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财务要求如下
中小板上市的财务要求如下:
一、净利润要求
二、现金流量或营业收入要求
这一要求旨在衡量企业的现金流状况或市场规模,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运营资金或市场基础来支持其持续发展。
三、股本总额要求
四、无形资产占比要求
五、无未弥补亏损要求
综上所述,中小板上市的财务要求严格而全面,旨在确保上市企业的财务稳健性和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标的。同时,中小板在主板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
Ⅱ 我国证券市场上主板上市规程和条件中小板上市规程和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1. 公司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且其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人民币,且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3.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
4.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十。
发行上市程序方面,企业需遵循以下步骤:
1. 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申请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章程等;
2. 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3.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企业的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订《证券上市协议》;
4. 企业完成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企业股票正式上市交易。
在股票首次上市之前,公司应当向上证所申请并签署《证券上市协议》,《证券上市协议》中包含以下内容:
1. 股票简称、上市日期、上市数量等基本情况;
2.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3. 关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上证所监管的规定;
4. 上市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5. 股票暂停、终止上市和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等相关事项;
6. 其他有关内容。
股票上市费用方面,股票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面额的万分之三缴纳,最多不超过3万元;上市月费为上市总面额的十万分之一,最多不超过500元/月。人民币特种股票的上市初费按其发行总股本的千分之一计算,并按照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比率折合为美元,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上市月费为50美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