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股票,称为
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股票,称为H股,在内地在上市,以人民币结算的叫A股,以美元结算的叫B股.
⑵ 香港的股票叫做什么股
香港主板市场概况
这里将股票按市场流行的观点划分为蓝筹股、红筹股、国企股、庄家股等几类。
蓝筹股
蓝筹股(Blue Chip),是指恒生指数成份股。这类股份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及派息固定。目前,蓝筹股的固定数目是33只。由于这类个股的盈利能力强,大多属于基金偏爱个股(即基金长期持有或加码买入的股票),因此较少人为因素(如庄家活动)影响,股价相对稳定,适合作中长线投资。如长江实业(0001)、和记黄埔(0013)、中国移动(0941)、汇丰控股(0005)、恒生银行(0011)等
红筹股
红筹股(Red Chip)泛指由中资企业直接控制,或35%以上的股份由中资企业控制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注资及重组概念,因这些公司的母公司在内地大多资产雄厚。目前,香港的红筹股超过80只,其中有30只被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选定为恒生中资企业指数(即红筹指数)成分股,以反映红筹股的整体趋势。如金威啤酒(0124)、深圳国际(0152)、中国网通(0906)、中国移动(0941)等。
国企股(H股)
国企股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后,获准来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截至2006年5月19日止,国企股的数目已达128只。如即将上市的中国银行(3988),已经上市的交行(3328)、建行(0939)、中国人寿(2628)、江西铜业(0358)等。
庄家股
庄家股,是指由大户控制供求情况的股票。由于庄家多数拥有内幕资料或较熟悉这些个股近况,加上拥有钜额资金并持有大量筹码,因此有条件左右股价走势。如宏利金融(0945)。
另:国企股(H股)简介
1993年首间中国企业以H股形式在香港上市(青岛啤酒--HK-0168),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于1994年8月8日推出,以反映所有在香港上市的H股表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股指数”)的计算方法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起改为以流通市值调整计算。为避免个别成份股比重过高,经流通调整后,每只股票的比重上限设定为15%。流通股份的定义及个别成份股的流通系数均与恒生流通指数系列相同。
成分股挑选
由200支成分股组成的恒生综合指数自2001年10月3日推出以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之成分股只包括市值最大、并在恒生综合指数成分股内的H股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工有38支成分股。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与恒生综合指数每半年一并检讨一次。加入或剔除于恒生综合指数的H股公司会自动加入或剔除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国企指数成分股每半年定期检讨一次,比重上限系数于有需要时将作出调整,令个别成分股占指数的比重不超过15%。
在2001年恒生综合指数推出前,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分股包括所有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H股。于1994年至2001年间,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分股数目由10支增加至54支。
⑶ 可不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关于股票的知识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主要分类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优先股对企业筹措资金的主要优点是:(1)股息率固定,能使公司利用财政杆杠利益。在资本不变的条件下,公司需要从税前收益中支付利息、优先股息和租赁费,是固定不变的。当税前收益(扣除利息)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固定利息和租赁费就会相对减少,这就给每一股普通股带来额外利润,即财务杠杆利益。(2)优先股是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对企业的资金周转有利。(3)优先股没有投票权,使企业能够避免优先股股东参与投票而分割企业的支配权。(4)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或债券,可以免税。
优先股对企业筹措资金的主要缺点是:(1)优先股股息必须从税后净收益中支付,较之公司债券则增加了所得税负担;(2)优先股虽然没有届满期,但公司章程中的一系列规定,又实质上规定了届满日期,使公司每年都必须购进一定百分比的优先股票。
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6]
垃圾股
在中国为生产或经营出现问题亏损、政策性亏损(公共事业)、违规的上市公司股票。
绩优股
每股税后利润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地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着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
蓝筹股
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其他股
可以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个人股;按股东权益和风险大小,可以分为普通股、优先股以及普通和优先混合股;按照认购股票投资者身份和上市地点不同,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内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三类。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还分为: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也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中国大陆上市的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只能以外币认购和交易。H股也称为国企股是指国有企业在香港(Hong Kong) 上市的股票。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产或者经营等核心业务在中国大陆、而企业的注册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企业股票。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New York)上市的外资股票。
香港股市有所谓“红筹股”、“蓝筹股”之分。红筹股是指最大控股权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即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人们形容中国是红色中国,而她的国旗又是五星红旗,因此把中国相联系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称为红筹股;美国人打牌下赌注,蓝色筹码为最高,红色筹码为中等,白色筹码为最低,后来人们就把股票市场上最有实力、最活跃的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股几乎成了绩优股的代名词。随着内地陆续赴港上市,现也有人将红筹股做了更严谨的定义,即必须是某公司在港注册,接受香港法律约束的中资企业才称为红筹股,而公司在内地注册,只是借用香港资本市场筹资的企业,另称为“H股”。但一般仍以红筹股广泛地作为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的代名。
所谓成长股,是指发行股票时规模并不大,但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管理良好,利润丰厚,产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公司的股票。
所谓热门股是指交易量大、交易周转率高、股价涨跌幅度也较大的股票。热门股的形成往往有其特定的经济、政治、社会上原因。
所谓绩优股是指那些业绩优良,但增长速度较慢的公司的股票。这类公司有实力抵抗经济衰退,但这类公司并不能给你带来振奋人心的利润。
所谓周期股是指经营业绩随着经济周期的涨缩而变动的公司的股票。航空工业、汽车工业、钢铁及化学工业都属于此类。
所谓再生股是指经营发生困难甚至破产,经过整顿后重新获得投资者认可的企业股票。
所谓防守性股。这些普通股股票同股价循环股正好相反,它们在面临不确定性和商业衰退时收益和红利却要比社会平均的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所谓表现股(亦称概念股)。是指能迎合某一时代潮流但未必能适应另一时代潮流的公司所发行的,股价呈巨幅起伏的股票。
所谓投机性股。是指那些价格很不稳定或公司前景很不确定的普通股。这主要是那些雄心很大,开发性或冒险性的公司的股票,热门的新发行股以及一些面值较低的石油与矿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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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关于股票
般把最大控股权(常常指30%以上)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注册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归类为红筹股。
英语为:red chips,red chip shares,red chip stocks。这一概念诞生于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有时被称为红色中国,相应地,香港和国际投资者把在境外注册、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带有中国大陆概念的股票称为红筹股。它实际是指最大控股权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或企业,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即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由于人们形容中国是红色中国,而她的国旗又是五星红旗,因此把中国相联系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称为红筹股。这是一种形象的叫法。同时这种划分也是由蓝筹股概念的典故而来。由于美国人打牌下赌注,蓝色筹码为最高,红色筹码为中等,白色筹码为最低,后来人们就把股票市场上最有实力、最活跃的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股几乎成了绩优股的代名词。有些发展前景不错的红筹股,由于被选进了恒生指数的成份股中,因而也兼备凤的身份。随着内地陆续赴港上市,现也有人将红筹股做了更严谨的定义,即必须是母公司在港注册,接受香港法律约束的中资企业才称为红筹股,而公司在内地注册,只是借用香港资本市场筹资的企业,另称为“H股”。但一般仍以H股广泛地作为在港上市的中资企业的代名。在香港最为有名的红筹股有:中信泰富、粤海投资、招商局海虹、上海实业,以及不久前上市的深业控股和北京控股等。
后来,有人将红筹股做了更严格的定义:必须是母公司在港注册,接受香港法律约束并在香港上市的中资企业才称为红筹股。通常,上述几种范围的股票都被投资者视为红筹股。
⑸ 股权和股份的区别
一、股份和股权两者之间的差别第一,收益方面,股票以差价获得收益,而股权以时间和企业公司的高速成长获得利益。
二、第二,介入时间方面,股票是企业比较成熟期才拥有的,而股权是企业快速成长期而拥有的。第三,关于介入的地点问题。股票市场一般A股我们称为人民币股票,B股叫外币股。S股市,美国股票,H股是中国香港股票,而股权是通过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中心来行使的。
第四,介入成本的问问题。股票是证交所交易价格,成本较高,而股权是每股股份接近净资产的价格,成本较低。
第五,收益方面,股票受价格波动影响较低,股权是受企业净资产增长的影响较高。
第六,持有时间方面,股票是短期投资,而股权是中长期投资。以上就是股票和股权的区别
拓展资料: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至于收购的资金来源,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公司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