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的公司事记
1969年,开始筹建新乡化肥总厂。
1970年,新乡化肥总厂建成投产,年产合成氨3000吨。
1974年,新乡化肥总厂扩建工程投运,年产合成氨5000吨。
1990年,新乡化肥总厂800系列改造完成。
1994年,碳铵改产尿素工程开始建设。
1995年,“尿改”工程一次开车成功,年产尿素6万吨。
1997年,尿素“四改六”工程顺利投运,年产尿素10万吨。
2000年,年产10 万吨的复合肥生产线建成投产。
2005年,年产10万吨复合肥的第三期工程建成投运。
2002年,列入国家计划的“双高一优”工程建成投产,达到尿素30万吨、复合肥20万吨、甲醇5万吨的生产能力。
2003年,新乡化肥总厂改制成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河南心连心化工有限公司”。
2005年,年产10万吨复合肥的第三期工程建成投运。
2006年,河南心连心化工有限公司重组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2007年,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成功在新加坡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化肥企业。
2008年,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24.40”一次投产成功,其产能和效益在化肥行业中跃居全国第四位。
2009年,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又在香港成功上市,实现海外两地上市。
2010年10月,“心连心”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10月8日,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为河南省首批博士后研发基地,
‘贰’ 新乡上市公司有哪几家
截至目前,新乡市共有上市公司6家,其中A股上市企业4家(新乡化纤、华兰生物、瑞丰新材、拓新药业),港股上市企业2家(中国心连心化肥、宏力医疗管理);
另有过会待发企业1家,在审企业2家,省证监局在辅导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5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68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25家。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形式
各国公司法均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其他任何类型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等都不具有公开发行股票并使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权利。
同时,也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都上市交易,股票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部分,因此,上市公司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并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
由于上市公司存在着众多的公众股东,法律更加注重其交易安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而《证券法》则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作了具体要求,上市的前提条件是股票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后而公开发行,然后再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等。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叁’ 中国心连心 为什么从新加坡转板至香港
参考资料
本报讯昨日记者在郑州举办的河南境外上市公司联谊会上获悉,心连心化肥已于近日在新交所主板正式除牌,仅保留港股身份。
资料显示,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位于新乡,是全国最大的化肥生产基地之一,主要生产尿素、复合肥、甲醇等产品。2007年6月20日,正式在新交所主板挂牌交易,共发行26288万股,共募集资金20240万新币。2009年12月8日,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又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在香港和新加坡双重上市的化肥企业。
据了解,2012年以来,受多重原因影响,一些境外上市的企业走上了退市之路。来自wind的数据显示,仅在美股市场,截至8月22日,已从美股市场摘牌的中国股票数量就达到了近173家,其中通过私有化主动退市的公司即达到2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