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调整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情况有()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调整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情况有被投资企业获得利润、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被投资企业分派股票股利。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出于经营上的考虑,可能让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此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于终止权益法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己公司4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具有控制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1996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400万元增至430万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中期派发现金股利60万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50万元。
根据上述实例,甲公司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1)1995年3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40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0
(2)1995年计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过程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3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
(3)计等1996年上半年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000000×30%=30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己公司(损益调整)3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180000
至此,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30+30-18=442(万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时,股份出售净收益=250-442×50%=29(万元)
借:银行存款2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2210000
投资收益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75000
贷:投资收益75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程序可知,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投资不需编制反映对被投资单位分享税后净利的会计分录,从1996年7月1日起,除非发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贬值,否则,在甲公司将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一直保持为221万元(442-221=221万元)。
③ 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由原25%增加至60%,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算会计政策变更吗
不算。这种变化不是会计政策变了,而是客观情况变了。
④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都有哪些类型的长期投资
在平常的生活中有很多人选择通过投资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长期股权投资就是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很多人对长期股权投资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导致他们在投资的过程中不知道该选择什么样的长期投资才能够保障他们的收益。其实长期投资就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说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如何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长期投资。
影响除此之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们的财务和经营新政有着管理决策的权利,这样一来他们的投资企业就是与自己企业相关的联合企业,这样一来他们就对自己企业的股份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当然还有一个在活跃市场中是没有报价的,同时无法在公共场合计量这些东西的权利性,这样一来,他们长期投资的核算方式是没有多大影响。
⑤ 由于改变了投资目的,将短期性股票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该事项为什么不属于政策变更
由于改变了投资目的,将短期性股票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属于政策变更的,原因如下:
第一、投资的性质没有改变,继续是股票一类投资。
第二、投资的目的没有任何改变,依旧是金融性的投资策略。
第三、整体的资金使用没有改变,项目的基本含义一致。
⑥ 长期股权投资三种形式
一、长期股权投资三种形式是什么
1、长期股权投资三种形式是:
(1)按投资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参与被投资企业净收益的分配;
(2)按被投资企业的销售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
(3)按投资方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资金使用报酬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长期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区别有哪些
长期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区别有两点,分别是:
1、长期投资是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之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长期股票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2、为了核算长期股票投资业务,企业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⑦ 有哪些企业用变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操纵利润
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也可作为利润操纵的手段。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但事实上,一些企业却违犯法律、法规的规定,肆意变更投资收益核算方法,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例如,某公司1996年对深圳光大木材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所持股权为7.3t%,远未达到当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持有25%以上股权时方能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因此,对被投资单位持有7 .31%的股权并不符合采用权益法的条件,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也未拥有经营控制权。但当年该公司却对投资收益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导致当期投资收益增加687万元。1996年其主营业务利润本是巨额亏损,可由于该会计方法变更和其他保留事项虚增的利润,竟然最终变亏为盈。
将长期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就可以按照占被投资企业股权份额核算投资收益(即是实际上没有红利所得)。同时,所得税法则是根据投资企业是否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红利及红利多少来征税的。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将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虚增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却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
投资收益是企业利润的一项重要来源,该账户本来反映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情况,现在却越来越多地与关联交易联系起来。关联方之间的资产置换、股权转让等无一不直接涉及到“投资收益”账户。
母公司将优质资产以超低价卖给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再把这些资产按正常价格或高价卖出,则可获得高额差价带来的投资收益。如2000年年报显示,陕长岭以每股l元的价格购买母公司持有的圣方科技l佣0万股,随后以8元/股的价格将这部分股份转
让给了美鹰玻璃实业公司,获投资收益7000万元,占2000年利总额13 360万元的52.4%。又如世纪中天以人民币1 950万元受让
第一大股东持有的亚太东方通信网络有限公司40%的股权,然后以3 0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获投资收益21 750万元,占2以刃年利润总额的80.1%。
不难发现,这些案例无一不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关联交易涉及的投资收益绝对金额较高;二是这些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很大。这说明了什么呢?首先,企业利润表中高额的投资收益可能来源于关联交易,在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时,这种关联交易可以起到粉饰利润指标的作用,从而使广大投资者受到蒙蔽。其次,如果关联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很大,说明公司的盈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方,这就存在了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来进行报表粉饰的可能性。对2001年中报A股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率进行计算和排名,发现在2001年中报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率前10位公司中,绝大多数发生了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尤其是排名前5位的公司中,就有4位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与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了100倍。说明这些高额的关联交易很可能是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投资者应当进一步根据会计报表附注所揭示的内容,特别关注关联交易发生的时间、目的及其定价策略等。必要时,可以运用关联交易剔除法,即: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人和利润总额从公司利润表中予以剔除,来分析上市公司自身获取利润能力的强弱,从而判断其利润来源是否稳定、未来的成长性是否可靠,并确定其财务报告的可信赖程度等。
⑧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出于经营上的考虑,可能让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此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于终止权益法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己公司4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具有控制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1996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400万元增至430万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中期派发现金股利60万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50万元。
根据上述实例,甲公司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1)1995年3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0
(2)1995年计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过程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3)计等1996年上半年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000000×30%=30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己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
180000
至此,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30+30-18=442(万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时,股份出售净收益=250-442×50%=29(万元)
借:银行存款
2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2210000
投资收益
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75000
贷:投资收益
75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程序可知,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投资不需编制反映对被投资单位分享税后净利的会计分录,从1996年7月1日起,除非发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贬值,否则,在甲公司将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一直保持为221万元(442-221=2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