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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知道对方股票账户能分割吗

发布时间:2023-02-18 06:40:21

Ⅰ 夫妻离婚股票怎么分割

离婚时股票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Ⅱ 离婚了买的股票怎么分

法律分析:离婚了买的股票的分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票可自行协商分割,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双方协商处分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的,不得分割,且应当其他股东应当予以折价收购,夫妻就相应的折价款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Ⅲ 关于离婚中股票的分割

离婚纠纷中的股票分割的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则个人所有的股票不分割,共同所有的股票,按市价分配,仍不能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Ⅳ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财产有多少怎么办

我们想分割对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至少要知道对方的银行卡账号,但就这一点不少当事人都无法完成,因为很多人都是走到离婚那一步才想起要查找对方的银行账号,可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你看到他的银行卡,这时怎么办?

作为婚姻继承律师,我给大家准备了5点实用的建议:

1、查询自己的账户交易明细

我们不是要查对方的银行账户吗?为什么查到自己头上来了?试想,你和对方生活这么多年,肯定有互相转账的时候,有转账行为必然会留下账户交易记录。我们可以去银行要求工作人员将自己名下的账户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就能看到付款时间、金额,以及收款人的账户、名称、开户行。

2、查询对方的账户交易明细

如果我们按照上述方法仅找到一个对方的银行账号,起诉离婚法院立案成功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询对方该账户的交易明细。为什么要这样操作?现实中,对方可能会把常用的银行卡中的钱导到其他不常用并且配偶不知情的银行卡,这样在转账时就会留下痕迹,我们就可以在已知银行账户的明细中,留意一些大额转账信息,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对方所有的银行账号。

3、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对方的工资卡账号

如果对方在企事业单位上班,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我们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然后直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调取其工资账号。注意律师调查令不能调取对方的账户明细,需要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该工资账号的交易明细,再依据上述规则查找对方的其他银行账号。

4、留意家里的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由于与其他人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很可能会遗漏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凭证,上面很可能记载着对方的银行账号信息,所以我们在搜查对方的银行账号时要注意这样的一些细节。

5、留意对方的基金股票账户

人们理财的意识普遍越来越好,对方的银行账户上如果没什么钱,可能很大一部分资金都用来炒股和购买基金,这为我们调取对方名下资金状况带来一定难度,因为这些账户的线索相对比较隐蔽。但是不用着急,这里教大家一种调取方法:我们在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时,可以找到对方的证券账号。如果有的银行账户不显示具体的证券账号,我们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后,可由法院要求对方提供该证券账户的交易明细。

Ⅳ 夫妻离婚怎么分割股票财产

一、夫妻 离婚 怎么分割股票财产? 夫妻离婚对于股票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财产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而增值,如房产、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所有财产,抛售后增值的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财产要如何分割 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 债务 均担,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判决: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 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 财产分割 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 同居 、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贪污 、 受贿 、 盗窃 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 夫妻财产 置于其他 合伙人 共有财产之中的,应从中分出夫妻共有份额予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财产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离婚财产 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这需要双方在 离婚协议 中明确的规定出来,但是标题中提到的股票财产一般是属于个人的投资财产,通常是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及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双方对于该部分的财产达成一致决定可以进行分割的,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Ⅵ 夫妻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关于适《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由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且这些有价证券财产性权利的具体价值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确定状态,造成了分割的难度。如果你们争议的股票是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这种股权可以自由转让,所以离婚时可以直接对所持股份进行分割。但是,由于你们争议的股票还未上市,法院在审理时,会尽量争取让你们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你们自行决定。另外,如果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法院不宜分割处理,但可以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在此,还要提醒您的是,根据《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便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其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Ⅶ 股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吗

法律分析: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股票,在离婚时是要平均分割的;如果双方协商不了,法院会对该股票股价,平均分割;如果是那些期权股票,可以按照离婚时可以估价的部分分割,不能取得收益的,到期后可以再次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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