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国的股市里面有庄家吗如果有,那么他们的坐庄手法和国内有股市有区别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股市来讲,都是存在庄家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而国内的手法基本都是从国外那边学来的。不过没有很大的资金量和后台的话,很难做庄。
目前比较新颖的坐庄手法是这样的。现在的做庄则不同,在经过周密策划后,由一些利益集团来共同实施方案。当这些做庄机构在相对低位吸纳较充分的筹码后,便有意给一些拥有千万元以上的资金而又不能够单独做庄的大户透风,有时还以协议性的诱惑,甚至披露炒作的价位目标让他们明白如果适时介入确实有利可图。由此同盟者加入形成对股价的推升,庄家也就达到了拉升股价的目的。
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锁筹稳定,可以降低对单一个股做庄的周转资金数额,降低了炒作的市场风险。二是利用了那些以往寻找庄家的跟风大户的雄厚资金拉升股价,降低了由自己来拉升的做庄成本。 那些大户认为背靠大树好乘凉是很乐意抬一段轿子的。三是庄家在利用大户的同时也启迪了大户要想坐轿子也可以按机构的方式依法泡制让中户介入。最后卖力推高股价的肯定是散户。 应当指出的是,近几年很多庄家对个股的做庄已经是联合很多力量共同进行的了,很少看到单打独斗独吞自肥的。
还有一些常用的坐庄手法可以参考这个:http://wenku..com/link?url=_Aoz-yErsKHP0J-Y9YHauI0xArQO-0Jqfy2m316SpPO3WoioUTp0wpS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投资有风险,入手需谨慎。
‘贰’ 国内股票想赚钱跟着庄家的步伐走就可以,那在港美股这个没庄家的市场又该如何操作
国内股票想赚钱跟着庄家的步伐走就可以,那在港美股这个没庄家的市场又该如何操作
谁说港美股没有庄家,有市场就有庄家或者主力。
首先要搞清楚股票为什么涨,公司业绩上涨,所以股价上涨,有这个原因,但不是主要的原因,在短期范围,股票的上涨取决于买卖双方,买的人比卖的人多,股票就上涨。这是核心。
比如公司业绩好,大家觉得价值投资,想买的人多,但是一个主力或者庄家,大力的卖出,这时短期盘面下跌,想买的人就会等等,等个更低价买进,持有的人一看跌了,也有部分卖出,这个短期范围内,在主力带领下,卖出的比买进的多,这时股价就下跌了。
明明公司业绩很好呀,怎么就下跌了。
所以股票的涨跌还是一个市场行为。
为什么会觉得港美没有庄家呢,是因为国内的主力和庄家会发布各种利好利空的消息,来引导股价,有些是个上市公司勾结。
而港美股市场的监管比较严格,主力和上市公司这么做会被严惩的。
港美股庄家和主力会做的更隐蔽些,没有国内这么肆无忌惮,但是还是有的,不然怎么大涨大跌。
‘叁’ A股里都有庄家操纵,那美股港股也有庄家操纵吗
美国股市也会被庄家操纵但情况极少 原因如下:
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法律较为健全的美国,其在类似大股东减持问题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
大股东“限制性证券”须慢走
美国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美国《证券法》的《144 号条例》。
实行《144 号条例》对于这个美股港股股市条例美股研究社作为专业分析美股庄家操纵的主要影响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美股港股庄家操纵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第五是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美国证交委)。在你下卖单的时候,如果3 个月内的交易量大于500 股或总交易额大于10000 美元就必须填写一份通知——表格144,并上交给SEC。在表格上交后的3个月内必须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没有完成则必须填写一份修改通知。如果你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证券两年以上,就可以不考虑以上条件而无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超过5%的大股东,公穿贰扁荷壮沽憋泰铂骏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则需要在任何时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