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发行股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⑵ 什么是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什么是权益法长期 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条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是指的权益法核算。 1、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 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 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 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 超额亏损的确认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 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7、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
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要不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方股价上升,投资方是不需要做任何会计处理的。等到被投资方盈利时,按实现的净损益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减持股票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⑷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实施股票回购为什么会引起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减少
首先,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说明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比如,A持有B公司30%股权,这样的长期股权投资要用权益法核算。
股票回购的过程,相当于B公司拿出现金给A
B公司的会计处理是:
借:所有者权益
贷:现金
注意这个过程里,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了
根据权益法的要求,被投资企业权益减少的时候,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就要减少的
简单理解就是这样
或者这样理解:股票回购实质上可以看成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在长期股权投资下的处理是减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吧
⑸ 关于减持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问题
问题一、按对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确认。
问题二、两个概念不一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是其可辨认净资产的组成部分,净资产范围广。
你的问题主要涉及两点;
一、净资产
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二、权益法核算要点
权益法要注重“权益”,也就是注重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只要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方长期投资随之变动。
对属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产生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其他因素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附因处置投资导致的成本法改权益法核算要点归纳:
一、个别报表中
1、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认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比较剩余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负商誉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对于原投资日后至因处置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90%)
投资收益(处置期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4、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二、合并财务报表中
1、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处置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比例*子公司净资产)
投资收益
2、抵消个别报表中的处置收益(以前年度已计入合并报表中的权益收益)
借:投资收益(以前年度损益*处置比例)
贷:未分配利润
3、以前年度计入合并报表资本公积的权益变动,重分类至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的其他权益变动*处置比例)
贷:投资收益
⑹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
⑺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价变动如何做会计处理
在丙公司董事会中有派两名董事,属重大影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下取得时按支付的价款确认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盈利时,按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000(200000*20%)
贷:投资收益 40000
权益法下,股票价格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有影响,应当调整,但此影响已包含于对方的利润中(股价P=利润I / 股数n),分录2的损益调整即是,所以不用单独再做分录。(成本法下,股票价格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格的影响是不用调整的。)
⑻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吗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经减值测算后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限。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不计减值的。
原因如下:
1、权益法下是把被投资单位当着自己的经营单位,按照其盈亏来核算
2、因此,在它未出现亏损时,不能按照预期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就像你自己旗下某品牌出现问题,估计年末肯定要亏损,但是你在做账的时候不是按照预期来做,而是按照实际情况来做账的,这样才符合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
(8)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减持股票扩展阅读:
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人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例]甲企业于2007年1月取得对乙公司40%的股权,支付价款1500万元,取得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4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1500万元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万,差额100万元在会计核算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计算应纳所得税时,纳税调整减少金额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