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位大哥帮帮忙
湖南人身保险市场新险种销售情况分析
2004年至2005年1季度,湖南省寿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17.13亿元,新单保费收入70.1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59.9%。湖南人身保险市场在销产品500个,其中2004 年起首次在湖南市场销售的险种72个,新险种保费收入8.8亿元,占寿险新单保费收入的12.55%。新险种中,有46个险种无保费收入。
一、新险种销售基本情况
(一)险种间保费收入不平衡。《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A)》、《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鸿丰两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等7个新险种保费收入为8.52亿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96.8%。其他新险种保费收入较少,部分新险种无保费收入。
(二)公司间新险种保费收入不平衡。新险种保费收入主要集中在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两家公司。其中,中国人寿湖南分公司新险种保费收入76848.16万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87.4%;平安人寿湖南分公司新险种保费收入8030.28万元,占全省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9.2%。
(三)健康险产品适销不够对路。健康保险是目前社会需求较旺的业务领域,但新推出的23个健康保险产品中,有22个产品的保费收入在40万元以下,有7个新产品无保费收入,11个产品保费收入不足5万元。
(四)分红型产品热销。新推出的5款分红型保险产品保费收入72033.8万元,占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81.88%。尤其是《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两个险种保费收入累计达71355万元,占新险种保费总收入的81%。
二、新险种销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推广新险种的力度不够。不同保险公司间的新险种销售业绩相差很大,除了险种本身原因外,公司对新险种推广的支持力度、推广策略不同是导致这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公司推出的新险种虽多,涉及健康险、意外险、年金保险、定期寿险、分红险等业务,但由于销售策略、推广力度、宣传方法等方面存在差距,销售业绩不好,有的险种甚至 “养在深闺无人识”。
(二)产品开发的针对性不强。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没有细分市场,产品开发的针对性不强。一是对人群的针对性不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对老年人的关注日益提高,这里蕴含着巨大的保险需求,而湖南省内新开发的72个新险种中,没有针对老年人设计的产品。二是对地域的针对性不强。首先,新险种没有一个是针对县域保险设计的。其次,新产品的开发权归总公司,产品开发后在全国销售,忽视了地域之间在风俗习惯、保险意识、消费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经济发达程度等方面的差距,同一产品在全国各地销售的情况大相径庭。三是险种的针对性不强,新险种中有3个是针对少儿开发的,其中2个长期健康险,1个传统寿险,而在意外医疗、教育、婚嫁、就业等方面则没有开发新险种。
(三)热销产品的保障功能不明显,偏离了保险本意。《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及《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两个分红型产品占新险种保费收入81%,但保险期限较短,最长期限为10年,且均为保费趸缴型。这类产品对于公司冲击保费规模有较大作用,但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费习惯。最重要的是,其内含价值低,保障责任不突出,实际上是储蓄替代品,偏离了人身保险的本意,不能发挥寿险应有的优势。
(四)销售渠道有待进一步理顺。从新险种保费收入的渠道看,个险销售和银邮代理仍是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团险销售呈萎缩之势,专业中介的作用远未得到发挥。其中,团险保费收入仅26.08万元,在新险种保费收入中占比不到万分之三。团险业务萎缩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国家政策调整,禁止党政机关用公款投保商业保险,企业为职工投保团险要交个人所得税;二是企业年金政策出台导致许多企业持币观望;三是公司对团险管理乏力,如有的公司全省团险销售队伍不到20人,公司在费用上对团险业务支持力度不够。银邮代理渠道保费收入约4亿元,绝大部分集中在人寿湖南分公司。由于保险产品雷同,公司在争夺银邮代理渠道时只能靠价格竞争,以低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提高保费规模,为支付代理手续费提供依据。另外,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与银行自身的储蓄产品相似或相近,公司只能靠提高手续费、支付各种形式的激励费、报销费用等措施来调动银行、邮政积极性,在银行和邮政冲刺自身揽储任务的时段,银邮代理保险的保费规模便迅速下降甚至无保费收入。此外,专业中介作用远未发挥,除《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有部分专业中介保费收入外,其它保险公司没有来自专业中介的保费收入。一些保险公司并不将专业中介列为销售渠道,有的甚至认为专业中介是在与公司抢生意;有的保险公司任意拖欠专业中介公司应得的手续费,导致双方代理关系恶化或终止,既阻碍了中介公司的发展,也影响了自身销售渠道的拓展。
(五)健康保险的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2004年以来,有23个健康保险新险种上市,占新产品的31.9%。这些健康保险产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附加险多,主险少,有15个附加险,8个主险。因为附加险不能单独出售,因此限制了健康险的销售面。二是一年期的短险多,长期险少,有18个短险,5个长期险。就公司而言,短险便于管理,风险易于控制,且效益较好;但对客户而言,保险意识较强、有一定经济实力且目前身体健康的人大多选择购买长期健康险,且重视保险计划的完整性;而保险意识不强的客户总认为短期险“不划算”,要么不买,要么已有患病迹象才购买,加上误导现象,理赔引发纠纷较多,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三是重大疾病保险多,一般疾病保险少,有13个重疾保险,3个住院医疗保险,7个一般疾病保险。一般而言,一个人患重疾的机率并不大,尤其当人在青壮年时期,没有人会为了预防重疾去购买多种重疾保险,保险意识强的人买上一种保险有所防备也就够了,一般疾病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六)与全国新险种销售情况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产品数量的差距。各人身保险总公司开发的大部分新产品未在湖南保险市场销售。2004年以来,全国寿险行业共开发新产品800多个,在湖南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共开发新产品428个,但只有16.8%的新产品在湖南销售。二是经营理念的差距。健康保险新的管理理念还未进入湖南保险市场,如2004年出现的“第三方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只为投保团体提供医疗费用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用,不承担保险风险,采用账户式管理,单独建立个人账户、公共账户或是同时建立两个账户,但这些产品均未在湖南销售。
三、关于推动新险种销售的建议
(一)采取多种手段,促使公司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一是要营造良好的新产品开发环境。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各种形式的新产品推介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人们的保险意识,开展行业性新产品开发竞赛活动,扩大保险企业和产品的影响,树立保险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形成公司品牌特色。二是要加强对计生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的收集,引导公司适时开发新的养老保险产品。三是要引导有条件的保险公司针对农村、农民的消费特点、收入状况、保险需求开发适合的保险产品。应有行业协会牵头,整合行业资源,加强针对“三农”的基础研究,为保险企业开发新产品提供支持。同时,将农村营销员资格管理与农村新产品开发挂钩,根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特点对农村营销员资格实行差异化管理。另外,还要专门设立针对农村产品开发的精算资格考试,促使保险公司加大针对农村新产品开发的队伍建设。
(二)建立新产品开发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是通过立法建立保险新产品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二是建立行业保护机制,对新开发的保险产品实施一定年限的保护期。
(三)改善对健康保险的管理。一是集中行业资源,编制健康险疾病发生率表;二是鼓励数据收集,加强市场细分等基础性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医院与公司合作,共同防范风险;四是协调地方政府,加强对健康保险的管理。
(四)关注保费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如果过度集中于几个险种,会带来较大的风险:一是容易造成阶段性的给付高峰,带来资金流压力,影响业务的稳定性。二是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展业行为不规范,存在误导、欺诈现象,或是因选择客户群不当,引起集中退保,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稳健经营,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如果公司保费集中于几个期限短、保费趸缴的分红产品,将直接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甚至动摇保险业的根基。因此,应密切关注保费高度集中于几个险种的公司,必要时出具监管建议书予以提示。通过灵活运用风险评估、内含价值评估、新闻评论等手段,引导公司注意控制风险,推进险种结构调整。
(五)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团险的管理。一方面要促使公司自身加强管理,适时开发新的团险产品,加大对团险业务的费用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团险营销队伍的管理,注重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规范团险业务时要考虑如下问题:一是团险业务的定位,究竟什么是团险业务,团险业务与个险业务之间的标志性界线是什么;二是监管部门对团险业务的监管重点究竟是什么;三是行业代办团体业务中,如何解决借助行政权力开展保险业务与无资格代理的矛盾,如保险公司借助交警部门销售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借助建设主管部门销售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等。其次,支持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一是政策支持,降低专业中介的准入门槛,使专业中介公司在竞争中成长。打击保险公司恶意拖欠中介代理费的行为,在规定专业中介公司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划转保费的同时,还要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期限。二是改革营销员的管理体制,促使保险公司的职能逐步转向产品开发、核保核赔、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而将展业、勘查等职能交给专业中介公司,以促进中介市场的繁荣。
(湖南保监局)
【作者: 黄老师】【访问统计:4】【2007年01月30日 星期二 22:01】【注册】【打印】
Ⅱ plcc人寿保险哪一年在上海上证指数上市
2007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首次公开发行源薯的A股股票于今日正式登陆上粗空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628。中岩裂瞎国人寿A股挂牌后,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第一家分别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
Ⅲ 中国人寿a股上市时间
中镇陵国人岩猛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御枣戚人寿)于200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628。
Ⅳ 首次公开发行(IPO)的股票怎么买,有什么程序
象打新股一样买就可以了。
比如中国人寿的发行日程为:
询价推介时间 2006年12月19日-12月22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6年12月25日-12月26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06年12月28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07年1月11日以前
你只需在12月26日委托申购就可以了。
以下是股票申购办法:
沪深资金申购股票实施办法全文
深市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全文
一、为了规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
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申购次数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3.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如果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余额不足,不足资金部分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后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委托逐笔进行无效申购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
4.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三、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
1.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含该日)之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申购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冻结处理。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指定结算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3.申购资金验资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冻结的新股申购资金划入结算银行新股申购验资专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冻结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申购资金验资费用。
4.配号
验资结束后当天(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并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
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 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5.摇号抽签
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6.中签处理
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中签处理,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7.申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结算参与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后,将该款项返还给投资者。
网上发行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验资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T+3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冻结,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事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结算与登记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四、网上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网上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在确定网下发行流程时应将网下发行申购冻结资金的解冻安排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以后,并安排在网下申购结束后刊登网下配售初步结果公告。
如发行人拟启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深交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
3.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份登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股票,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投资者不需缴纳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市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全文
一、为了规范采用资金申购方式上网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股份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适用本办法。
二、上网资金申购的基本规定
(一)申购时间
沪市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证券账户在申购日 (以下简称T日)向上证所申购在上证所发行的
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申购单位及上限
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
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
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
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
(三)申购配号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
,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
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四)资金交收及透支申购的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申购资金的结算
。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
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把握升浪起点 炒股不如炒汇
外汇市场直通车 没有必赚只有稳赚
。
如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
不予配号,具体办法如下:
会员单位在T+1日下午四点前将资金不实的申购账号及其对应席位号告知上证所,且上报的资金不实
申购总额须与透支总额相等,由上证所逐一确认上述账号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如果会员单位未在规定时间
内将资金不实的账号告知上证所,T+2日,上证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情况,选取该会员单位所属席
位中资金申购量最大的席位,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顺序,从最晚申购的账号开始,依次确认无效申购,直
至该会员的申购总量与结算备付金余额相符。如果该会员透支额超过该席位申购总量,则该席位所有申购
均确认为无效申购,然后按照资金申购量从大到小的顺序选择该会员所属席位,按前述方法确认无效申购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会员单位承担。
三、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一)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
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
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
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二)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
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
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三)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
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
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无效申购确认完毕后,上证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
销协议办理。 把握升浪起点 炒股不如炒汇
外汇市场直通车 没有必赚只有稳赚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
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四)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
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抽签次日在显着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
果。
(五)中签处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
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期内集中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利息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专用账
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七)发行结束
申购日的第四天后(T+4日后),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
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一)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
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二)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
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上证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上证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应在回拨处理后将网下申购资金予以解冻。
(三)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发行人。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Ⅳ 2007年一月有哪些新股能够申购SOS!!!!!!!!
沪深两市新股发行配售一览表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申购代码 网上申购日 上市日 发行价(元) 发行量
(万股) 市盈率(倍) 中签率 中签号 新股详情
601318 中国平安 2007-02-12 115000 中签号 中国平安发行详情
002119 康强电子 2007-02-08 2500 中签号 康强电子发行详情
002118 紫鑫药业 2007-02-08 2000 中签号 紫鑫药业发行详情
002117 东港股份 2007-02-08 3000 中签号 东港股份发行详情
601003 柳钢股份 2007-02-06 10700 中签号 柳钢股份发行详情
601005 重钢股份 2007-02-06 35000 中签号 重钢股份发行详情
002116 中国海诚 002116 2007-02-05 6.88 2900 29.91 中签号 中国海诚发行详情
002115 三维通信 002115 2007-02-01 9.15 2000 28.59 中签号 三维通信发行详情
002114 罗平锌电 002114 2007-02-01 10.08 2560 28.02 中签号 罗平锌电发行详情
00 天润发展 00 2007-01-26 8.08 2200 29.93 0.3020 中签号 天润发展发行详情
002112 三变科技 002112 2007-01-26 9.80 2000 31.61 0.1692 中签号 三变科技发行详情
601166 兴业银行 780166 2007-01-23 2007-02-05 15.98 100100 32.5 0.7684 中签号 兴业银行发行详情
002111 威海广泰 002111 2007-01-16 2007-01-26 8.70 2120 29.75 0.0740 中签号 威海广泰发行详情
601002 晋亿实业 780002 2007-01-12 2007-01-26 4.26 21000 23.72 0.2600 中签号 晋亿实业发行详情
002109 兴化股份 002109 2007-01-11 2007-01-26 10.80 4000 21.18 0.3845 中签号 兴化股份发行详情
002110 三钢闽光 002110 2007-01-11 2007-01-26 6.00 10000 10.34 0.3853 中签号 三钢闽光发行详情
002108 沧州明珠 002108 2007-01-10 2007-01-24 10.16 1800 23.09 0.1922 中签号 沧州明珠发行详情
002107 沃华医药 002107 2007-01-10 2007-01-24 10.85 1800 26.46 0.1238 中签号 沃华医药发行详情
601628 中国人寿 780628 2006-12-26 2007-01-09 18.88 150000 97.81 1.9676 中签号 中国人寿发行详情
002106 莱宝高科 002106 2006-12-25 2007-01-12 20.00 4880 18.69 1.1254 中签号 莱宝高科发行详情
002105 信隆实业 002105 2006-12-25 2007-01-12 3.40 6800 29.99 0.6353 中签号 信隆实业发行详情
002104 恒宝股份 002104 2006-12-25 2007-01-10 8.43 2880 24.79 0.6775 恒宝股份发行详情
002103 广博股份 002103 2006-12-25 2007-01-10 6.60 4800 30.41 0.8558 中签号 广博股份发行详情
002102 冠福家用 002102 2006-12-18 2006-12-29 5.96 3000 24.52 0.1337 中签号 冠福家用发行详情
002101 广东鸿图 002101 2006-12-18 2006-12-29 11.41 1700 27.17 0.1158 中签号 广东鸿图发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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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中国人寿保险IPO是多少
楼主,我从网上帮你寻找了一下,不能确定是否完全正确,可以参考。
截止目前,我国已经上市的保险公司有五家,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保。
1、中国人寿:2003年12月17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2、中国平安:2004年6月24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号2318。2007年3月1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归A股市场。公司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号601318。
3、中国太保:2007年12月25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中国太保”,A股股票代码为“601601”。
4、新华保险:作为我国首只A+H同步发行的保险股,2011年12月15日,新华保险以28.50港元的发行价登陆香港联交所;16日,以23.25元的发行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从发行到上市的全过程,成功跻身两地资本市场。A股代码为601336,H股代码为01336。
5、中国人保:目前只在H股上市。
所以,在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目前有四家。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Ⅶ 中国人寿股改上市时间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于2015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证枯卖宴券代码“601628”,每股发行价格为2.76元,发行股本规模为20.09亿股,发行总市值为55.72亿元。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于2015年5月19日正式挂牌上市,成为A股市场上第一家上市的非公募保险企业。
中国人寿上市后,不仅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提高了公司财务透明度,也拓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空间。在上市后,中国人寿以“股权激励、技术创新、服务升级”为主要发展方配大向,推出一系列新的服务和产品,加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上市也加强了对客户服务的责任感,提高了客户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促没银进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