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户买股票如何保密
保护好隐私
股票账户不能设置隐私,不过股票账户每次登录都需要输入密码,密码连续输错会暂时性的冻结,股票账户安全性和隐私性都是比较好的。
2.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家人不知道的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离世后,其名下资产属于遗产,特别是各类记名金融资产和有价证券等,就需要继承人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如果家里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首先,继承权的主张必须由继承人发起,就像民事诉讼一个原则“民不告官不管”,也就是说虽然去世人投资有证券资产或银行理财产品,但在形式上仍然处于死者名下,而且继续按照投资理财协议约定保持应有的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任意改变资产的所有权状态。
假如投资有股票,那么肯定保持持仓结构和数量不变,各种配股分红等福利照旧,如果持有的某只票退市,也是按照规定将剩余资金退回到资金账户;如果证券资金账户还留存有现金,也是保持原有状态。
如果是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也是同样道理。无论活期存款还是定期存款,均继续按照存入时约定利率和转存方式进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到期后,自动将资金转入银行卡活期账户;基金、黄金等则保持原有持仓状态。在极端情况下遇到清盘,资金也是返回到死者银行卡账户。
这里很多人也许有疑问,证券公司和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继承人呢?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至今我国还没有建立这样的法律和法规,或者类似的机制;二是证券公司或银行也不知道某人去世的情况,金融业务系统和人口管理系统目前并无预警报告机制;三是遵循金融资产的保密性,任何账户和资产信息不得外泄,公民隐私权依法受到保护。
鉴于以上原因,作为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只有先对其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主动查询,再依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2019年4月,银保监会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通知”,明确指出已故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或有效遗嘱直接查询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资产余额,不得强制公证,作为继承人来说,不仅更加便利了,也节约了一些费用。
当查询到有余额后,再到公证处开具金融资产继承公证书,去银行或证券公司办理支取或过户。对于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分配意见的,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均具有同等效力,银行和证券均不得拒绝受理过户和支取。
先说一点,无论是股票账户还是理财账户,只要持有者过世了,目前而言,这些单位都不会通知其家属,因此如果有买股票或者理财的,一定要告知家人(金额不一定要说)或者自己保存在手机的记事本中。
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其实就是证券账户,目前我国的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不一样,银行账户开户必须要亲自到网点才可以开户,而一个地区(如果非北上广深这些城市)的银行数量往往一二十家,所以查找是否有办理银行账户容易;但是要查找证券账户就难了,因为证券账户是可以网上开户的,所以涉及到一百多个可能(我国目前已经超过100家证券公司了)。对于证券账户里的资金,如果你没有提取赎回,那么这个资金就会永远都躺在证券账户里面。
理财账户
理财账户,对于正规的银行理财账户,理财资金到期后有两种处置方式:(1)一是自动赎回,资金回到银行卡之中;(2)二是累积循环投资,到期后不赎回,继续跟随着下一期再投。银行的理财账户都是附在银行账户上的,所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即可查询到理财账户中的资金。
查询
其实证券账户一般也与银行卡绑定(因为要办理第三方托管),所以一般只要你知道过世者的银行账户,基本上就可以查到他的理财账户以及股票账户。
当然为了避免出现错漏,我们还可以通过查询过世者的手机银行(一般主要的银行以及股票开户的证券公司,他都会下载APP)或者网页浏览记录,来查询他一般登录哪些银行及证券公司网站,从而查询在这些地方是否有资金。如果有,要如何支取,参考以前答过的如何支取过世亲属账户里的资金的回答,此处就不在一一分析了。
总结
目前在我国,不管是什么账户,持有者过世了,账户主管机构都不会通知其亲属的,所以对于自己所存放资金的渠道去处,最好告知最亲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机里保留记录,这样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来不及交代,从而导致资金无偿贡献给上述单位使用。
我家小区就有一个这类事情,S男是一个老股民,好像是2003年还是2004年在家突然脑梗了,突然打击让他们家一下失去了经济支柱。S男的股票账户里有股票和资金,他老婆和他女儿却不知道S男股票账户密码,所以无法卖出股票也更无法从股票账户里提取现金。
另外一件也是自己亲身知道的一件事情,那是2005年的6月一天,我那时候在证券营业部的中户室炒股,一天中午快11点一个手机电话,我接听电话知道一个朋友问我说她姐姐得病走了后,有我们公司在上海上市的股票,开始她姐姐去世很突然,她和她姐夫也不知道股票里的密码,她给我打电话就想问问我钱在里面该怎么办? 我说大姐你别着急,我替你问问我的客户经理这事该怎么办?问完后我告诉她说要带上她姐姐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那时候因为券商们已经实行“第三方托管”,我又带着那位大姐又到银行再取钱,一直帮她银行取钱。
办完事情后,我和我老婆说,假如我们出现这种事情,也得以防万一提前说好股票交易密码是什么?股票交易与银行之间资金转账密码是多少?第三方银行托管银行卡密码又是多少?这都要一一告诉老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吧。。。谁也不愿意出事,但人往往无法预料自己的生死。
3. 如何对股票账户封闭
1、首先打开股票账户输入密码粗简裂进入。
2、其次打开咐皮我的个人中心找到封闭。
3、最后点击岩闭封闭即可。
4. 股票,我怎么可以保证自己资金安全呢,是在网上开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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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家大券商都提供网上开户服务了,网络完全已经非常成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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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办,家人不知道的话
这个呢就是有点麻烦,有可能它永久的承载离世人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里,因为证券公司和银行都不会通知家里人的原因有一不知道存款人死亡,没有存款人家属的信息,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不过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目前在我国,不管是什么账户,持有者过世了,账户主管机构都不会通知其亲属的,所以对于自己所存放资金的渠道去处,最好告知最亲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机里保留记录,这样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来不及交代,从而导致资金无偿贡献给上述单位使用。 万一有什么意外,家里人知道拿着证件去银行及证券公司办理。去银行及证券公司办理时还需要各种证明,手续还是非常复杂的。
6.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