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如何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募集资金及其投向有什么规定
你好,上市公司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的数量的决定因素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如何确定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依法应遵循以下几点
公开发行:发起人认购股本数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认购数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数额的10%。
其中并未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的总数量 这应该由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和融资规模自行确定 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配股发行:(原有股东按比例认购配售股份) 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总数的30%。
另外增资发行的规定如下:(并未规定发行数量)
增资发行(发行新股票增加资金) 除应符合首次发行所需条件外,还应符合:
①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③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本数量,包括
已上市流通的股本和未上市流通的股本。股本的数量没什么规定,也就是说,因为公司规模不同,净资产是一定的,发行的股份数量越多,每股净资产就越少。价格由市场决定,我们可以通过可以参考当时同行业类型股票的价格来分析。
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的方法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股本,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⑵ 刚上市的公司股份数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公司的股份额。根据发行数量产生的,发行股票的多少要根据公司的规定与计划。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 如果50亿分成50亿股(一般情况下不是这样,但都是压缩内股),将募集20亿股,而发行量为20元。 20亿/20发行1亿股。 这1亿股可以由原甲乙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自己手中的,甲方手中有1亿X-(X/50亿),乙方相同。 也可以发行新的摊位。 甲乙双方的股份还有50亿,但总股份已达到51亿。
拓展资料: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根据证券法对股票上市条件的规定,(要上市的企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实践中一般都按25%的比例,也就是在IPO上市的过程中,要有25%公开发行的股份,这25%的股份既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也包括公司原股东按规定转让的老股。在不转让老股的情况下,根据公司IPO前的股份数就可以计算上市的股份数:原注册资本(总股本)/3=发行的新股;原注册资本(总股本)/75%=上市总股本。这个会在招股书里写的很清楚,只需要把发行前股份和发行新股数加起来就行了。 在有老股转让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转让老股数量)/25%=上市总股本。
个人建议:一般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占总股本的25%~40%,一是证监会根据股市的承受力,不同意上市公司大额度发行的数量,二是上市公司也有防止恶意收购吧,特别是能源类的石油、矿山等国家不会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的;但现在A股有很多事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这样的全流通就没有大小非解禁的问题;
⑶ 上市公司发行股数怎样确定
我国上市公司IPO时,总股本小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大于等于25%;总股本大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大于10%。根据目前发行的默认规律,发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股票发行的介绍:
股票发行,一般就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本,发行股份,这种价格的高低受市场机制的影响极大,取决于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超过了票面金额,被称为溢价发行,至于高出票面金额多少,则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这种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体制,就是发挥市场作用,由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
股票发行的分类:
1、面值发行
面值发行是指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时价发行是指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
3、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
4、中间价发行
中间价发行是指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