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用父母或妻子的名义开户炒股违法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饥闭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1)个人可以操作配偶的股票账户吗扩展阅读:
西南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刚表示,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投资股票,属于国际惯例。此举属于和国际接轨。基金经理的“八八魔咒”都是反向指标,誉锋别迷信专业人士。雷曼兄弟、巴林银行都有倒闭的先例,专业机构也是相互厮杀的。
某券商分析师王先生认为,证券从业人员不能从事股票交易,这不是聪明的规定,几乎每一个从业人员都在用亲人的账户在从事股票交易,很难想象,一个不进行股票交易的客户经理,每天面烂虚裂对客户的无数交易问题给出解答,试问谁能信服。
② 操作他人股票账户违法吗
法律分析:新的证券法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③ 证券从业人员配偶可以炒股吗
可以的。 证券人员家属是可以炒股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但对于家属没有明确界定,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武警、现役军人、证券从业人员、基金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其他人员没有限制,要注意是股票账户只能本人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
股票账户开户可以去证券公司开户,也可以在网上开户,证券公司开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即可,网上开户投资者只需要下载证券公司软件,点击开户后按流程操作即可,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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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一.开户
1.在股票开户时可以选择不同的途径,比如证券公司营业厅、证券公司官网等,这里通过证券公司开户时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卡等办理,这时不需要视频认证,因为工作人员可以确认是否本人办理。 如果用户选择网络途径办理股票开户,这时就会进行视频认证,通过视频认证可以知道股票账户是不是本人办理,防止有人借用他人信息开户。
2.证券人员家属是可以炒股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但对于家属没有明确界定,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证券账户: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者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④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吗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
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4)个人可以操作配偶的股票账户吗扩展阅读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基本特征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
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
证券必须与某种特定的表现形式相联系。在证券的发展过程中,最早表彰证券权利的基本方式是纸张,在专用的纸单上借助文字或图形来表示特定化的权利。
因此证券也被称为“书据”、“书证”。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前进,尤其是电子技术和信息网络的发展,现代社会出现了证券的“无纸化”,证券投资者已几乎不再拥有任何实物券形态的证券,其所持有的证券数量或者证券权利均相应地记载于投资者账户中。
“证券有纸化”向“证券无纸化”的发展过程,揭示了现代证券概念与传统证券概念的巨大差异。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
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
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
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这是证券持有人投资证券的直接动因。
一方面,证券本身是一种财产性权利,反映了特定的财产权,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该项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债券);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如二级市场上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证券持有人可通过差价而获得收益,尤其是投机收益。
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⑤ 炒股帐户可以夫妻间共用吗
可以,股票账户可以同时在多地登入,因此你们夫妻两可以共同使用。但这样操作起来多少有些不便,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不好操作。最好还是开两个户,一人一个。现在一个人可以开多个股票户,一个人开两个户,一人用一个。
⑥ 证券公司配偶可以炒股吗
可以的。 证券人员家属是可以炒股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但对于家属没有明确界定,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
【拓展资料】
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的证券从业机构正式聘用或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根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主要指下列人员:
1.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但证券兼营机构和该款第五项规定的机构中不负责证券业务的副总经理除外;
2.证券经营机构中内设各证券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下设的证券营业部的正、副经理人员;
4.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
5.证券经营机构中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的专业人员;
6.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7.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内的出市代表;
8.证券清算、登记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9.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内设各业务部门的正、副经理人员;
10.各类证券中介机构的电脑管理人员;
11.证监会认为需要进行资格确认的其他从业人员。
证券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各项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证券中介机构的正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应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除符合豁免规定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各类证券专业岗位上工作。
⑦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违法吗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违不违法,恐怕不是证券法这一规定就能够解决的,毕竟这一规定已经触犯了众怒,未来或存在一些细化条款做出新的免责条款。
证券法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单纯从字面看,夫妻之间/子女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使用对方账户都属于证券账户的出借和借用。可能面临证券法一百九十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但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存在借用和出借法律关系,使用对方账户依然是一种共同的理财投资行为,确定为账户出借和借用,合同法上也很难得到支持。证券法硬要插一杠子,认定为账户出借,有点一刀切的况味。
清官难断家务事,证监会要想处罚夫妻之间账户出借,并给予处罚,如何认定,毕竟这个账户夫妻之间都是知道的,有多少盈亏多少资金投资资产归属都是知道的,怎么认定出借,夫妻两人都可以登录,都可以买卖,怎么算是出借账户。
但是一些高管如果使用对方账户,进行内幕交易应该从严处罚,这一点会得到市场投资者高度认可。内幕交易就是偷而且是大偷。
针对证券法五十八条规定,我个人认为证监会应该出台免责条款。限定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子女父母之间的账户使用不属于出借和借用。
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这个条款是写在新证券法里的,原话是这样讲的: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告诉你,这是违法的,不管是你是用老婆账户,孩子账户,父母账户炒股或者打新,都是犯法的,最高会被罚款50万。
当然,网上有投资者说,已经和券商客户经理核实过了,根本不影响,散户家庭成员间相互登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监管力度正在变得严格了,这个趋势是确定性的,假如现在有一些有些券商比较严格,设备操作2个号就有有可能被监控,有一些不会。
可这有什么用,因为监管已经明文规定了,这是违法行为,为了安全起见,普通人自己可以开户,你就开一个户就好,为什么一定要用老婆账户,孩子账户,父母账户炒股。
如果你说你的资产非常多,那么一个户也不会影响你的收益,你多个账户不就是为了打新股,中签赚个鸡腿,你那么多资产,中个鸡腿,对你收益影响不大。
如果你本身资产就不是很多,那么你一个户就可以啊,打新要看市值,你要满额打新才有机会啊,另外,打新运气的成分是最大的,真的不要以为是实力。
另外,如果你原本是把自己的账户出借给别人,那么我建议你,马上停止出借账户的行为,不然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当下,监管要查,马上你就会被查到。最后,出借或者借用证券账户都会面临血本无归、负债累累的局面。
真的,别为了炒股,然后做违法的事,这点是基本的出发点。
从正常意义上来说,我们是一家子,我用自己老婆的账户炒股这根本就没啥,本来两个人的钱在一起,又不牵扯到理财的问题,更不要说违法了,但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新的证券法实施,在同一个设备上登录两个以上的证券账户操作是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万元。
这可把很多人吓坏了,我父母没有操作能力,我帮助他们做也违法,这简直是无稽之谈那。其实新的证券法的本意是对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游资的拖拉机账户,和法人的违规操作,以及市场上借用多个账户进行量化操作的,毕竟这些在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说才有了新的证券法实施细则。
从防范操纵的规则上来说本是好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出现了很多的笑话,这是规则制定的时候考虑不周造成的,目前这个事情已经引起了舆论的广发关注,其程度不亚于当初的原油宝时间,但越是大家关注的东西,我估计接下来一定会有亲民政策出来,就是对这个规则会进一步细化,一般老百姓的几个账户操作肯定会排除在外的,这样是有助于市场活跃,否则你这样控制一些资金就干脆不玩了,那对国家在税收方面岂不是损失啊。
所以,不要担心,耐心等待通知,你用老婆账户炒股大概率不违法。
要点一:个人出借账户会被罚吗?
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
具体在于以下两点:
经咨询中国结算,客服回复称,在中国结算认定下,账户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账户,默认都是本人操作。理论上,无论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申购新股都属于违规操作。
所以,如果按照法规来,题主的问题就有答案了,从理论上讲是违法的。
但是,证券账户实名制的逻辑在于出借和借用账户的行为背后往往关联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从业人员违规购买股票等。虽然证券法已经明文禁止对外出借证券账户,但实践中很少发现有仅仅因为出借证券账户被处罚的情形。
要点二:出借和借用账户如何认定?
从新证券法规定来看,对于证券账户的实名制管理是从两方面来管理的,即任何市场参与者不能主动出借账户给他人,也不能借用别人的账户,从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对双方都进行了规制。
对于出借账户如何认定?只要达到实际账户开立人将自己证券账户控制权让渡,借用给他人,即证券账户在该期间自己不受控制或者不去主动控制,就可以被认定是出借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认定不问实际所有人是否还能控制账户(账户密码修改),且不以是否有偿为标准。
要点三:使用亲属的账户违法吗?
亲属之间在证券账户开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亲属之间,也属于出借账户行为。
法律没有除外规定,也没有这种行为不认定为出借的任何可以之处。只要某个开户主体账户脱离自己控制让渡控制权给第三人,即属于事实上的出借或者借用,没有例外。
有专家认为: 亲属之间禁止出借账户没有任何疑义,有这种理解的都是想规避监管的主体,特别是涉及证券基金机构从业人员、上市公司特定人员、监管机构部分特殊人员等。这些人员恰恰是需要禁止出借的重要风险隐患所在。
还有专家表示, 是否属于出借和借用他人账户的行为,往往从账户的控制权来认定。 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一致,例如A和B是母子关系,A将自己的账户和资金交由B打理,这种情况就很难被认定为出借账户。如果账户所有人和资金所有人不一致,例如打新族使用多个账户打新,账户是别人的,但资金是操作人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账户出借行为。
问题四:如何规避账户出借的风险?
首先,应当了解出借账户对市场的隐患以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账户实名制,对于证券交易秩序、证券交易监测、证券业反洗钱,以及违法违规场外配资等,都会造成严重的监管盲区和市场风险。
提醒大家,不管是何人借用账户,均应拒绝,让自己避免陷入风险之中。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借用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或其他违法行为,而不巧的是出借人刚好又知情的话,那么出借人和借用人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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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执行新的《证券法》,第58条有个规定:出借账户给别人使用,最高可以罚款50万元。
于是乎,各种吐槽出来,有人就在说夫妻之间的证券户头往后不能随意操作了,也不能借用父母的证券账户来申购新股和可转债了。
这种担心至少在目前是多于的。
新证券法的规定主要是防止为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多账户来操纵股价,是用来打击违法行为的。
首先,夫妻之间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除特别协议外)。
用妻子或者丈夫的证券账户来投资股票,完全是家庭的共同的理财行为。
其次,家庭中投资股票也是需要专业知识的,
看谁投资股票获取利润多,自然是可以谁来操作股票的;
第三,鼓吹用丈夫或者妻子的账户来投资股票就属于违法的,完全是噱头。
日常生活中,你用你老婆买来的东西,难道是借?
所以不要偷换概念!
注意!!
最近关于出借证券账户法律风险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借用亲属账户是否造成违规,以及是否会被罚款的消息刷屏了。
网友热议的原因有几点:
1、上市公司违规罚款60万,我借用我妈账户打个新股50万罚款?
2、夫妻是共同财产,难道用老婆的账户炒股涉嫌违规?
3、爸妈不会炒股,让我帮他们炒作,违规了?直系亲属也不行?
确实!
从逻辑上来说,这些行不通的。但规定真的是如此的吗?我们来看看!!
1、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理论上,无论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申购新股都属于违规操作。
但是实际情况下,几乎很少有看到个人因为出借账号被处罚的情况,不过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违规,就看以后会不会严打。
说实话,这也是大家比较在乎的地方。我认为确实也需要更完善一下,管理层的目的是打击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以及许多金融从业人员的“暗箱操作”,但普通投资者也被纳入其中,就有些.....
2、 出借和借用账户如何认定?即任何市场参与者不能主动出借账户给他人,也不能借用别人的账户,从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对双方都进行了规制。
3、 使用亲属的账户违法吗?亲属之间在证券账户开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自然人,因此即使是亲属之间,也属于出借账户行为。
结论:从1-2-3点来看,你用亲人的账号进行操作,其实也构成了违规,可能需要处罚50万以下的罚款。
但是,具体会不会罚,会由证监局根据案情具体酌定!
我认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许多事情还是应该酌情处理。毕竟在目前这个 社会 里,为什么财富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但是账户是独立的?
这显然说不过去啊。
你认为呢?
用老婆账户炒股,目前是违法了。
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禁止出借个人证券账户,否则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有的券商也向客户发了通知称,凡同一手机,同一电脑的MAC地址,不得登陆两个以上不同身份的账户交易,超出将被系统自动预警冻结。
虽然《证券法》里有这样的规定,但现在还没有最终定论。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理财,用老婆账户炒股,谈不上出借账户;还有很多亲戚朋友之间代为炒股的,盈亏自负,也谈不上出借账户,把这归为违法行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监管本意是打击违规交易监管层出台禁止出借账户的规定,本意是为了打击市场中的游资、庄家,借用多账户对倒,哄抬股价、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因为这些人手上往往几十上百个账户,就能分散交易,躲避5%举牌,隐匿性高。
监管本意是好的,但出来的规则是一刀切,这两天发酵之后,弄得人心惶惶,网友调侃上市公司业绩造假才罚60万,借用亲妈股票账户打新股,都要被罚款50万...昨天B股大跌,游资规矩了都与这条规定有关。
不过监管层已经开始小范围调研,准备就投资者账户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出借定义的具体细化,遵循大部分投资者的现实情况,给予人性化考量。
所以,用老婆账户炒股是否违法还未最终定论,如果这都违法,是不符合大部分投资者现实情况的。
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出借自己的账户给他人。那么理论上来说一个人用他老婆的账户来炒股,实际上也形成了借用老婆账户的关系,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最高可以罚50万元的罚款。因此大家投资股票一定要用自己的账户来进行操作。
但对于如何认定出借账户,可能大家有一定的分歧。比如说我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个股票账户,我把这个账户交给了我的一个同学,他用这个账户来投资,资金也是他的,我不能对这个账户进行操作管理,那么就形成了实质上的账户出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证券市场的一些内幕操作,比如说有一些庄家他会利用几十个甚至上百个人的账户,每个账户里面都有资金,然后所有账户同时进行一只股票的买卖,对股价形成了价格操纵。对其他投资者造成了诱导,从而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
所以对于用他人的账户炒股是否违法,最重要的还是确定借用关系,比如说你老婆的账户,他的资金,他在炒股,然后某一天他没有时间委托你,让你帮他卖出一只股票,那么这是不属于账户借出的,并不会违法。
但是假如你是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那么这里就形成了违规,这不是新证券法的规定,这是在以前的证券法就已经有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只炒股,谁也不能为他人代理操作买卖股票的。
先给出答案,从目前新证券法的规定上来说,普通人用老婆账户炒股是违法的,最高可罚50万元。新证券法出台后,这种情况理论上肯定是违法的,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炒股,在2020年3月1日以后,就是一个确定违法的行为,包括个人之间的出借。不管是老婆的父母的还是兄弟姐妹的,只要他把账户借给你了,也不管你是炒股打新股,还是打新债。也不管你的交易金额是多少,只要这个行为发生就是确定了违法事实了。
但是这个法律在后续的执行中也许会有什么补充条款或者例外措施。因为新的证券法的这个变化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游资的炒作。对于有些游资利用多账户,抬升股价这种行为进行一定的打击。因为很多游资利用这种方式抬高股价,然后吸引韭菜入场,然后再割韭菜。
而对于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用老婆的账户打个新股,买个三两万的股票,这种行为并不是证券法要打击的重点。所以从执行层面来说,虽然用老婆的账户炒股违法,大概率是不会受到制裁的。但是这个法确实让很多人都处于了一个违法的状态。新《证券法》成为了很多人头上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把很多人至于违法的状态下。
新的证券法出台后其实让很多人是很失望的。本来大家对它的预期非常高,把他对比美国的萨班斯法案。美国的萨班斯法案成功的树立了美国企业的信用,让美国的股市走入了一个 健康 的大牛市。
在新的证券法出台前我们认为,证券法会大改,也会解决一个企业的信任问题。但是当新法出台后大家其实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财务造假以前罚款60万,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割几千万甚至几亿的韭菜,然后罚款60万,这跟罚酒三杯没有什么区别。新法出台后,罚款1000万,还是稍微少了一点,也没有刑事责任。
对信任问题的解决,可能做的不是特别好,但新法确定着力解决市场的炒作问题。但我认为市场易疏不易堵,堵是不会解决实际问题的,只不过让水从其他地方流过去而已。游资之所以能在市场反复割韭菜。就是因为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太严重。如果把市场建立了更完善一点,上市公司不能财务造假。那么很多信息就是公开透明的了,大家就不用去听信游资的一些谣言,跟着进场了。也会从一定的程度上解决游资割韭菜的问题。
⑧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票吗,他老婆呢
证券从业人员不允许炒股,目前国家没有明确地规定家人家属不允许炒股。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证券法之所以限制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主要的目的是禁止内幕交易。所谓禁止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达到犯罪标准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问题,首先,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获取了有关消息;其次,这些信息是否构成证券法上的内幕(即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三,这些信息是否尚未对外披露公布。
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方面,那么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购买与内幕交易有关的证券的,同时也应当避免以家人的名义从事内幕交易。
如果不涉及上述三方面的,法律并未明文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及其家人不得购买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