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重大事项报股票账户余额是零需要填报吗
个人重大事项报股票账户余额是零需要填报
填报股票和基金持有情况要重点注意:
报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需要填报。
股票为亲属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证开户购买或实际操作的,需要填报。
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报。
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基金或金融理财产品中属于基金的;或以有息存款的名义吸引客户,但实际为基金的,需要填报。
金融理财产品不能确定是否为基金的,需要填报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
证券公司推出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Ⅱ 每年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要求上报股票房产等情况,会认真查吗
会认真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上一年度的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事项。同时,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干部必须申报房产以及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须申报事项的情况。
此外,《规定》首次提出,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以查阅申报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职或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可以对申报的收入、房产、经济投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