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卖出后什么时候钱可以到账
股票账户转入银行的时间。
股票账户向银行账户的转让是基于有效的交易时间。
通常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从星期一到星期五。
那一天卖出的钱只能在第二天转入银行,那时可以转让。
转让是否成功
拓展资料
股票的成功出售将立即到来,但提款需要等待第二天。
当天卖出股票的基金也可以当天买入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出售股票的基金规定:
T+0-当天交易的数量是不受限制的。
T+1——交易或买入股票是否在下个交易日交付,即下一个交易日。
2. 股票提现第二天几点到账
股票提现实时到账,转出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下午15:00,一般交易日上午9:00就能银证转账,法定节假不能进行银证转账,要注意的是当天卖出股票所获得的资金,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将资金转出,股票账户转账没有资金限制,不收手续费,并且实时到账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3. 股票卖出后钱什么时候可以提出来
卖出股票资金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实行的是T+1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天成功卖出股票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进而取现。虽然将资金转到银行卡通常需要在下一个交易日,但也会有例外。如果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卖出股票,可在第二天转出至银行账号。如果是周五卖出,则需要下周一才能转出至银行账号。
另外,关于资金到账时间还需要注意一点,银证转账通常是在交易日的早8点半到下午4点可操作,其他时间操作无效。
还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我国股市的交易时间,为您举例如下:
A股股票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9:15—9:25,其中9:20—9:25不能撤单;
盘中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不能撤单。
港股:香港股市开盘时间分别是:
开市前时段:9:00-9:30;
持续交易时段:9:30-12:00和13:00-16:00;
收市竞价时段(仅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证券):16:00-16:10;
另外,香港股市在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同样是不开盘的。
4. 股票成功卖出后,多长时间可以从帐户转出资金
股票成功卖出后,到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从帐户转出资金。银证转帐,必须在股票卖出的后一个交易日才能进行。当天卖出的股票,当天不能进行银证转帐。
股票卖出当天的钱是转不出来的,因为中国A股采用的统一清算交收制度,也就是每天的16:00有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当天的成交进行统一的清算和交收,只有清算交收完毕才能把钱转出来,但是银行的银证转账系统在15:30-16:00就关闭了,所以就只能等到第二个交易日才能转账。
银证转账,是指将股民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存款账户(或借记卡)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建立对应关系,通过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网点自助设备和证券公司的电话、网上交易系统及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自助设备将资金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划转,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
(4)股票账户的钱第二天几点能转出来扩展阅读
净额交收制度是证券交易所的清算原则。证券商之间的清算,以第一个开市为一个清算期,在办理清算交割业务时,为了简化清算交割工作,减轻工作量,一般统一按“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
所谓“净额交收”,即每一个证券商在一个清算期中,对价款的计算只计其应收付价款相抵后的净额;对证券的清算、只按证券种类计算各种证券应收应付证券数目相抵后的净额。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减少实际交割的股票和款项,以节省人力和物力。
如:进行交易的甲方向乙方出售1000股,乙方又将此1000股转卖给丙方。如果没有清算制度,这笔交易就得交割两次。首先在甲乙之间进行一次交割,然后又在乙方与丙之间交割一次;如果采取净额交取,乙方的卖方与买方中销,实际交割只是在甲方与乙方之间进行一次即可。
再如,某证券商以10000元买入某股票100股,又以8000元卖出另一种股票,他无需经过付出和收回两次清算,而只需付出2000(10000元—8000元)元的净额即可。
一级交割全部采取净额交割。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交易所根据当日“场内成交单”记载各证券商买卖各种证券的数量和金额,应付应收相抵后的净额(即余额)编制“交割清单表”。
各证券商应与交易所交易部于交易当日下午5时以前完成对账,对账无误后编制“交割清单”,由其清算员于成交的次一营业日上午10时前,将应交割的证券连同“交割清单”送达交易所交易部办理集中交割手续,每逢星期六应于下午2时至3时完成对账与一级交割。
各证券商必须在交易所统一开设结算账户,并在账户中始终保持足够清算即日交割的现金余额,余额不足以清算支付时,交易所将其差额按人民银行清算透支时的罚息标准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