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参与新三板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新三板,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首先新三板的公司本身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在里面。对于高科技等行业,本身存在对技术的理解的门槛,普通人并不容易看得懂。而通过包装,讲故事的方式,投资者很可能陷入编造的误区当中。而实际公司的业务盈利前景,恐怕并没有故事中讲的那么精彩。且新三板不像消费零售等普通行业的A股公司,外行即使通过财务报表也能认识和理解公司的现状、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
Ⅱ 新三板定增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新三板定增的定义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新三板定增可在申请挂牌阶段进行,也可在挂牌后进行,还可在挂牌时同时进行。
二、新三板定增的流程
(一)确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1、定增对象
(1)人数不得超过 35 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 2 款第 2) 项、第 3 )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 35 人。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规定解读:1)公司现有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 35 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现有股东指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可作为特定对象参与新三板定向发行,且将核心员工纳入定向增资的人员范围,明确了核心员工的认定方法,使核心员工也有了渠道和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利于公司开展股权激励。
3)合格投资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12月20日修改)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③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2、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应当与相关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当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该合同即生效。
(二)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的决议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挂牌公司董事会作出股票发行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及其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认购办法中应当明确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股票份额的认购安排。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现有股东除外)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三)发行对象用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对手(应当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及审计、评估等事项。
(四)董事会应当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就股票发行等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三)发行方案重大变更的处理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后,董事会决议作出重大调整的,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就股票发行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公告
1、决议公告
挂牌公司应当分别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决议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的审计、评估结果公告
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涉及资产审计、评估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应当最晚和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
3、发行认购公告
挂牌公司应当在缴款期前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其中应当披露缴款的股权登记日、投资者参与询价、定价情况,股票配售的原则和方式及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如有),并明确现有股东及新增投资者的缴款安排。
4、法律意见书公告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要求披露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
(五)审核
1、股转公司的审核备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第三条: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证监会不再进行审核,也不出具行政许可文件。公司挂牌后,直接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
(1)备案的时间
挂牌公司应当在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及时办理验资手续,验资报告应当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挂牌公司在验资完成后十个转让日内,按照规定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材料,履行备案程序。
(2)备案的审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股份登记函,送达挂牌公司并送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主办券商。
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的情形,尚未完成相关资产权属过户或相关资产存在重大法律瑕疵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予出具股份登记函。
2、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第二条: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导致证券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应当向我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一层)受理相关申请材料。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票发行,公司应当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办理股票挂牌手续。
三、定增注意事项
(一)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
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无限售期要求的股东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其所持新增股份应按照《公司法》第 142 条的规定进行限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定价依据
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新三板的定增价格做出具体规定,公司可在确定发行对象后,与其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应遵循同股同价原则,即同一次定向发行中,不同认购对象的认购价格应保持一致,如果员工认购股份构成股份支付的,则应执行有关会计准则并进行信息披露。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发行对象时,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可向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并考虑认购数量或其他因素,与挂牌公司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三)可以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Ⅲ 新三板准入投资者有哪些规定条件
新三板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介绍如下所示: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得低于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另外,自然人投资者还需要有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具体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以上投资经验、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3)参与新三板股票定增的条件扩展阅读:
对于法人机构和合伙企业,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法人机构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
此外,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全市场股票的发行和交易。
Ⅳ 什么是新三板定向增发
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简单的说,是申请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由于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当股民朋友遇到上市的时候,就会看到发布股票增发的公告,对于股票增发,有些小白还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对于我们而言,也不知道利好还是利空。解答马上给大家奉上。首先,先领取一波福利也无妨--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反正都来了,那就不要错过此机会:【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股票增发是什么意思?
为了融资,上市公司再次发行股票,这个行为是股票增发。简单的讲,就是增加股票的发行量,将融资范围加大,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于企业是有很多好处的,但会给市场存量资金造成较大的压力,是在榨干股市。一般情况下,股票的增发类型有三种,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增发也就是定向增发。具体区别请看下图。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要如何去查询股票增发的消息、公告呢?投资日历是最方便的,哪些股票增发、解禁、上市、分红等重要的信息,它都会及时提醒我们,马上点击进行领取!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票增发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1、从股票增发的用途来看
相对来说,像是那些用于企业并购的增发,对于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业绩的增长,是有绝对帮助的,较少能跌破增发价格;但是那些用于企业转型的增发募集,风险的不确定性,实在很高;也存在上市公司用增发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但投资范围不在它的主营业务内,然而把资金投入到高风险的行业,会造成市场上的投资者不安,卖出手中的股票,可以让股价下跌,这是一种利空行为。
2、从股票增发的方式来看
上市公司对于股票的增发,经常用的方法是定向增发,对象一般是针对大股东和投资机构,战略投资者、优质资产假如都可以加入,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市场上的消费者,促使他们买入,用这种方式让股价上涨。有些企业合作的项目没有吸引力,定向增发是不能做的,一般采用配股的方式强买强卖。这种方案刚推出,就开始下跌了,因为公开向市场换取大量现金。
三、股票增发定价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只有具备股份数量和增发定价才会使股票增发。这个增发定价就代表的是增发融资的股票价格。需要留心的是,为了给增发提价,在股票增发之前,有公司与机构串通抬高股价的可能性。在发行价格稳定不变时,其股价就不会上涨了:如果是定增的话,也存在主力为了低价买入的可能性,股价打压一般会在定增之前进行,意思是定增之前,售出一定量的筹码,引致股票下跌,在定增时,再花较低的价钱买进,拉升股价,同时,股票定增时,市场上形势不太好,也或许致使股票下降。要是增发的价格比现在的股价还要高,那股价的上涨的概率可以说是很大了。(情况极少,很可能增发失败)假如是不及当前股价的话,那对股价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可以将增发的价格就和投资者入场的成本价划等号。短期之内,股价往往会以增发价为最低保底线,这就意味着,下一轮会上涨。有些个股,也不会受上涨的影响,然而通常来说,股价是不会跌破增发价格的。如果针对利好还是利空你自己不想去做过多的研究的话,这里有个免费的诊股平台,只要输入你的股票代码就可以立即得到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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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三板定增是什么具体是什么意思
如果中小企业想在新三板上市,它们必须需要私募基金或私募对象。对于人们来说,在新三板定增时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以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在新三板定增。新三板的定增,又称定向增发,只是申请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上市后可进行定向股票发行融资,并可申请一次性核准和分期发行。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上市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的协议转让模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不足,投资者很难获得购买机会。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发行,提前获得筹码,享受未来流动性快速放开带来的溢价。定向发行新三板融资规模较小;新三板不设置定向发行锁定期,固定增发股份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锁定风险;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通过协商确定,避免收购价格过高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中国法律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Ⅵ 哪些机构投资者有资格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
所有投资单位,或者个人投资者都可以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股票。
股票定增这一概念,对刚进入股市的小伙伴们来说比较深奥,也因此错过了很多赚钱的机会,甚至很多力气都白费了。
股票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今天在这里我会向大家讲述。相当有价值,不仅能在这时候看懂股市,可以学习帮助赚钱的相关参考因素多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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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定向增发是什么意思?
可以先去看一下股票增发是什么意思,股票增发说的是一个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增加发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发是将上市公司的新的股票针对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并且打折出售。只是这些股票,散户在二级市场市难以购买的。
已经了解了股票定增的意思,大家把话回到正题上来,接着分析股票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还是利空?
普遍都认定股票定增是利好表现,但是也会有一定的可能出现利空的情况,它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有什么理由说股票定增一般为利好现象?
因为定向增发有益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1. 有可能它会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更好的业绩;
2. 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给公司长期的发展提供一个好的辅助。
如果说定增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巨大的好处,可是还有利空的情况显露出来,别急,我们接着分析。
如果上市公司有动向要为一些前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会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这极有可能会带来股价的上升;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进行项目增发的是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的项目,一定会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大概会使股价出现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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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大股东都可以注入一些优质资产,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应该明显优于公司现有资产,想让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可以通过增发来实现。相反,倘若向着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者置换的资产不好,这会变成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这就是重大利空。
倘若在进行定向增发时,有股价操纵行为,就会有短期“利好”或“利空”形成。好比相关公司可能用压低股价的方法,达到降低增发对象持股成本的目的,这么做就能创造利空;相反的话,若是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远远的低于增发底价,则也许发生大股东有拉高股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定向增发难免不会变成短线利好。
所以综合来看,大部分出现下股票定增的情况是利好现象,但投资者也一样要防范风险,尽量参考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分析,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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