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基金、债券对外开放的历程,从资金走出和引进外资两方面阐述
从资金引进方面来讲: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速效作为突破口的。我国自1992年起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截至2009年12月,共发行B股111只,募集资金50.03亿美元。自1993年开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截至2009年12月末,共发行H股159只,累计筹资额1273.94亿美元。
我国机构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速效出现较早。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了100亿日元的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1984年11月,中国银行在东京公开发行2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1993年9月,财政部首次在日本发行了3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我国主权外债发行的正式起步。从198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信公司、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内机构陆续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发行覆盖了欧洲、美国、日本、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到市场。
从资金走出方面来讲:
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的证券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从此我国也逐步放开了境内资本市场。
根据我国政府对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直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外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直接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管理费用等;对所有订报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截至2008年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华设立了160家外交代表处,8家境外交易所在华设立代表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8家,外资参股基金公司33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各有3家外资特别会员,并分别有39家和19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截至2009年12月,累计批准83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6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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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票cdr形式是什么
股票CDR形式是指中国存托凭证。
详细解释如下:
股票CDR形式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种特殊存托凭证。具体而言,它是境外优质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的一种证券产品,以直接融资的方式,对接境内的投资者。通过这种形式,这些优质的境外公司能在国内进行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从而吸引更多的国内投资者参与投资。CDR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境外优质企业的渠道,同时也为这些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方式。这种新的融资方式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此外,CDR的推出也促进了跨境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由于CDR具有这样的特点和优势,因此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追捧。值得注意的是,虽然CDR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但投资者在参与投资时仍需充分了解其风险性,进行理性投资。
总体来说,股票CDR形式是中国资本市场为了推动开放和国际化进程,引入的一种特殊存托凭证,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境外优质企业的机会。通过这种方式,国内外资本市场得以更好地互联互通,同时也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❸ 国际股票市场的国际性体现在哪方面
国际股票通常是指外国公司在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发行的,用该国或第三国货币表示的股票。
在国际股票市场中,股票的发行和买卖交易是分别通过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实现的。
一级市场即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即对已发行的股票进行买卖的市场。另外,根据二级市场的结构,它又可以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
国际股票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有:
1、股票现货
2、股票期货
3、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
4、股票期权(Stock Option)
5、存托凭证(DR, Deposit Receipt)
国际股票市场的国际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境内股票市场,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由公开的进行买卖交易。
二.境内股票在境外上市发行交易。
譬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就是国际股票市场,它的国际性体现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企业可以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并且在二级市场可以自由买卖。
我国股票市场的国际化主要包括海外上市和开放本国股票市场两条途径。我国股票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较低,中国企业在进入世界资本市场时采用了一些不同的融资结构。
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我国正式开始实施QFII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中国资本市场开始有条件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
三.国际股票市场的股票交易,可以在国际有成熟条件的范围内都可以自由买卖交易。譬如:美国的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其上市股票可以在我国境内进行买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