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2、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六条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2. 在我国增发新股,有什么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不少初入股市的朋友听到股票定增简直一头雾水,因为这样导致错过很多赚钱机会,甚至走了不少弯路。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相当有价值,可以看懂股市的同时,又多了一个可以多赚钱的相关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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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定向增发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来研究下股票增发到底是什么,股票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发就是上市公司将新的股票增发给少部分特定的投资者,并对其进行打折出售。不过这些股票,散户无法在二级市场市上购买。
了解了什么是股票定增后,我们开始进行主要内容,然后再来看看股票定增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普遍都认定股票定增是利好表现,但是也会有一定的可能出现利空的情况,得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有什么理由说股票定增一般为利好现象?
因为定向增发有益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1. 有可能它会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明显提高的业绩;
2. 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要是股票定增确实能给上市公司带来利益,可是还有利空的情况显露出来,不要着急,我们继续辨析。
如果上市公司有动向要为一些前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也是投资者比较看好的,这很可能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的项目增发,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有可能会造成股价出现下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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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毫无疑问,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应该要明显比公司现有资产更优通过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否则,要是朝着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的资产比较劣质,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惯用伎俩,形成了重大利空。
如果还在进行定向增发时,有操纵股价的行为,短期“利好”或“利空”就会发生。譬如有关公司可能利用打压股价的方式,使持股成本在增发对象上降低,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也许发生大股东有拉高股价的情况,最终定向增发会变成短线利好。
所以结合起来看,大部分情况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现象,但投资者同样需要防范风险,尽量参考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分析,减少上当受骗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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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对象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只有少数资金雄厚的机构或个人才能参与,其一个资产包一般需动用资金几千万甚至几亿元。
价格打折,由于从公告日到发行开始日一般要经过3个月左右,所以,有的股票在发行时,其定价(底价)会比市价甚至低 30%以上。
锁定期12个月。
2006年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也可申请发行。
定向增发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大投资人(例如外资)欲成为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的。以前没有定向增发,它们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东购买股权(如摩根士丹利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收购海螺水泥14.33%股权),新股东掏出来的钱进的是大股东的口袋,对做强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种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后去购并他人,迅速扩大规模。
4. 什么是股票的定向增发
刚开始玩股票的朋友可能并不知道股票定增是什么意思,因为这样导致错过很多赚钱机会,因此白费了很多力气。
股票定增到底是利空还是利好,我会向大家做一一说明。每一条都很有用,在看懂股市的同时,可以学习帮助赚钱的相关参考因素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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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定向增发是什么意思?
先了解一下股票增发是什么意思,股票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因此,上市公司对小部分的特定投资者所增发并打折出售新股票的行为就叫做股票定向增发。然而这些股票,在二级市场市上对散户是不开放的。
股票定增的意思大家都了解了,我们投入主题,然后分析看看股票定增对消费者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认为股票定增是利好现象,但也可能出现利空,许多因素都会影响我们的分析判断。
股票定增一般为利好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定向增发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有很大的益处:
1. 有可能它会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更好的业绩;
2. 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而给公司未来的战略和发展提供好的环境和空间。
既然都说股票定增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少好处,那怎会发生利空的状况?不要着急,我们继续辨析。
要是发现上市公司为一些前景一定有好发展的项目定向增发,会很受投资者的欢迎,这大概率会导致股价的上升;如果上市公司为那些项目时间过长或者不清楚前景的项目进行增发的话,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大概会使股价出现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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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大股东都可以注入一些优质资产,对于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应该要比公司的现有资产更优,想让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可以通过增发来实现。并非如此,如若带来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的资产比较劣质,其很有可能是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一贯做法,换句话说是重大利空。
倘若在进行定向增发时,有对股票价格进行操控的行为,就会有短期“利好”或“利空”形成。就像有关公司可能以大幅度压低股价的手段,以此来减少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所谓的利空也就这样出现了;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并且可能有大股东拉升股价的操纵出现,在定向增发这方面,会变成短线利好。
所以结合起来看,大部分情况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现象,但投资者也有必要防范风险,尽量参考各种信息从多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分析,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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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票是怎么定向增发的
定向增发的价格是发行前某一阶段平均价格的一定比例,定向增发价格确定是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比如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为100元,则固定价格区间在80元至1000元之间。定增是指向特定投资者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发行股份以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固定增加的目的是为了重组和并购,包括认购现金、非现金资产包括股权、债权和其他资产。
定增,简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的投资者不超过10人。很少有人直接参与投资。一般通过机构募资参与投资,投资门槛非常高。固定增长的一大特点是折价买入股票,即折价发行。目前普遍折扣空间在10%~30%,但折扣空间有进一步收窄的趋势。窗口引导等一系列政策正在引导定向增发价格向市场价格倾斜,这也是定增长市场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固定增长的另一个特点是锁定期,可以是一年或三年,到期只能撤回。但从去年开始,固定增长市场出现了固定增长公募基金,为给定的增长投资增加了流动性,这也是未来市场的热门创新产品。
1、定增价格确定原则:股票的发行价格高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90%。定价基准日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是股东大会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日,甚至可以是股票发行首日。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原则上不予反馈;最新窗口指引: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允许复牌后超过20个交易日的,视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交易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交易量。
2、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的,配罩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发行价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但不低于90%,或发行价格低空租于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且不低于90%的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3、固定增量的基本要求:非公开发行产品以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股票锁定期或锁定期为12个月,非关联方可谨慎参与,需识别关联方;客户承诺,我们及我们的最终认购人不包括与上述机构和人员有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关联方。
4、上市公司投资固定增发股份的,原则上投资资本不超过增发后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持股比例下限的实际控制。固定增发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或全体投资者增发股份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是我之前某个阶段的平均价格的一定比例发行。一般而言,增发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例如,个股定增的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0元,定增幅度在40元至50元之间。在下列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重新定义固定上涨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方案有变。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有重大影斗卖兆响的事项。同时,进行定增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家,所发行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大股东认购为18个月,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存在违规等。
6. 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规定
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这对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那么上市公司股票增发的条件是什么?需要符合哪些规定?下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增发的知识,欢迎阅读。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一、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基本条件具体内容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1)章程合法有效,组织机构健全,依法履行职责。(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运行,财务报告可靠。(3)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无重大缺陷。(4)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董高限制规定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三无:3年证监会处罚、1年交易所谴责、1年违规担保,简称311)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1)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业务和盈利来源稳定,不严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不存在不利变化。(4)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6)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7)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1)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2)上市公司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4)资产质量良好,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5)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誉穗敬和成本费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6)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1)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2)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3)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1)不超过项目需要量。(2)除金融企业,不得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项目实施后:①不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②资金专项存储,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上市公司不得存在的行为(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族源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其他条件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庆慎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7.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条件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条件是: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程序是:公司拟定初步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召开股东大会,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公司公告核准文件,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执行棚漏定向增发方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册正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链姿烂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8.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条件是: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2、经 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 3、要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9. 增发新股是什么意思增发新股的条件
一、增发新股基本含义
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进行优先配售,其余网上发售。增发新股的股价一般是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算术平均数的90%,增发新股对股价肯定有变动。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一项新政。
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
二、增发新股的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3、发行前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5、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7、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8、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9、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不低于6%,且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