兴业银行每股收益4.82元,每股股价48.21元,总市值10015亿。兴业银行只需要保持每年3.5%的利润增长,复合收益会达到15%的。吐槽一下,兴业银行有发优先股和低位增发的历史,所以会摊薄实际收益率。
根据以上的推断
结论如下:
在未来十年,按照目标达到15%复合收益率的情况下:
顺丰控股需要20倍市盈率,32.5%左右的利润增长率和40%的分红率。
贵州茅台需要20倍市盈率,18.5%左右的利润增长率和50%的分红率。
兴业银行需要10倍的市盈率,3.5%左右的利润增长率和25-30%的分红率。
以上的三支股票主要是从利润增长率的难易程度进行分析,列举了高PE,中PE,低PE三个公司分别分析一下未来的情况。
可以看出顺丰未来如果市盈率降下来,需要很高的利润增速弥补现在的市盈率的损失。而兴业银行之所以只要很低的利润增速,主要也是因为市盈率偏低上升所带来的余外收益。
从长期来看,分红收益水平对你整体收益影响也很大,分红越多越好
㈦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在何种情况下使用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和第四两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是企业在购入作为长期投资的股票时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投资的成本入账。在该股票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成本反映的投资金额始终保持不变。
股票投资上取得的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而不影响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导致了企业期末净资产价值的增加,或发生了亏损导致了净资产价值的减少也丝毫不影响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所反映的成本金额。
(7)长期持有股票期间成本法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㈧ 请问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区别如下:
1、采用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
2、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1、采用成本法核算:
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3)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4)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采用成本法核算:
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2、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或借记),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8)长期持有股票期间成本法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1、购买股份时,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成本反映;
2、会计期末,把在被投资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净损益(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
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
4、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时冲减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帐户。
㈨ 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成本法如何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151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贷: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
㈩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口诀
股利核算口诀:
当年分以前,成本来冲减。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股利减净利,差额细判断。
“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比如96年1月1日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96年5月2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95年度股利,于是投资企业就要全部冲减投资成本。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如果假设例题中96年5月2日分派的股利,还包括本年度的,那么就计算一下属于投资前的部分和属于投资后的部分,前者冲减投资成本,后者计入投资收益。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出题者一般都会假定各月的利润平均分配。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97年以后不是还要宣告分派股利吗,这时我们就可以比较两个值:其一,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其二,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然后判断:
1、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PS: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公告出台以后,就不需要考虑收到以前年度利润作为投资成本收回而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了。
2、前者>后者,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前者<后者,则不用冲减成本,若以前已冲减成本,就将其全部转回,注意并不是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恢复,不管这个差额是否大于、小于以前已冲减成本数额。
整个过程都是借助于在累积股利和累积净利之间求差,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头分配”,从而确定是需要冲减投资成本,还是恢复投资成本。如果不能确定投资成本的变化,也就无法确定投资收益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