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发行注册制是什么意思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意思是: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股票就叫做注册制股票。
注册制是股票发行时的一种制度,即审核机构只对拟发行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审核,只对上市公司披露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而不对其好坏进行评价。简单来说注册制股票就是上市门槛降低,当前市场科创板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
(1)中国股票发行核准制和注册制扩展阅读:
一、什么是注册制?
注册制是股票发行上市的一种审核制度。
注册制与核准制相对应,A股自1990年至今,前三十年左右的时间都是审核制。简单而言,就是由证监会及下设机构和人员来判断上市公司到底有没有价值?是否合适挂牌上市?
而注册制强调的是市场,也就是投资者一起来做判断,这个判断的要求则是,让想挂牌上市的公司,充分的进行信息披露,大到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主营产品等等,小到有没有私人飞机、有没有做过什么“负面”事情,总之就跟一个体检表一样,一个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披露模板,把该说、能说的都必须说清楚,符合信息披露就可以注册上市,最后公司是否能在一级市场发行成功(境外市场公司不好、时机不对,IPO发行失败是常事)、二级市场是否有投资者买单(比如某Work最近股价走势就非常的难看),统统都交由市场说了算,并由投资者来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
注册制下,监管机构(证监会、交易所)不会对拟上市公司做价值判断,更不会做任何的投资“背书”,因此,注册制下,公司发行上市,更加多的是上市快、门槛低和市场化程度高。
二、创业板最多允许几个涨停?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根据规定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设置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实施±20%的涨跌幅限制。所以就没有说允许几个涨停板的说法,当市场上大多数资金看好该股票的时候,该股票就有可能会涨停。
在有涨跌幅限制下,并不是只要有资金买,股价就能一直涨停,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就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停盘自查,一般停牌后,如果是炒作的原因,复牌后也就很难继续涨停。
1、连续10个交易日内三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或-50%;
3、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或-70%。
而创业板前五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所以假设一只股票上市后涨幅有200%,则相当于10个涨停板。
Ⅱ 说说审核制、核准制、注册制各自的区别
审核制、核准制、注册制各自的区别:
1、审批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发展的初期,我国目前是核准制,香港,美国则是注册制。这两者的不同在于核准制在公司上市时需要证券监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市。所以说监管机构有很大的权利,这也导致了资本市场并不能完全的市场化。注册制则不同,注册制是成熟市场的一种股票发行制度,监管部门会设立一个标准,只要达到标准,都可以上市,更加的市场化。
2、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是前者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而后者则是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由此我们能发现,注册制发行股票后,该股后期的走势全部交给市场,而核准制则是发行股票之后,基本上它的走势与监管密切相关。
Ⅲ 上市注册制和核准制区别
上市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例举如下:
1、上市条件、审核标准不同:相对核准制来说,注册制的的条件会更加宽泛,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注册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2、发行审核制度不同:注册制只要求公司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而公司运营的好坏不归政府部门管辖,而是市场去判断。而核准制不仅要求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且对其营运等方面也政府也会管辖,要求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上市。
3、定价方式不同:注册制之下的新股发行价格、规模、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建立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而核准制股票发行价格主要由发行人和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定。
4、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别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核准制在公司上市时需要证券监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市。
5、注册制重要的特征在于:只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不以行政机关禁止、限制一种证券的发行,且主张事后控制。而核准制不仅行政机关要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而且还需要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并主张事前控制。
6、总的来看,注册制的发行成本和相关要求会低很多,这也就意味着对于股民的眼光和能力有了更大的考验,通常注册制需要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才能够运行。由于风险较大,所以我们参与注册制的科创板的门槛也比较高,需要有2年及以上的投资经验,并且要保证在20个交易日内,账户的日均资产在50万元以上。
Ⅳ 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和证券发行有关的所有信息,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对证券发行行为及本身作出价值判断,对公开资料的审查只涉及形式,不涉及任何发行实质条件。注册生效等待期满后,如果证券监管机构未对申报书提出任何异议,证券发行注册生效,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核准制要求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Ⅳ 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别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划分的根本标准。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Ⅵ 股票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股票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1、注册制是申请人的证券发行相关的信息都要公开,同时提交给主管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主管机构一般只是对信息进行审核,并不会作出实质的判断。
2、核准制不仅需要将相关信息和资料公开,主管机构还会对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审核其是否符合发行条件。
3、注册制的发行成本比核准制低,上市效率更高,审核时间也比核准制要短。
(6)中国股票发行核准制和注册制扩展阅读
一、 注册制有什么好处?
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
1、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2、注册制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3、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
4、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
股票全面实施注册制之后,股市会越来越成熟,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特点
通常情况下,注册制与核准制是有一些区别的,它们的不同主要是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上。在注册制下,一般来说,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所以并不会进行实质判断;核准制在公司上市时还是要证券监管机构进行审核的,只有在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市。
还有就是,注册制重要的特点如下所示:它通常只会检查公开的内容是不是齐全,格式是不是符合要求,还有就是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不以行政机关禁止、限制一种证券的发行,且主张事后控制。
还有就是,核准制不只是行政机关要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而且还需要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对发行人到底是不是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而且还是主张事前控制的。
注册制与核准制对比,注册制还有以下特点:它还具有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所以审核时间相对比较短。
Ⅶ 股票发行核准制和注册制
一、概念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 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二、评价1、注册制更利于市场三大功能发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后目标,均在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等三大基础功能,对定价、交易干预过多,不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行节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于融资功能的实现;上市门槛过高,审核过严,则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2、发行注册制也并非来者不拒。美国证监会接到发行人申请后,会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馈意见,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则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一般意见反馈和答复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直至证监会不再有其他问题才会准予注册。从时间上看,美国证监会的审核最快2个月,一般3到6个月时间方能完成,交易所审核仅需1到1个半月,时间包含在证监会审查期内。伦敦UKLA审核发行人材料时,也需经过一读、二读、三读的意见反馈和回复,之后需有一定等级、两个以上审核委员签字后才能获得发行批文。发行审核环节通常也需时3到6个月。“如果三读之后还有问题,将继续进行多轮意见反馈,如果发行人一直无法完成反馈回复,发审环节就会被无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于非市场化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仅由市场成熟程度决定,而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是监管理念、市场分布、控制层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场化直接画等号并不科学。 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是否市场化的标准在于市场买卖双方是否能够实现真实意愿的表达。三、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比较1、发行指标和额度无无2、发行上市标准有有3、主要推荐人中介机构中介机构4、对发行做出实质判断的主体中介机构、证监会中介机构5、发行监管性制度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性审核6、市场化程度逐步市场化完全市场化7、发行效率:后者更高8、制度背景:后者实现的国家一般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主体严格有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自律,投资者素质更高。 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践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审核办法。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执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尽量将有限的股票发行规模,分配给更多的企业,造成了发行公司规模小,公司质量差的情况。于是,1996年以后,开始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掌握,限报数家”的办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事先下达的发行指标,审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对上报的企业的预选资料审核,合格以后,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发行指标,下达发行额度。审查不合格的,不能下达发行额度。企业得到发行额度以后,将正式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最后审定是否批准企业发行证券。这是计划经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法》第11条第2款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视证券的种类不同而不同:1、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2、对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目前,我国的证券发行工作,从额度制和严格审批制向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核准制过度。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与2000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先后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础之上,股票发行价格也采取了市场定价方法,中国证监会不再对股票发行市盈率进行限制。
Ⅷ 股票发行注册制是什么制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
Ⅸ 股票发行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1、股票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区别一:注册制与股票发行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
2、股票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区别二:实行注册制就是证监会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审核,不对其投资价值和持续能力作出判断。也就是说,证券主管部门依据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制度,只对证券发行人申报信息和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即使该证券并没有投资价值,证券主管部门也无权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股票发行。
3、股票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区别三:股票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股票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拓展资料
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Ⅹ 股票注册制和核准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硬条件上有所放松。无论是注册制还是目前的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这些条件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有所放宽,比如,核准制下要求企业要连续几年盈利,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允许没有盈利的企业上市。在此前提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要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核心内容。
第二,实行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符合最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对信息披露核查把关作用。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审核工作放在上交所。审核人员对相关的报送材料和要披露的信息要合理怀疑,要充分问询,而且要问很专业的问题,严格把关。用通俗的话说,审核是要审核出一家真公司来。
第三,实行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注册制试点过程中,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发的股票市值多少,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这和现在的做法有重大的区别。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建立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第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无论是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以保护投资者利益。试点注册制更加强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有力追责,实行依法治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信息披露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要出重拳,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五,完善更健全的配套措施。建立良好的法治、市场和诚信环境,特别是完善法治建设,试点注册制将更强调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采取更加丰富的手段提高持续监管能力,加强司法与执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并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