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腾讯工资待遇怎么样
你好,鹅厂员工不同职级薪资水平是不同的,总体来说在互联网大厂中也是很不错的,具体如下。
1、腾讯工程师岗位职级
鹅厂去年宣布调整职级,取消了原有的 6 级 18 等(1.1-6.3 级)的职级体系设计,将专业职级体系优化为14 级(4-17 级)。与之相对应的是,统一置换为“专业职级+职位称谓”。
关于绩效的考核,腾讯的绩效考核分为 2 部分,业务评价和组织管理评价,一般一年2次考核(6月、12月),实行末尾淘汰制。
腾讯的技术晋升也不容易。在腾讯旧的职级体系下,T3-3 升 T4-1 是一个大坎,停留在 T3-3 超过 5 年的不在少数,停留 7 年的也有。一旦进入 T4 级别,就是腾讯的专家工程师了,腾讯研发人数将近 2 万人,T4 级别的人数大概也不超过 500 人,这还是在近两年 T3 到 T4 级别人数增多的情况下。
鹅厂T4架构师作为“IT架构灵魂人物”的角色,他们不仅做着架构师的本职工作,还同时做程序开发,写核心代码的工作。另外,架构师依旧是技术高手,编程能力依然是一流的。
但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互联网大厂们对于普通Java开发人才需求逐年锐减,而对互联网架构师人才的需求招聘量已经上升到50%,因此薪资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对于想学习互联网架构师的同学来说,北大青鸟、课工场等优秀品牌都是不错的选择。课程根据招聘需求制定,包含全部分布式微服务技术,对标鹅厂T4、阿里P8级别架构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❷ 腾讯员工首次突破了10万人,腾讯员工的薪资待遇怎么样
腾讯再度升级员工福利,宣布全面升级员工“职业里程碑”关怀方案。根据新方案,腾讯员工“职业里程碑”将从过去的三个节点升级为六个,即从原来的入职“1 年、10 年、20 年”,升级为入职“1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法定退休”6 个重要节点,每个节点员工都能享受到不同实物礼品或特色权益。
腾讯推出了员工退休待遇方案,其称,员工在腾讯就职期间达法定年龄退休时,可同时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定制纪念品、长期服务感谢金、退休荣誉金,共三项福利。其中,长期服务感谢金为6个月固定工资。
但是如果你一毕业进入了一个新兴的市场,在整个市场的红利期阶段,你的收入水平将会超过大部分普通人。而对于当前的整个市场来说,以腾讯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无疑就是享受市场红利的公司,那么腾讯这家公司所获得的收入水平的确会比大多数企业要高不少,这就是当前整个腾讯的收入基本面。
❸ 腾讯员工股票交税到手多少
根据最新消息,7月14日腾讯港股收盘价561港币计算,240万股腾讯股票约合人民币11.21亿元,3300名员工股票交税后平均每人能获得34万元人民币。
拓展资料:
1.购买员工持股计划后,员工该缴多少税?由于ESOP还具有股权激励和股东普通投资者的特点,在没有明确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参照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和股票投资一般税收政策处理。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涉及三个纳税环节:一是股份的取得,二是持股,三是股份的转售。对于员工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股份,不同的股份来源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不论股票来源如何,持有和转售股票的税收政策基本相同。首先,分析员工以个人名义取得股份的税务处理。收购股份首先,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对于员工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购买过程不涉及税务问题。二是通过公司回购获得股份。如果通过回购上市公司获得持股计划,则员工购买价格与公司回购价格相等,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职工以低于公司回购价格购买股份的,是否对低于回购价格的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由于ESOP还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对于职工购买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应参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35号、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中关于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的规定。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还应当从业务本质上参照上述规定。三是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这种收购方式是否涉及税收还取决于股权计划员工的认购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90%。
2.如果公司对员工的发行价格符合上述办法的规定,则上市公司不给予员工额外奖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对职工的发行价格低于上述办法规定的,低于规定价格的差额,作为上市公司对职工的股权激励费用,职工按其计缴工资个人所得税。区别。捐赠股份。收购环节涉及两个税务主体。第一个是执行赠与的股东,第二个是收到股票的员工。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立法层面来看,并没有规定将个人之间的赠与视为销售。无论接受者的身份如何,都不应对给予者征税。
3.在实践中,操作与收到捐赠股份的员工是否征税是不一样的。从具体政策层面来看,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出台相关税收政策,但有两种典型的地方税收文件。一是广东省粤政发〔2009〕940号文件,二是河北省政发〔2009〕119号文件。两份文件对个人无偿赠与股权的规定相似,即个人将股权赠与近亲属或有赡养关系的人,赠与人、受赠人均不征税。其他情况下,赠与合同中标明的股权价格减去受赠人在赠与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财产转移”。在实践中,也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对受赠人征税,二是对其他所得征税。通常认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的实质是将赠与人的赠与行为视为销售,将赠与人的纳税义务转移给受赠人。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第67号公告规定的股权转让行为虽然对“其他股权转让行为”做了详细规定,但并未明确指出股权的赠与视为出售。
操作环境:MI 11
❹ 腾讯向2万名员工奖励股票,人均16万港元,其他互联网企业都有什么奖励
腾讯近期向2万多名员工奖励股票,人均获得股票价值约为16.6万港元,互联网公司突然如此“大方”,其目的就是奖励其所作出的贡献并吸引及挽留集团人才,那其他互联网公司为了吸引人才都做出了哪些奖励计划呢?
这些互联网公司的激励计划同样带动其他公司的政策,比如快手,字节跳动取消 996 ,到了 11 月份又看到字节跳动开始实行 1075,腾讯据说也要实行 965 工作制,而近期又听说浙江省推出新的产假、育儿假政策后,阿里积极响应,全国各地的员工一胎产假由原来的 128 天延长到 158 天,二胎、三胎产假延长到 188 天,据说正在休产假还未结束的员工,可按照新政策申请延长产假。
总结,互联网公司突然如此“大方”,其目的就是为了留住人才,但是在留住人才的同时,我们不难发现,还有些公司也在裁员,而裁员的目的就是将那些业务不好的部门,不挣钱的部门裁掉,进行结构化调整。
❺ 腾讯各级别工资待遇腾讯10级员工收入工资表
腾讯各级别工资待遇❻ 股权激励“惹的祸”——腾讯前员工被判史上最高的违约金
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都会设置退出条款,腾讯也不例外,将此条款写入了与员工签订的竞业协议中。退出条款的关键是如何认定股权激励收益,这也是腾讯与徐姓前员工争议的焦点。此案例中,一审二审的判决对股权激励收益的认定产生了巨大差额:从一审的372万飙升至二审的1940万,这其中的变迁可以作为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方案设计时的参考。
事件还原
徐某某为腾讯游戏前高级研发人员,在腾讯上海公司任职时,成立公司并研发出多款与腾讯旗下相似的游戏产品。而徐某某在2009年和2012年分别与腾讯上海公司签订了《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承诺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参与经营与腾讯上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作为对价,腾讯控股向徐某某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如果徐某某违反协议,则需向腾讯上海公司支付经授权获得的所有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收益。
2014年5月,腾讯上海公司在得知徐某某在外设立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后,与徐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在2016年10月,腾讯上海公司在发现徐某某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大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在开发一款与王者荣耀类似的网络游戏,发现徐某某的公司经营范围与腾讯上海公司及关联公司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腾讯上海公司在2017年5月27日就徐某某违反竞业协议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员会以腾讯上海公司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于是腾讯上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徐某某向腾讯上海公司支付违约金372万,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上海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徐某某赔偿1940万。
争议焦点
从股权激励纠纷的角度看,本案有如下四方面争议点:
1、双方签订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
2、如有效,徐某某的行为是否违反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3、如果违约,应当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4、如何认定协议中约定的“实际收益”?
争议一:竞业协议合法有效
首先我们来看双方约定的竞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在本案中,徐某某认为协议是上海腾讯公司提供的模板文件,规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包括九类业务领域、多达50家竞争对手,几乎涵盖互联网行业所有经营领域,无限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剥夺了其正当择业及就业的权利。
在《合同法》第5 2 条中界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合同法》5 3 条中规定了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合同有效性持保护态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通常不会被判定为无效。即使有无效条款,通常也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而本案中的竞业协议并未出现无效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所以真实有效。关于协议是否有效的具体分析也可参考上一篇文章《阿里巴巴教你如何打股权激励官司》 。
争议二:徐某某的行为违反竞业协议
由于在《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中约定,徐某某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参与经营与腾讯上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徐某某2014年5月离职,但在2014年就出资设立了与腾讯上海公司直接竞争的网络游戏公司,所以很明显违反了竞业协议。
徐某某以腾讯上海公司曾与其开设的公司洽谈合作事宜为由,主张腾讯上海公司已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 法院未予采纳 。
争议三:徐某某应返还所有股权激励收益
在2008年徐某某入职上海腾讯公司时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徐某某月薪中有人民币200元作为竞业限制补偿金,并约定了10万元的违约金。但在2009年8月和2012年10月,由于徐某某在工作中可以接触到游戏开发的核心环节,腾讯上海公司与其重新签订了《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明确约定腾讯控股会对徐某某实施股权激励作为对其遵循竞业条款的对价。并且,在徐某某任职期间,腾讯控股也确实多次对其进行股权激励。
徐某某宣称其离职后未收到任何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事实上在2009年和2012年签订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已经重新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权利、义务内容,替代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因此,根据《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中的约定,对于已授予还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徐某某无权再行使,而已行使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 一审和二审都认定腾讯上海公司有权向徐某某追索因行使股权激励权益而产生的收益 。
争议四:股权激励实际收益的界定
这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也是难点,一审二审的界定也不相同。
我们先来看竞业协议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对于已授予还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乙方无权再行使;对于已行使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所有任职期间行使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所生之收益。 若行使股票期权所生之收益数额难以确定的,以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初次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法律函、诉讼、劳动仲裁)当日的股票市值与授权基础价格之差价计算;限制性股票以采取法律行动当日股票市值计算。除非乙方可举证证明上述实际收益 。 ”
腾讯内部制定了《员工行使限制性股票(RSU)程序手册》,规定了RSU收益的计算方式,RSU收益=(登记日收市价+解禁日收市价)/2*行使股数 ,并且在发放股票是会依据RSU收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扣减部分股票数。
在一审判决中 ,法院认为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收益应当以解禁日的收市价来衡量,在股票过户至徐某某名下后,股票为徐某某个人资产,买进卖出均属徐某某个人投资行为,与股权激励无关。并认为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徐某某个人应负税款,抵税的股票份数应计入徐某某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份数总额内,最终判决徐某某支付违约金372万。
而在二审判决中 , 上海市一中院对股权激励实际收益的认定完全不同。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腾讯内部的R SU 收益只是计税收益,不能等同于徐某某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实际收益。为使徐某某遵循竞业协议,在授予徐某某限制性股票时未要求其支付任何费用,徐某某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实际收益应通过其实际抛售股票时的收益计算 。
在二审中,腾讯上海公司要求徐某某提供其在相关证券机构所持有的账户中自2017年7月起的交易记录。但徐某某认为其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属于敏感信息,应当受到保护,有权不予提供。在法院向徐某某释明查阅原因后,徐某某依然坚持拒绝提供。法院认为这种情况属于股权激励收益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应当按照协议中约定的,股价应按照腾讯上海公司首次对徐某某采取法律行动,即2017年5月26日(申请仲裁的5月27日为非股市交易日)的收市价计算。并且认定抵扣个人所得税的股票份数不算徐某某的个人收益,只计算实际过户至其账户名下的股数。 最终股权激励实际收益: 278 (收市价,单位:港元)×0 .88171 (汇率)×1 5832 (过户总股数)×5(拆股,1拆5)=1 940.33 万 。
❼ 腾讯员工配股是每年都有的吗
不一定每年都有。腾讯控股发布公告称,腾讯董事会已向5839名非关联人士赠送15858040股公司新股,若按照腾讯上周五收盘价148.9港元计算,上述新股总价值预计高达23.6亿港元。
1、腾讯控股方面表示,董事会已于2015年7月10日根据2013年的计划作出奖励决定。昨天,腾讯方面向记者确认,这次股份赠送主要用于激励员工。若以奖励员工共5839人计算,每人平均可得到价值约41万港元左右的股份,约合33万元人民币。
2、这并不是腾讯首次用股份对员工进行激励。据了解,腾讯有关于员工激励机制的“受限制股份奖励计划”,董事会将筹措资金认购腾讯发行的新股或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建立一个股票池,当员工满足一定条件时,就可以无偿获得股票。腾讯还在公告中表示,在授出该股权奖励后,腾讯2007年股份奖励计划及2013年股份奖励计划项目下仍分别有99480万股及2.27亿股股份可供董事会用作往后的奖励。
3、早在2013年,腾讯就宣布将扩大股份奖励范围,由中高层向基层管理者扩展,同年,腾讯曾用7个月时间花2.77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以奖励员工。而2014年7月,腾讯控股也发公告称,将发行约1952万股新股用于向近5000名员工发放奖励,这些股份以最新股价计算,总价值约合23.85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9亿元,以当时股价计算,平均每人可获股权价值达38万元。
拓展资料
1、如果公司配发新股集资,代表股票供应增加,若需求不是同样增加的话,对股价确实会造成压力。但如果公司集资是有清晰用途和发展方向,投资者应该会进一步看好,这样便会有人想买入,如是的话,公司股价便有支持。
2、不过,最差的配股情况反而不是配发新股的集资,而是大股东减持旧股的集资。原因是,如果有大股东或主要股东减持股票,配给特定投资者,市场会解读为大股东看淡公司前景,或至少看淡短期股价前景,因为理论上,大股东或管理层最了解公司的运作,而配股予其他投资者,理论上应该在公司业务和公司股价处于高峰期时进行。
❽ 腾讯员工股票怎么处理
转让。截止到2022年8月底,腾讯奖励给员工的限制性股份,还有1.2亿股没有归属给员工,这1.2亿股是免费送给员工的,腾讯员工股票是可以转让的,其转让有特别限制。
❾ 员工股权激励持股价格怎么确定
我觉得一般而言,在早期加入公司的员工,前期的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一般是按照市价的1~3折购买。
而确定市价的依据,一般也有以下几种方式:
(1)根据最近一次融资的估值作为市价,这是目前创业公司常用的一种方式;
(2)根据公司最近的净资产以及公司年营收×一定的系数进行估算。
我觉得一个好的激励方案,既能让员工充分参与,公司也不至于负担很重的成本。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对股权激励的价格进行准确的“测算”。也就是说,不仅要找到合理的“定价依据”,还要对每一个员工设定可接受的“价格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