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牛市股票一般翻几倍
牛市股票一般翻几倍:
这个不一定得,即使在牛市中,一些股票也不会上涨。所以在买入的时候还是要挑选优质股票,不能盲目买入,股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要谨慎。
牛市中的股票可以翻几倍甚至几十倍,具体的倍数就不好说了,这和牛市的规模,股票的上涨和股票本身的价格有很大的关系。一般来说,熊市进入牛市,股票翻倍是正常现象,但并不是所有的股票板块都能有几十倍的大幅上涨,也有跑出市场的。
股票牛市什么意思:
股票牛市的意思是股票大幅上涨,投资者大都赚钱。行情火爆,赚钱效应好,投资者都很高兴。股指也涨的很好,股市欣欣向荣。
引起牛市的因素有:经济因素:股份企业股票盈利增多、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利率下降、新兴产业发展、温和的通货膨胀等都可能推动股市价格上涨。政策因素:政府政策、法令颁行、或发生了突变的政治事件都可引起股票价格上涨。基本面因素:净利润大幅增长是促成大牛市的内核原因。市场因素:市场也可能非理性繁荣,这部分外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其中货币政策尤其重要,体现多为降息、降准。
2. 美股重挫!标普指数跌入熊市,美股再现史诗级大跌,对A股的影响几何
美股的大跌对A股基本上没有任何影响,甚至A股在一路走高。
在通常情况下,A股市场和美股市场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当美股市场出现相应的波动的时候, A股市场也会相对同步。然而在美股市场一路走熊的时候,我们的A股市场却走出了独立行情,很多人也纷纷猜测A股市场可能会走出小幅牛市行情。
美股行情接连受挫。
因为美国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的现象,美联储也在进行相应的加息行为,所以美股行情接连受挫。即便美股的道琼斯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已经回撤了15%以上,但美股的很多个股依然在一路走低,这也进一步导致美股行情的趋势继续下探,美股的标普500指数已经正式跌入到了熊市范围。
3. 股市中的牛市是什么意思
你可以把牛市理解为市场普遍看多的行情,行情之下,大部分股票都会出现大幅度的上涨。
通常情况下, A股的牛市每4年会来一次,熊市的持续时间也会是4年左右, A股一直以来都是牛短熊长。每当牛市来临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股票都会上涨,有些龙头股票的上涨幅度甚至可以达到100%以上。也正因如此,很多人都会把牛市当成投资人的狂欢,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在牛市赚钱。
一、牛市是指普遍看多的行情。
这个看多并不是指个股的看多,而是指当前的大盘和行情的看多。当市场情绪极为积极的时候,每名投资人都相信市场会进一步上涨,大盘也在进一步拉升。比如我们的上证指数,熊市的时候可能只有1000多点,但在牛市的时候可以拉到5000多点,这样的市场行情就可以称之为牛市。
4. 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论文摘要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
论文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
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
(一)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现行的立法评析
(一)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二)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若干建议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
(三)明确适用条件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1)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2)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3)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
(四)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
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四、结语
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
5. 中国股市第一大单日涨幅是多少点能说说详细吗
4·24井喷 沪深股市创近七年最大涨幅
受到降低印花税的利好刺激,4月24日沪深两市股指在大幅高开后呈现强势格局,盘中虽有回调,但收盘前最后一小时再度上扬以全日最高点附近报收,最终沪综指大涨9.29%,深成指大涨9.59%,创下自1996年底实施涨跌停制度后的第二大涨幅,也是近七年最大单日涨幅。
上证指数本世纪以来十大单日涨幅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印花税终于降了,股市出现了"恢复性"上涨。
那么,今天的大涨在单日涨幅历史上排名第几呢?我们盘点一下,进入本世纪以来,十大单日最大涨幅分别都是那些,让我们仔细回味那些美好的日子。
第十名:2005年2月2日单日涨幅5.35%
对于国内股市来说,2005年的2月2日无疑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股市再次演绎绝地大反击,在前一交易日创下5年半新低的背景下,股指上涨5.35%,单日涨幅创下2003年“1.14"行情以来最高记录。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天还是“国九条”发布的周年纪念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邀请部分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新闻媒体的负责同志在沪召开“纪念‘国九条’发布一周年座谈会”。
上证所理事长耿亮指出,“国九条”发布后,中国证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市场各方参与者认真贯彻落实“国九条”,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证券公司融资、保险资金入市、产品创新、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税收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市场也取得了较大发展。
第九名: 2003年1月14日 单日涨幅 5.81%
2003年1月6日,上证股指探底1311点,上市以来饱受争议的超级大盘股中国联通、招商银行、中国石化同时在历史最低价启动,股市波段行情开始启动。这也预示着“机构博弈”的时代开始到来。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已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三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当天,上证指数暴涨80点,涨幅达到5.81%,开始了一波小反弹。
第八名: 2002年1月23日 单日涨幅6.35%
1月21日两市大盘连续第四周上演“黑色星期一”,沪市击穿1400点,报收于 1366.97点,跌48.47点,深市击穿2700点,报收于2682.45点,跌101.65点,两市近200只个跌停。
1月23日股市超跌反弹,沪市开盘报1355点,报收1445点,大涨6.35%。随后,1月27日,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在网上公布《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披露了1月21日召开的国有股减持专家评议会上,形成的国有股减持的框架性和原则性方案——折让配售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用一部分非流通股,在全流通预期下,向全体投资者公开竞价发售。同时,根据全流通股价与市价的差额,通过配股或送股的方式,对流通股股东的损失进行补偿。从而在稳定的市场运行条件下,实现国有股减持和非流通股的流通。
第七名:2002年1月31日 单日涨幅 6.81%
自2001年6月份股指创下2245点的历史新高至2002年1月28日的1359点,上证指数在6个月内跌了886点,跌幅近40%,市场极度低迷。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召集券商及基金等方面的业内人士,在北京召开市场分析座谈会,提出“稳定市场”的问题。2002年1月31日,上证指数单日上涨95点,涨幅达6.81%,当时超跌的大盘蓝筹股及科技股成为大盘反弹的前锋。
第六名:2008年2月4日 单日涨幅8.13%
暂停了5个月时间之后,股票型新基金的发行终于开闸。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基金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同时拿到了监管部门的发行批文,成为今年首批获准发行的股票型基金。据悉这两只基金都是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募集上限分别是60亿份和80亿份,预计节后将为市场最多带来140亿元的新资金入市,盘目前处于敏感时点,管理层此时对新股票基金的放行,侧面反映出其对目前A股市场的看法,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市场信心。
第五名:2005年6月8日单日涨幅8.21%
在股市持续四年大熊市期间,中国的实体经济欣欣向荣,GDP保持了年均10%以上的高增长。股权分置改革成为扭转股市与实体经济严重背离的契机。2005年4月底,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6月6日,上证综指破1000点的重要心理底限后,市场终于开始一轮基于价值回归的反转行情,开始了06年至07年的大牛行情。
第四名:2000年2月14日单日涨幅9.05%
2000年2月14日,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证监会宣布,50%新股向二级市场配售政策。同时,春节放假期间,美国纳斯达克股市疯狂上扬,受此双重利好影响,在网络科技股的带领下,当日沪指大幅高开57个点,从节前的1534.99点上涨到1673.94点,涨幅达9.05%,涨停的股票当日比比皆是,成交量也放大近5成。由于当日为西方节日“情人节”,那一日被不少开心的股民称为“红色情人节”。在接下来的三个交易日中,沪指很快创出1770.88点的新高。一轮气势磅礴的牛市行情在网络科技股的引领下迸发。
第三名:2002年6月24日 单日涨幅9.25%
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财政部和证监会发言人指出,国有股减持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但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性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同时,国家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海外上市时的上缴等形式目前已达到相当规模,近期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没有必要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套现来筹集资金。鉴于上述原因,国务院作出了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
财政部和证监会发言人进一步指出,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逐步建立起资金雄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稳定社会、促进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后,为了增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力,除继续采取国家财政增加拨款等方式外,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把部分国有股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部分划拨的国有股不在证券市场上减持套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充实社保资金。
第二名: 2008年4月24日 单日涨幅9.29%
股市从6000点飞流直下三千尺,直接跌破了3000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高度评价了当前政府密集出台的多项政策。他说,目前出台的政策措施从证券市场交易制度、防止市场内幕交易、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优化市场环境、完善中介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政策组合,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大盘开盘3539点,大涨7.92%,大盘盘中接近涨停,调整之后,尾盘拉升,最终大涨304点,涨幅达到9.29%。
第一名:2001年10月23日单日涨幅9.86%
2001年10月22日21时,中央电视台播出消息,证监会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暂停。
股市此前三个月狂跌不止,每天几十亿市值蒸发,至10月22日已跌到1520点,跌幅近三分之一,市场共减少1.7万亿元。10月23日开盘。股市出现了发泄般的井喷。当天沪市涨幅9.86%,深市涨幅更达10%,数百只股票疯狂涨停。
其实,史上单日涨跌幅最大的应该是1992年5月21日,上证综指从616.99点涨到1266.49点,日涨幅达105.27%。直接原因是股价的全面放开,不再实行每天1%的涨幅限制。1996年12月13日,沪深两交易所发出通知,决定自16日起对在两交易所上市和交易的股票(含A、B股)和基金类证券的交易价格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因此,再也没有出现5·21当年的疯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