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人过世后,他的证券账户还在,股票没动,他会不会永远持股
股票是有价证券,属于个人资产,类似银行存款的性质,所以尽管炒股的人已经去世了,他的股东账户持有的股票只要没有卖出或者股票未被退市,他的股票永远会持股,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个股子孙后代。
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相比
证券账户其实跟银行账户是类似的,证券账户里面只要还有钱,证券公司无权进行注销或冻结账户,随着时间久了没有登录或者操作会进入睡眠账户。
当然如果这个证券账户10年,20年,甚至30年都没有进行任何操作,随着时间太久,证券账户进入睡眠账户,但尽管进入睡眠账户,股票同样是有效的,最终这股票没人认领估计就充公了。
总结分析
通过上面分析得知,炒股人去世了,还持有股票,如果家人知道账户和密码可以进行操作;反之如果家人不知道账户和密码,只会永远的躺着,直到股票退市或者被充公的那一天。
㈡ 如果人死后证券账户还有钱,证券公司会怎么处理还能拿出来吗
股票是有价证券,也是个人的合法资产,如果人死了,证券账户还有钱,而且家属不知道,证券公司会怎么处理证券账户里面的钱呢?
关于人死之后证券账户里面的钱怎么处理,必然是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这笔钱,里面的钱不会凭空消失的,最大的结果就是证券账户变成睡眠账户,里面的钱随着时间太久会充公变成国有资产了。
处理一:证券账户里面的钱持有股票,如果持有股票的话,没有任何操作,股票还是股票会随着股价的波动市值出现增减,一直这样循环下去,也许几十年之后证券账户被系统认定为睡眠账户,这笔股票资产充公了。
反之如果死者没有遗产继承人,将会由死者的第一继承人办理手续,也就是死者的配偶,其次就是死者的子女,这些继承人拿着死亡证明及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拿着公证书去证券公司和银行取出证券账户里面的资金。
综合通过上面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果人死了,证券账户还有钱在里面,最终只有两种结果,要么随着时间久了,这笔资金从国库了;要么就是被死者继承人或者家属通过合法途经取出这笔钱,具体怎么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㈢ 人过世了股票怎么办
法律分析:
股票属于一般财产,继承人可依据民法典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平均继承,也就是说,配偶不可能拿到全部股票。继承时需带相关证明(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去股票开户行办理股权登记手续,密码由开户行提供。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衍生问题:
股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股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书面凭证,它与国库券、公债券、企业债券、支票等都是几种常见的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有。有价证券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的。
㈣ 人死了股票帐号会消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如果当事人曾经立过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如果没有立过遗嘱,就要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他们享有同等继承权。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后要求办理提款手续,应该持有经过公证过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由证券公司确认真实事实,如继承人同时到场进行证实,需出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提款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需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等。
具体的手续会略有不同,可以咨询开户的证券公司。[收起]
㈤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
人如果突然离世,股票和理财账户里的钱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三、由任意一个继承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遗产公证证明,到金融机构把死者的遗产取出来。
㈥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家人不知道的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离世后,其名下资产属于遗产,特别是各类记名金融资产和有价证券等,就需要继承人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如果家里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首先,继承权的主张必须由继承人发起,就像民事诉讼一个原则“民不告官不管”,也就是说虽然去世人投资有证券资产或银行理财产品,但在形式上仍然处于死者名下,而且继续按照投资理财协议约定保持应有的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任意改变资产的所有权状态。
假如投资有股票,那么肯定保持持仓结构和数量不变,各种配股分红等福利照旧,如果持有的某只票退市,也是按照规定将剩余资金退回到资金账户;如果证券资金账户还留存有现金,也是保持原有状态。
如果是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也是同样道理。无论活期存款还是定期存款,均继续按照存入时约定利率和转存方式进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到期后,自动将资金转入银行卡活期账户;基金、黄金等则保持原有持仓状态。在极端情况下遇到清盘,资金也是返回到死者银行卡账户。
这里很多人也许有疑问,证券公司和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继承人呢?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至今我国还没有建立这样的法律和法规,或者类似的机制;二是证券公司或银行也不知道某人去世的情况,金融业务系统和人口管理系统目前并无预警报告机制;三是遵循金融资产的保密性,任何账户和资产信息不得外泄,公民隐私权依法受到保护。
鉴于以上原因,作为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只有先对其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主动查询,再依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2019年4月,银保监会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通知”,明确指出已故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或有效遗嘱直接查询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资产余额,不得强制公证,作为继承人来说,不仅更加便利了,也节约了一些费用。
当查询到有余额后,再到公证处开具金融资产继承公证书,去银行或证券公司办理支取或过户。对于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分配意见的,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均具有同等效力,银行和证券均不得拒绝受理过户和支取。
先说一点,无论是股票账户还是理财账户,只要持有者过世了,目前而言,这些单位都不会通知其家属,因此如果有买股票或者理财的,一定要告知家人(金额不一定要说)或者自己保存在手机的记事本中。
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其实就是证券账户,目前我国的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不一样,银行账户开户必须要亲自到网点才可以开户,而一个地区(如果非北上广深这些城市)的银行数量往往一二十家,所以查找是否有办理银行账户容易;但是要查找证券账户就难了,因为证券账户是可以网上开户的,所以涉及到一百多个可能(我国目前已经超过100家证券公司了)。对于证券账户里的资金,如果你没有提取赎回,那么这个资金就会永远都躺在证券账户里面。
理财账户
理财账户,对于正规的银行理财账户,理财资金到期后有两种处置方式:(1)一是自动赎回,资金回到银行卡之中;(2)二是累积循环投资,到期后不赎回,继续跟随着下一期再投。银行的理财账户都是附在银行账户上的,所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即可查询到理财账户中的资金。
查询
其实证券账户一般也与银行卡绑定(因为要办理第三方托管),所以一般只要你知道过世者的银行账户,基本上就可以查到他的理财账户以及股票账户。
当然为了避免出现错漏,我们还可以通过查询过世者的手机银行(一般主要的银行以及股票开户的证券公司,他都会下载APP)或者网页浏览记录,来查询他一般登录哪些银行及证券公司网站,从而查询在这些地方是否有资金。如果有,要如何支取,参考以前答过的如何支取过世亲属账户里的资金的回答,此处就不在一一分析了。
总结
目前在我国,不管是什么账户,持有者过世了,账户主管机构都不会通知其亲属的,所以对于自己所存放资金的渠道去处,最好告知最亲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机里保留记录,这样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来不及交代,从而导致资金无偿贡献给上述单位使用。
我家小区就有一个这类事情,S男是一个老股民,好像是2003年还是2004年在家突然脑梗了,突然打击让他们家一下失去了经济支柱。S男的股票账户里有股票和资金,他老婆和他女儿却不知道S男股票账户密码,所以无法卖出股票也更无法从股票账户里提取现金。
另外一件也是自己亲身知道的一件事情,那是2005年的6月一天,我那时候在证券营业部的中户室炒股,一天中午快11点一个手机电话,我接听电话知道一个朋友问我说她姐姐得病走了后,有我们公司在上海上市的股票,开始她姐姐去世很突然,她和她姐夫也不知道股票里的密码,她给我打电话就想问问我钱在里面该怎么办? 我说大姐你别着急,我替你问问我的客户经理这事该怎么办?问完后我告诉她说要带上她姐姐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那时候因为券商们已经实行“第三方托管”,我又带着那位大姐又到银行再取钱,一直帮她银行取钱。
办完事情后,我和我老婆说,假如我们出现这种事情,也得以防万一提前说好股票交易密码是什么?股票交易与银行之间资金转账密码是多少?第三方银行托管银行卡密码又是多少?这都要一一告诉老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谁也不愿意出事,但人往往无法预料自己的生死。
㈦ 股票持有人去世,资金密码不知道,怎么取钱
去公安机关开死亡证明,然后拿上可证明自己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或者由公正处盖章的证明文件等),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去死者生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证券公司网点.
正常来说他们会办理,不过他们只能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也就是把死者生前还没有卖掉的股票转到你的股票账户上,以及股票账户上的现金转到死者的三方存管账户,如果再进一步要把这些钱取出来的话,除了上述证明文件外,再带上死者的三方存管户的银行卡去对应银行办理手续
拓展资料:
一、 家属先进行自查
可以翻阅去世者的手机短信通知(只要开通了短信通知,账户尾号、余额一般都是可以看到的)、看下载的银行APP软件(既然下载了手机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软件一定是有相关业务发生),查看遗物,看有没有银行卡、存折、办理业务的回单等实物材料。找到以后就可以省去一个环节,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如果第一条没有发现有效账户的话,就需要去公证处开查询函
在开具查询函之前公证处会明确遗产继承人,在继承人的授权下由指定的继承人作为代理人全权处理查询的事宜。
一般查询函可以开若干份,说明由于什么原因,由某人作为授权人可以持查询函到任何金融机构查询死者的相关账户信息及余额情况。
无论是银行还是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都必须如实反映客户账户信息情况,并且出具查询信息的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查询人。
三、在明确了账户信息后,下一步就需要进行账户资金的取现问题了
简单来说我知道去世的家人在你银行有账户且里面有钱,我想取出来,怎么办?
1、有卡、有存单等实物账户,先试密码。
其实只要你能证明你和死者的关系,说清楚之后银行是希望你能试出密码的,省去了公证、挂失补卡再挂失密码取款等许多繁琐的业务环节,试不出来就办理公证做密码挂失吧。
2、无账户实物,不知道密码
还是和第二条差不多,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授权一个人全权办理账户挂失、密码挂失和取款业务。正常情况下手续齐全,人员都到齐的情况下一天就可以办理所有业务。
现在很多客户都很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资产的隐私。其实从安全层面来说是有必要的,一辈子攒点积蓄不容易。但是,对于一些年级较大的老年人,也会背着儿女自己攒点养老钱。不用说子女,就是老人自己经常出现存单不知道塞哪里去了,密码记不住等问题。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尤其是遇到子女不孝或者子女众多的情况,很难做到账户资金在家庭内部的公开,遇到此类情况也是见怪不怪了。
㈧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家人不知道的话
这个呢就是有点麻烦,有可能它永久的承载离世人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里,因为证券公司和银行都不会通知家里人的原因有一不知道存款人死亡,没有存款人家属的信息,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不过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目前在我国,不管是什么账户,持有者过世了,账户主管机构都不会通知其亲属的,所以对于自己所存放资金的渠道去处,最好告知最亲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机里保留记录,这样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来不及交代,从而导致资金无偿贡献给上述单位使用。 万一有什么意外,家里人知道拿着证件去银行及证券公司办理。去银行及证券公司办理时还需要各种证明,手续还是非常复杂的。
㈨ 股民突然死亡了,他的股票怎么办
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手续;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客户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书、尸体处理通知书),被继承人身份证(或注销的居民户口簿)、证券账户卡,继承人身份证至归属营业部办理继承,建议办理之前可先与归属营业部联系确认。
股票的定义: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股东账户的现金怎么办:
如果股东账户里面还有现金的话,这笔钱只要没有转出银行,这些钱一直躺在股东账户里面。
但一定要清楚,股东账户里面的现金是有利息的,这笔钱同样是会按照银行活期存款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股权继承的简介:
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条款第75条对股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其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