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并购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方式、股票对价方式、杠杆收购方式、卖方融资方式。现金支付方式:用现金支付并购价款。股票对价方式:即企业集团通过增发新股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分析:并购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方式、股票对价方式、杠杆收购方式、卖方融资方式。现金支付方式:用现金支付并购价款。股票对价方式:即企业集团通过增发新股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❷ 公司并购用现金或股票方式支付有什么不一样,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现金就是从企业的现金流里面拿钱购买,这要求企业必须有强大的现金流做后盾才行。而一般一个企业现金充足的话,一般而言这个企业都是做得很好的,就是企业卖的产品服务回收的钱非常快,而且多,就是说这个企业赚钱能力非常强
股票只是现金等价物。如果股票价格上涨,那么收取股票的单位就会赚更多的钱,否则就和现金一样或者卖企业卖的钱少一些。企业持有的股票一般都是大小非之类,或者再融资之类获得的,也就是说股票一般不可以当天就卖出,需要持有一段时间,这期间风险和收益并存的。
所以,从这上面2个就可以大致知道用现金和股票并购时候的好处和坏处了
❸ 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并购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现金并购、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 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现金支付包括一次支付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包括分期付款, 开立应付票据等卖方融资行为。现金支付在实际并购重组的操作中也演变为以资产支付, 以股权支付等形式, 如资产置换, 以资产换股权等。
(二)、股票并购、股票并购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或增发新股的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
(三)、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 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 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
二、企业并购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有
(1)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 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 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对并购公司来说,并不改变其控制权结构; 对目标公司来说, 债券可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使目标公司股东减轻因市场预期而带来的烦恼, 同时作为代价, 将丧失对原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2) 无表决权的优先股
使用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 对并购公司而言, 不会挤占营运资金, 具有避免即时付现约束的优点; 同时, 优先股作为较廉价的支付工具, 当其转换为普通股时的执行价格要高于普通股当前市价, 对并购方更是有利可图。另外, 优先股无表决权, 避免了发行股票时产生控制权转移; 也避免了像公司债券那样在并购后有无盈利都应支付利息的不足。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 优先股既具有普通股票的大部分特征, 又具有公司债券能获得固定收益的性质, 在并购交易中容易被采纳。
(3) 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 能够在有效期内赋予持有者指定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对并购方而言, 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既可以达到筹资和用于置换目标公司资产的目标, 也可以因此延期支付股利, 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但是, 一旦认购权予以行使, 会涉及到公司控股权的淡化。为此在发行认股权证时要保障并购方原股东的利益, 按控股比例派送给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和其他认股权证的持有人, 本身不能被视为公司股东, 不能享受正常的股东权利, 更不可能获得公司控制权。购入认购证后, 持有人所获得的是一个换股权利而不是责任, 行使权利与否, 不受任何约束。而认股权证之所以具有吸引力, 一方面是由于对并购后公司的发展前景有较好的预期; 另一方面, 在价格上比股票便宜, 认购款项可延期支付, 机动性较强, 获利的可能性较大。
(4)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公司向其购买者提供一种选择权, 在某一给定时间内, 可以按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❹ 并购支付的并购支付的财务风险
(一)现金支付产生资金流动性
风险由于现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会给并购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公司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其次,使用现金支付工具,交易规模常会受到获现能力的限制;再次,从被并购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值,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这会影响并购的成功机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二)股权支付产生股权稀释风险
使用股权支付方式,通常会导致股权稀释,造成控制权减弱。如香港玉郎国际漫画制作出版公司并购案,其领导层通过多次售股、配股集资,进行证券投资和兼并收购,这一方面稀释原有股权,另一方面也为其资本运营带来风险,最终导致玉郎国际被收购。
(三)杠杆支付产生债务风险
这方面美国的教训最典型。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垃圾债券泛滥一时,其间11.4%的并购属于杠杆收购行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的经济陷入了衰退,银行呆账堆积,各类金融机构大举紧缩信贷,金融监督当局也严词苛责杠杆交易,并责令银行将杠杆交易类的贷款分拣出来以供监督。各方面的压力和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垃圾债券无处推销,垃圾债券市场几近崩溃,杠杆交易也频频告吹。 (一)企业财务结构支付方式要受企业现实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收购企业的杠杆比率较高,一般不会采用现金收购或发行债券,而倾向于股权融资。如收购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则可以考虑现金支付,增加负债水平;如收购公司的现金流量不宽裕,则可以考虑分期付款或股票收购。一般来说,只有每股的现金流量大于每股收益,企业才有能力进行购并扩张活动。否则就要通过融资,依靠贷款或发行股票来解决。
(二)支付方式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金额及融资方式直接相关。如果并购金额不是很大,采用股票支付方式是不合算的,因为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所以一般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并购公司是大规模的公司,且并购涉及的金额过大,则一般采用股票或混合支付方式。若使用现金支付,公司的现金压力太大,可能会影响到并购后公司整合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和运用。
(三)融资成本在可以选择支付方式时,应从收益成本的角度,比较资金成本。发行股票有发行成本,银行贷款有贷款成本。这里要注意,即使是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来支付,也存在资金成本,至图芎财务风险,其传导的主要特征是:环境性,外部环境对财务风险传导有重要影响;财务风险源复杂性,财务风险源由外部传人供应链,外部风险多而复杂,风险源查找不易;动态性,外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内部风险传导过程的变化使风险处于动态传递。供应链中某些节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占用上下游企业大量资金,如果其财务状况不够稳健,将随时导致对整条供应链的致命打击。该类风险的动力是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信用,风险载体是资金。由于各企业需要在反应速度和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一旦有一家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则上游提供品不能正常输出,下游则会因输人品供应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最终导致链条某一环断裂,一环的断裂又以极快的速度传遍整个供应链,整个供应链面临崩溃。
供应链风险交互式传导模式是指由某一风险事传递给供应链中另一个节点企业,接受财务风险的供应链节点企业又引发若干其他风险,并将新生风险反过来又传递给原有企业。该模式的传导特征表现为:循环叠加性,交互式风险传递是双向的,具有交互性,风险源将风险传递给风险宿主时,风险宿主又因风险的位移引发新的风险事件,将原风险反向传给原风险源;复杂性,多种风险往往交互传递相互影响和助长,使得风险防范的难度大大增加;传染性,交互式使风险在整条供应链范围内迅速传播,风险一旦产生,就会借助风险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而迅速扩散;系统性,供应链的扩展虚拟组织的特性使供应链节点企业风险单向传递的可能性相对少见,供应链中的风险传递更多地属于风险在供应链中交互式传递。
(四)资本市场因素 目标企业所在国的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是影响投资并购的一个大环境因素。如对于股票支付方式必须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走向,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考虑换股比例、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股权收益的影响。
(五)税收安排对于并购企业而言,以借款或发债方式筹集现金来支付,其利息成本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资本成本则必须在税后列支,不能收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对于目标企业而言,若并购公司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换股方式,则可通过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缴纳。因此,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价格足以弥补目标公司股东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才是可接受的。 (一)总体策略在并购支付环节,并购方应从整体上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要深入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并购方是非上市公司,一般只能用现金收购;如果并购方是上市公司,除现金外还可选择股票、债券或混合证券收购等。
第二,要了解并购方股东对股本结构变化的可能反应、并购方资产的流动性及融资能力。在采用股票收购方式之前,必须确定其主要大股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采用现金收购方式时,必须考虑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即时付现能力、现金回收率以及回收年限等。
第三,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管理层的偏好和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近期股价水平。为了保证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支付工具的选择应对目标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资本结构有利,应能诱使目标公司股东或董事会出让股份,同时也要考虑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影响。
(二)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制定并购资金需要量及支出预算。并购企业在实施并购活动之前,应对并购各环节的资金需求进行周密预测及核算,并据此制订详尽的预算。以预算为依据,并购企业还应依据并购资金的支付时间确定并购资金支付程序和支付数量,并据此制订并购资金支付预算。这样做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降低财务风险,保证并购活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2)改进支付方式,降低支付风险。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可以充分考虑以下方式,以降低支付风险:
一是股权支付方式。在全流通之后,换股并购不再因为股份流动性的差别受限,可以灵活运用到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股权支付方式除公司之间直接以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互换外,定向增发加换股、回购加换股等方式都是可行的手法。并购估价将主要依据证券市场价格,而不再是净资产。采用换股收购能避免大量的现金流动压力以及对后续重核所带来的资金压力,而收购方能享受延期纳税和低税率的优惠,还可使并购双方共同承担股价下降风险。
二是可转换债券支付方式。可转换债券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以高于当期股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的支付工具,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可使本金增值的双重性质。可根据二级市场的预期波动以及基本的财务指标灵活运用可转换债券,在其递增利率、初始转股价的溢价比例、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赎回、回售以及利率补偿或按浮动利率补偿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降低并购的财务风险。
三是权证方式。上市公司采用二级市场竞价收购或要约收购加上权证的支付方式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规避风险的优点。对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方而言,可发行目标公司的备兑权证来取得资金。由于权证允许持有人有权利但无义务以约定价格在约定时间购买或者出售约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有价证券,因此并不会在发行权证之初就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和股东结构。上市公司可结合并购进程和并购成本收益预测,灵活运用该支付方式。
四是混合支付方式。并购中将若干种支付方式组合在一起,综合其长处,克服其短处,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使用混合支付方式将是股改后并购市场财务方式的发展趋势。
(3)合理安排支付时问。融资支付环节的财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上不匹配。对此,并购企业应认真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用合理手段降低这一风险。以下为两种常用的控制支付财务风险的措施。一是分期支付。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虽然可能会增加并购总成本,但这一方式可以减轻并购企业一次性支付所带来的大量短期现金需求负担,并购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可以成为后期的支付金额的融资来源。此外,并购企业还可利用分期支付的缓冲期避免由于目标企业隐瞒债务所造成的潜在财务风险。二是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偿债协议。国内并购实践中,一些并购企业往往由于并购后无法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主要原因在于其并购前没有与目标企业债权人沟通。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应在并购前通知目标企业债权人,并与其达成债务偿还协议,以防止这一潜在的财务风险发生。
(4)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降低流动性风险。为降低并购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并购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并购方式减少现金支出。一是效益补偿式并购。并购企业收购时,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超过负债的余额,不马上支付现金,而是与对方达成协议,用并购后企业实现的利润按协议基数和年限进行清偿。二是先破产后并购。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宣布破产后再与破产企业清算组订立收购协议,以承担法院裁定的破产企业债务的方式并购目标企业。这一方式既避免了潜在的债务风险,又减轻了现金支出负担。三是背债控股并购。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股权性投资,针对这一限制,在目标企业债务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且无力偿还时,并购企业可与银行达成协议,以承担目标企业银行债务的方式进行并购。从而绕开这一限制,减少现金支出。四是拆股分红式并购。并购企业不直接购买目标企业资产,而是与其所有者或主管机构协商,以入股形式将其净资产并人并购企业中去,并分取红利。既可缓解并购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义可加快目标企业公司化改造进程。
(5)提高融资弹性。并购除了可以采用风险性较小的权益性融资方式,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较灵活的融资方式,通过提高融资弹性来降低财务风险。如可提前收兑债券、可转换债券的融资弹性都较大,实施提前收兑和转换,均可提高企业反应能力,有效地降低财务风险。当然,对于具体的融资支付方式的选择,还要在成本和灵活性之间做出权衡。
❺ 公司并购中股票支付方式的概念及优缺点
股票支付优缺点
(1)对目标企业来说
优:目标企业的股东不失去他们的所有权,而是成为并购完成后企业的新股东。
(2)对主并企业来说
优:不会影响主并企业的现金状况。
缺:①主并企业股本结构发生变化,股权稀释(极端结果是目标企业的股东通过主并企业增发的股票取得对并购完成后企业的主导控制权)。
① 需手续多,耗时耗力。
n股票支付是指主并企业通过增加发行本公司股票,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从而达到并购目的的一种支付方式。
❻ 当牛市,用现金并购还是股票并购好
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
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例如北京万辉药业集团以承债方式兼并了双鹤药业的第一大股东北京制药厂,从而持有双鹤药业17524万股,占双鹤药业总股本的57.33%,成为双鹤药业第一大股东。
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
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如一汽并购金杯的国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