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卖股票的会计分录
股票买卖属于短期投资,A公司的会计分录:
1、购入时:
借:短期投资-B股票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抛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B股票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
3、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收股利
4、抛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B股票
投资收益
(1)股票投资收益增值税分录扩展阅读: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
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
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Ⅱ 以银行存款购买某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5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作为短期投资,怎样做会计分录.
现在短期投资的账户已经没有了,
应该是持有不超过一年,属于投机行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方登记成本,
相关税费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
贷记银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0000
投资收益 1000
贷:银行存款 51000
以后,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变动调整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下跌时相反分录
出售时把相关账户结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Ⅲ (1)出售确认收益时(2)计算出售A公司上市股票应交增值税(保留两位小数),及编制会计分录
1、2019年6月1日购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400000
应收股利 600000
投资收益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00
贷:银行存款 10026500
2、2019年6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收股利 600000
3、公允价值发生变化
2019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600000-9400000=-80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00000
2019年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400000-8600000=380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8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800000
4、2020年3月20日A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800000
贷:投资收益 800000
5、2020年5月31日出售股票
借:银行存款 12100000
投资收益 3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4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0
计算应纳增值税
(12100000-10000000)÷(1+6%)X6%=118867.92元
借:投资收益 118867.92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8867.92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Ⅳ 卖股票的税费怎么做账
1、如果股票实际转让后,产生转让收益的: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如果股票实际转让后,产生转让损失的: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在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卖出股票所产生的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金融商品转让,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金融商品是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来作为销售额。
对于收取的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是由证券公司进行代扣代缴,我们无需做账。
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对应的收取标准:
1、印花税0.1%;
2、交易佣金0.1‰-0.3‰,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不足5元的按照5元收取。
Ⅳ 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是支付的相关税费应怎样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
(5)股票投资收益增值税分录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Ⅵ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如下,求具体分录,谢谢!
1、根据资料(1)甲公司购买股票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的金额正确的是500万元。
2、根据资料(1)和(2),3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5万元
贷:投资收益 5万元
3、根据资料(1)和(2),下列各项中,甲公司3月31日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应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万元
4、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4月30日出售乙上市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处理应为: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增加600万元,投资净收益增加94.3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减少500万元。
5、根据资料(1)至(3),下列各项中,该股票投资对甲公司2018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额是98.09万元。
(6)股票投资收益增值税分录扩展阅读: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
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Ⅶ 有增值税税率,怎么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做会计分录
“营改增”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证券市场购入;二是向非上市公司投资。
(一)一般纳税人购入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范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要按金融商品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为了正确核算金融商品销售额,应将现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分拆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交易费用)”两个科目,前者核算购入股票的成交价,后者核算购入股票支付的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同时增设“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应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购入上市公司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其后续计量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之分。
1. 成本法。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其主要业务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股票。按成交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某股票)”科目;按支付的交易费用和增值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交易费用(某股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付款,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如果实付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还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按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并对享有的份额分离增值税,贷记“投资收益”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某股票)”科目。收到股利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3)转让股票应编三笔分录。①发生交易费用和增值税,借记“投资收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②确认转让损益:按成交价,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移动加权平均法,就股票转让部分转销购入价和交易费用,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某股票)”、“长期股权投资——交易费用(某股票)”科目;按卖出价与购入价的差额,以及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③就股票转让部分,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并转出待转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某股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3: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有关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1)2016年6月1日从证券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1500万股,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成交价6000万元,交易费用30万元,增值税1.8万元。假设乙公司对B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该笔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
(B公司股票) 6000
——交易费用(B公司股票)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贷:其他货币资金 6031.8
(2)2016年12月20日,B公司宣告将于2016年12月25日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乙公司享有含税股利150万元,不含税股利=150÷(1+6%)=141.51(万元),待转销项税额=141.51×6%=8.49(万元)。
借:应收股利 150
贷:投资收益 141.51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B公司股票)
8.49
借:其他货币资金 150
贷:应收股利 150
(3)2017年2月3日,乙公司从证券市场增持B公司股票500万股,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成交价2500万元,交易费用12.5万元,增值税0.75万元。购入股票的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
(B公司股票) 2500
——交易费用(B公司股票)
1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75
贷:其他货币资金 2513.25
(4)2018年6月20日,转让B公司股票100万股,成交价为每股4.5元,转让的交易费用为2.25万元,增值税0.13万元。
①支付转让的交易费用:
借:投资收益 2.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13
贷:其他货币资金 2.38
②确认转让损益。应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转销购入价和购入时的交易费用。转销购入价:(6000+2500)÷(1500+500)×100=425(万元);转销购入时交易费用:(30+12.5)÷(1500+500)×100=2.13万元;卖出价-购入价=450-425=25(万元);销项税额=25÷(1+6%)×6%≈1.42(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 45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购入价
(B公司股票) 425
——交易费用(B公司股票)
2.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
投资收益 21.45
③转出待转销项税额=8.49÷(1500+500)×100≈0.42(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B公司股票)
0.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2
2. 权益法。权益法与成本法比较,取得和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出现亏损,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分担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同时确认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和待转销项税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某股票)”科目。②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投资企业收到股利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另外,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等其他权益变动,与增值税没有直接联系,其会计处理与“营改增”前一致。
(二)一般纳税人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权
笔者认为,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范围,因此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收入,以及从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利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Ⅷ 从金融证券市场购买5000股股票,每股10元,手续费150元,增值税税率6%,短期持有,求会计分录
你好!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150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50150
Ⅸ 卖出股票时,交税费的分录为什么是 借:投资收益
按购入时成本,记住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当日公允价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按卖出时的收益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变动金额结转归属到投资收益科目支付相关手续费,相关税费在放生时计入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