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芬太尼类物质有多少种
芬太尼类物质是什么?
芬太尼属于阿片类物质,芬太尼类物质均为芬太尼的衍生物,药理作用与吗啡类似,通常在医疗中作为镇痛药和麻醉剂使用,芬太尼类物质因其药性强、易成瘾、危害大而备受国际社会关注。
芬太尼类药物有哪些?
芬太尼类物质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列管品种达到25种,其中有瑞芬太尼、芬太尼、舒芬太尼、芬太尼注射液、阿芬太尼等。
一般来说,芬太尼的药效是吗啡的50~100倍,而芬太尼类物质的典型代表——卡芬太尼,其药效约为吗啡的10000倍,成人的致死量约为2毫克!
4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增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
② 2019年5月1日起我国将什么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从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
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③ 什么属于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人服用后会影响一个人的思维还有情感情感以及意志和行为等的心理过程的物质。这种物质最常见的有酒类、阿片类、催眠镇静药、麻醉药抗焦虑药、兴奋剂还有最常见的烟草等。建议你的朋友还是在医生的指导下在服用。
(3)芬太尼将整类列管对股票影响扩展阅读:
保持好心情物语
一、对他人的私事不关心,不介入,允许他人的道德观、生活方式和自己不同,这将消除世上90%以上的烦恼。
二、你要忍,忍到春暖花开;你要走,走到灯火通明;你要看过世界辽阔,再评判是好是坏;你要卯足劲变好,再旗鼓相当的站在不敢想象的人身边;你要变成想象中的样子,这件事,一步都不能让。
三、人生,很难称心,生活,很难如意,朋友不比高低,要相互真诚;穿着不比贵贱,要合身得体;房屋不比大小,要舒适温暖;车子不比名气,要一路平安;长相不比美丑,要心态平衡;身体不比胖瘦,要健康无病;财富不比有无,要节俭会理;生活不比奢侈,要知足常乐。
四、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那我们要做的就是:怀揣希望去努力,静待美好的出现。
五、置身事外,谁都可以心平气和,身处其中,谁还可以淡定从容,所以请不要轻易去评论定义任何人,因为你不在其中。
④ 我国2019年5月1日将哪一类物质整类列管
我国2019年5月1日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
芬太尼类物又叫喹诺酮类,药物有很多,在泌尿外科应用比较广泛,这是一种广谱消炎药,对很多的细菌都具有杀菌效果。
喹诺酮类的药物有左氧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伊美沙星,洛美沙星,莫西沙星等等。
这些药物一般可以用于敏感细菌所导致的尿路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消化系统感染以及以皮肤软组织损伤。
⑤ 注意:五月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5月即将来临,夏天的脚步更近了。明天起,一批新法新规将正式实施:社会保险费率将降低,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携带宠物入境须符合规定……
这些新规与你有关!
社会保险费率将降低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5日起施行。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应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事项调整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规,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
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5月1日起,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携带宠物入境须符合规定
海关总署要求,5月1日起,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猫,每人每次限带1只 。携带人应提供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符合条件的可免除30天隔离免疫。
加强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5月1日起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当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
律师执业证书应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司法部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要求“ 执业证书应当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自5月1日起施行。
北京:无牌电动车不得上路
未按规定申领临时标识及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5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天津:不文明行为将被处罚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他人座位 、观看比赛辱骂运动员、携犬出户未采取安全措施等,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河北:政府不得擅自修改统计资料
新修订的《河北省统计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广西:通过实名制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
5月1日起,广西所有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将全面通过“桂建通”实名制平台直接向工人代发工资 ,未通过平台线上代发工资的项目,系统将自动视为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湖南: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自5月1日起,长沙、衡阳、怀化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长沙、衡阳、怀化三个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其他市州分别确定两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集中管辖。
浙江:购买无人机需实名登记
无人驾驶航空器5月1日起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在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对单位最高处10万元罚款,对个人最高处5千元罚款。
成都: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将罚款
5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收集,分类装入垃圾袋,并按规定投送到垃圾收集点。若将危险废物等其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