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规定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规定有哪些
1、有关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股市如何卖股票
1、准备本人身份证、一张银行卡;
2、证件准备好之后,可以去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厅,或者银行营业厅里面的证券部,再或者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网站,开立自己的股票账户,通常会在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然后,就可以开始买卖股票了;
3、开立好证券账户之后这样在手机上面就可以买卖;
4、开立好证券账户之后,默认是只有国内A股,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买卖权限。如果是创业板,是需要独立开通权限才能买卖的。现在基本上都可以在手机上面就完成权限开通了。
5、买卖时间:只能是工作日才能够买卖股票,其他时间段,股票不开市,是无法买卖股票的如果遇上节假日调休,即使法定周末要上班,股市也是不开市的,是不能买卖股票的。
B. 上市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市公司 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 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 经营范围 、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 警告 、吊销 营业执照 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 法规 ,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 股东大会决议 ;③ 公司章程 ;④公司营业执照;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将将该文件置备于指琮场所供公众查阅。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的情况,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发展壮大,之后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然而,公司若想要上市的话,必然要满足上述条件,经过一系列的审批之后,那么最终才有可能上市成功。并且在不同地方上市,实际对条件要求不太一样。
C. 买进上市公司2% 的股票,但是是前10大股东,买卖有什么规定吗
有规定。对于大股东来说,购买个股存在一些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增持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如果持有上市公司超过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大股东增持可选择12个月内自由增持不超过2%股份,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
拓展资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条 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十大股东指的是股份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十个股东方。他们的股份有的是非解禁股(不可买卖,可以转让),有的是解禁股(可以上市交易买卖的)十大流动股东指的是可以买卖交易股份占比最高的十个股东方。(随便买卖的股份)现在股票软件上,一般都会给出两个数据,第一个,十大股东;第二个,十大流通股东。如果没有限售股,那么十大股东就是十大流通股东。如果有限售股,那么如果十大股东里,有一部分持有的股份是限售股,那么就要把这部分除掉再算十大流通股东。
在A、B股股权设计机制里,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虽然股东按股份数量占比排名,与同股同权机制是一样的,但在享有股东权利方面是有根本区别的。比如 阿里,京东,小米等就是这种A、B股设计机制。在二级交易市场,我们散户的对手(机构)盘,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东里面的积极参与交易的部分机构。由于股价的上涨,需要资金主动推动。因而,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机构力量,往往在实盘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股价运行的方向趋势。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两者区别表现在:一、股份数占比统计口径不同。十大股东按总股本数量统计的,指持有股份数量在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十大流通股东按流通股数量统计的,指持有可流通股份在流通股总量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二、享有股东权利方面不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适应。这是”同股同权”的股份结构机制。
个人建议: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D. 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规定
1.有关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 股票交易都有什么原则股票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一、股票交易原则
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
二、股票交易规定
1.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2.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4.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5.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拓展资料: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二、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三、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F.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