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外上市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会不会给员工赔钱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一般上市公司,股票不可能全部出售的。都是有规定的哦。
㈡ 美国已上市公司,发员工股,怎么操作
如果没有注册过S1,发行的股票应该是受限股,在半年之内应该是不能在股票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的。
如果公司承诺给你发行股票,看看你和公司之间是什么协议,如果说是做为员工福利赠的话,公司应该免费给你发行股票就行了,公司把REQUEST送到TRANSFER AGENT,由TRANSFER AGENT给你代公司发行股票。承诺以后追加股票,这些都要有书面上的东西,之后才能以这个书面的东西做为凭证,要求公司给你发行股票。
这个我是比较熟悉的,你可以发短消息给我,公司在OTCBB上,现在股票代码是多少?在OTCBB上一般是反身并购上市的比较多,尤其是中国公司,前一阵闹得轰轰烈烈的中国公司欺诈事件,全部是反向并购上市的公司,所以目前来说,中国公司挣扎的还是比较多,当然,如果公司操作得比较好,这个还是可以上主板的
㈢ 中国公司 美国上市 员工手里的股票交易后 缴多少税
按美国的法律是10%
美国股票的红利税税率为25%左右,具体规定应向美国投行咨询,是在交易时直接扣除,美国人扣税当然是进入了美国的“国税
㈣ 外资企业可不可以向员工奖励国外的总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吗?
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境内员工没法在境外开户。但是可以让母公司替中国员工开设一个托管帐户。
如果中国员工行权同时就卖出(但即时行权就起不到激励的目的了),那比较好操作,母公司只要把差额汇入国内就可以了。如果中国员工行权后,还继续持有的,那感觉只能存放在母公司设立的托管帐户内了。
还是改发奖金比较现实:)
目前国汇总局对海外上市公司给中国境内员工发股票的出台了具体规定,但是目前因为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外汇总局还不受理这方面的申请。原则上是要员工行权时由公司向外管局提出申请。
㈤ 美国上市公司的在中国大陆的中国雇员,期权行权后卖出股票,所得收益在中美分别如何缴税
先要看股票是怎么出售的,如果是所在的中国分公司内部回购,那就是在中国的收入,中国国籍只要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不涉及美国的问题。
如果是在美国证券市场出售,那就是在美国取得的收入。先要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抵扣在美国以缴纳的部分剩余的再中国缴纳。
举例说明:比如卖出股票收入了100元,这笔收入按照美国税法要缴纳3元,按照中国税法要缴纳4元。先在美国缴纳3元,凭借完税凭证再在中国缴纳1元。如果按照美国税法要缴纳5元,按照中国税法要缴纳4元。那么缴纳了美国的5元,中国部分就不需要缴纳。
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应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㈥ 美国能吞掉上市公司的股票吗
美国能否脱掉上市公司的股票。嗯嗯,要想吞掉一个公司,他是肯定可以能吞掉的,因为它是一个国家对抗一个公司在国家的面前是非常的渺小。
㈦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被开除股票还有吗
一般上市公司员工被开除时会被要求退出持股身份并进行市场价结算。
㈧ 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向员工集资购买原始股,请问个人购买原始股的风险和在美国有限售股吗
需承担股价波动风险
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惟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8)美国上市公司克扣员工股票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