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融券标的多长时间调整,融资融券标的多长时间调整
融资融券标的调整时间并不固定,一般在交易出现异常或者市场持续大幅度波动的时候,交易所会根据情况调整标的股票标准或者范围,也会向大众公布,证券公司向客户公布的标的股票名单是不可以超过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股票范围的。
交易所会严格按照从少到多、从严到宽、逐步扩大的原则,在满足规定证券范围的前提下,对证券进行审核、选择、确定,最后会把名单向大众公布。交易所也会根据市场的情况来对于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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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融资融券的股票有时间限制吗
当然有时间限制。
融资融券一般最长以半年为期限,这个时间来说,基本还是足够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对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Ⅲ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1、实行T+1交易,投资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
2、采用保证金交易;
3、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只能买入股票上标注融的股票;
5、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等。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证金要求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多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
4、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
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这种财务杆杠效应来获取收益。
5、交易控制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上转出资金或者股份时,也必须保证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Ⅳ 融资融券展期规则
期限规定交易所最新规定,融资融券展期最长为6个月(180天),比方说我的一笔合约是2021年8月16日)开始展期,那么长展期到2022年的2月11日,刚好是180天。申请时间规定证券公司规定,客户申请融资融券展期,需要在融资融券合约到期日前7日内,最晚为合约到期日当天的下午5点,向证券公司提出合约展期申请。
拓展资料: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
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上转出资金或者股份时,也必须保证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Ⅳ 融资融券交易时间是多少
您好,融资融券的交易时间和普通的股票交易时间一致,是早上9:30-11:30,下午1点到3点之间。
Ⅵ 股票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规则:
1、证券资格。证券在融资融券前必须是合格的,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2、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
第三,市场规定投资者融资融券总额不能超过5%。
四、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管理。当一只股票的融资融券金额达到流通股本的25%时,应当停止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不仅仅是上面的交易规则,还有很多规则。具体如下:
1、保证金交易周期要求。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若标的证券停扒前首牌,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尚未确定,或复牌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则融资融券期限延长。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进行相关的融资融券交易结算。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2、融资融券申报的内容
融资融券申报分为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融资认购申报的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信用悔配证券账号、融资融券专用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市价申报除外)、“融资”标识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融券申报的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融资融券专用席位代码、标的证券代码、卖出数量、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融券”标识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其中,上述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为100股(股)或其整数倍。
3、对证券借贷申报价格的限制
投资者融券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证券;最新交易价格如果当日没有该证券的生产交易,卖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一收盘价。若卖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交易主机将春数视为无效申报,自动取消。投资者在融券期间通过自己或者控制的证券账户卖出证券中持有的同一证券的,除超过融券金额的部分外,投资者卖出证券的价格还应当符合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要求。
4、投资者融资买入时融资融券比例的具体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融券比例不得低于50%。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保证金金额计算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融券比例。例如,投资者信用账户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证券A,融资融券比例为50%,理论上可融资买入证券A市值200元(100元保证金的50%)。
5、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具体规定。
投资者卖出证券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计算融券标的证券保证金金额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的比例。例如,如果投资者在100元的信用账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余额,并计划以50%的保证金比例出售证券B,那么该投资者理论上可以按市值出售证券B200元(100元保证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