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典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是怎么样的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授予股票,股票的价值则是员工所获得价值,如腾讯每年的激励方式,只是大多数股票授予都附带一定的条件,所以也称为限制性股票,即员工完成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解锁获得股票。
从公司角度上看,限制性股票能够提高激励的有效性,所激励的员工必须满足公司所提出的条件,这些条件往往与业绩、战略目标挂钩,员工如果真的能够获得股票激励,公司也会因为条件完成从而提升了价值。
并且由于公司上市后的发展,不会像上市前那样爆炸性地增长,若是给到期权,增值部分没有那么明显,限制性股票因为是股票的价值,对比而言,员工能对激励有更直接的感知。
我们知道,企业的股权再怎么算,总量就是100%,若用以激励员工的股权比例高达50%,将极大程度影响创始人、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影响企业日常决策和战略定位发展。如果股权激励比例较大,可以选择虚拟股激励作为激励工具,以稳定控制权。
虚拟股激励,并不直接给到员工期权或者股票,而是让员工享有股份的经济收益权,包括利润分红和股份增值,但员工并不享有与股票相关的投票权、所有权。这样的操作与华为相同,既能够让员工充分享受企业发展增值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又能够将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决策层手中。
‘贰’ 怎么查找哪些公司实行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可以在各类券商软件中,公司的公告上查到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等等信息。
而还有一些挂牌的,但未上市的公司(新三板等),也可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司公告上查到。
非挂牌、非上市的中小微企业除非公司自愿对外发布信息,否则无法查询!
‘叁’ 股权激励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盛新锂能(002240)、永兴材料(002756)、晶澳科技(002459)、多氟多(002407)、星源材质(300568)、川发龙蟒(002312)、新元科技(300472)、长城汽车(601633)等。
股权激励的方式包括股权增值权、虚拟股权、直接工资奖金等。上市公司一般采用的是员工持股的方式,股权激励能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
股权激励方案指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有利于企业与员工成为利益共同体,让员工相信对企业有利的一定对自己有利。期股激励就是公司和经营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
‘肆’ 股权激励方式有哪些
股权激励方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3、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
4、分红权/虚拟股票。
【法律依据】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本规模的大小和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股权激励水平等因素,在0.1%-10%之间合理确定。但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伍’ 目前股权激励做的比较好的公司有哪些
从全国来说,现在讲股权激励规模稍微大一点的,我总结起来有三家,北有慧聪的郭凡生,上海经邦的薛中行,南有华一世纪的单海洋。
股权激励要想落地,第一方面,看培训机构是否专业,第二,看企业自己落地的意愿与决心。
北有郭凡生,东有薛中行,南有单海洋,各有各擅长的地方。
我觉得不管是哪家机构学习,都有落地的,也有没有落地的,都有说这个老师好的,那个老师好的,做出方案只是第一步,在实施过程中还得合公司股东和激励对象讨论、优化。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最好的方案,只有最合适的方案。只要选择了这个老师,就要相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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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税法认可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您好: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授予员工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股票(以下不再作区分,按日常习惯表述),对员工实施的一种激励措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授予员工股权,对员工此前的工作业绩予以奖励,并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与企业共同发展。税法认可的四类股权激励,主要是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和股票增值权,前3种适用于所有公司,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在正式讨论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前,有必要先简要介绍股权激励的四种模式,方便后续的讨论。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在行权时,可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行权购买股权。
股票期权的主要时间点(段)包括:
1. 期权授予日。指公司将期权授予给员工的日期,具体可以分为集中授予日和日常授予日。
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会设置一个集中授予日,集中授予一批后,在期权池内还预留一定比例的期权,以备后期人才引进或职位升迁使用。公司可以统一日常授予的时点,例如在集中授予日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日常授予,直至全部期权授予完毕。
2.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不应少于12个月,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对于公司来说,等待期相当于考核期,员工只有在等待期内满足了某些条件,比如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达到了一定的业绩,才可以在等待期结束后行权。不能满足条件的,可以延长等待期、降低行权比例或者取消授权。例如业绩达到A级,可以100%行权,B级可以行权80%,C级可以行权60%,D级取消授权。
3. 行权期。指可以行使期权的期间,等待期结束后就进入行权期。
上市公司至少应当设置两个行权期,同时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每个行权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对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4. 可行权日。由于行权期时间较长,如果员工在行权期内任意行权,会带来极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可以在行权期内,具体约定可行权日。
首次可行权日还起到确定行权期起点的作用。在可行权日,员工可以行使期权,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5. 有效期。指股权激励计划生效日(可能早于或等于股(票)权授予日)到最后一个行权期的结束日。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股权激励计划有限期结束,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6. 限售期和可转让日。限售期和可转让日不是必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行权后取得的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但是为了防止员工将股权转让后一走了之,公司可以约定限售期,在限售期内,员工不可转让通过行权取得的公司股权。
限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为可转让日,此后员工转让公司股权不再受到限制。
7. 转让日。指员工实际将行权取得的公司股权转让的日期。
(二)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以一定的价格将本公司股权出售给员工,并同时规定,员工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对外出售该股权。
限制性股票的主要时间点(段)包括:
1. 授予日。指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授予给员工的日期。
2. 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不应少于12个月,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限售期与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作用类似,在限售期内,员工不得转让限制性股票。
3. 解除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以转让的期间。
上市公司至少应当设置两个解除限售期,同时规定分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
4. 转让日。指员工实际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转让的日期。
(三)股权奖励
股权奖励,是指公司直接以公司股(票)权无偿对员工实施奖励。股权奖励一般不附有任何限制条件,是最为直接的股权激励措施,但股权奖励不能在公司和员工间形成利益上的紧密联系。
(四)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股票增值权与股票期权较为类似,相当于赋予被激励人认购权和行权当期即时向公司出售标的股权的权利。
‘柒’ 股权激励有哪些模式
股权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等。且前述的股票增值权是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获得收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原则上适用于境外注册、国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股票期权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捌’ 如何查找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常用模式: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分红权/虚拟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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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上市公司依照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九)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二)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十三)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十四)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拾’ 创业板上市公司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4.2条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十二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