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市5·30事件的印花税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之久,我国股市的印花税率分别调整过两次,时间分别为: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
2008年9月18日晚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宣:从9月19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收方式由现行的双边征税调整为单边征税,这是继今年4月24日下调印花税税率之后,我国再次对印花税作出大幅调整,也是自1991年以来我国股市首次单边征收印花税。
目前,1‰的印花税且单边征收的政策一直保持至今。
Ⅱ 印花税税率调整历史有几次,分别是哪年哪月
一、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历史:
(一)1991年10月,鉴于股市持续低迷,深圳市又将印花税税率下调为3‰。在随后几年的股市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成为最重要的市场调控工具;
(二)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三)1997年,为抑制投机、适当调节市场供求,国务院首次作出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决定,为平抑过热的股市,自5月10日起,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上调至5‰;
(四)1998年6月12日,为活跃市场交易,又将印花税率由5‰下调为4‰;
(五)1999年6月1日,为拯救低迷的B股市场,国家又将B股印花税税率由4‰下降为3‰;
(六)2001年11月16日,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七)2005年1月24日,最后一次下调股票交易印花税,执行千分之一税率。
(八)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一调整为千分之三。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三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九)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
(十)2008年9月19日起,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
(2)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时间扩展阅读: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五、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Ⅲ 香港计划8月1日起上调股票印花税,这一举措会产生哪些影响
短期内会引发短炒资金撤离,引发指数下挫。但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长期影响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