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转债转股对股价影响
可转债转股对股价没有太大影响,股票涨跌不由可转债决定,股票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相反股票涨跌可能会影响可转债的涨跌。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转股后,市场上的流通股会增加,所以股价会下降,但股票总资本不变,股票上市6个月后可以转换为股票。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⑵ 可转换债券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转债同时具备债权性和股权性两种特征,投资者既可作为债券持有,到期后收取本息或在提前在市场流通变现,也可按照预定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参与企业红利分配。那么可转换债券对股价有什么影响呢?⑶ 可转债付息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转债付息是利好。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可转换债券的缺点是股票将失去低利率的好处后,如果持有人不转,发行公司将继承还款压力,当可转债可转股价格高于可转股价格时,已发行本金亏损,收回 以出售条款发行公司可能亏损,牛市时,发行股票融资比发行债券更直接,熊市时,如果不能将可转债强制转为股权,公司的偿债压力将非常大。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普遍低于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使发行企业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资金。 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超过转换价格时,他们也可能有权将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
拓展资料:
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二、可转债交易方式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债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规则。
三、可转债购买途径
1.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直接申购可转债。具体操作时,分别输入转债的代码、价格、数量等,最后确认即可。可转债的发行面值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张)。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可转债申购1手需要的资金较少,因而获得的配号数较多,中1手的概率较申购新股高。
2.除了直接申购外,投资者通过提前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由于可转债发行一般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此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可转债。
3.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只要拥有了股票账户,也就可以买卖可转债。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类似。
⑷ 股票转债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开始发行可转债券,一般都认为会对于该公司的股票产生利好影响。原因如下:
发行债券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融资手段。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了公司债券,就意味着这家公司急需资金。而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券,往往意味着该公司有比较好的开发项目,但是缺乏资金。而好的开发项目对于上市公司是一个利好消息。
债券的收益要比股票低,但是债券的索偿权优先于股票的索偿权。而股票的收益要比债券高,但是股票的索偿权要落后于债券的索偿权。一家上市公司开始发行可转债券,意味着个人投资者多出了一种新的选择。
投资者即可以选择持有债券,获取相应的利息,也可以选择持有股票,分享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虽然发行债券会分流一部分股市资金,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
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公司获得的资金更多了,肯定是好事,有钱好办事啊。对于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来说,如果能够产生良好的效益,就是好消息,否则就是坏消息。一般来说,股票市场会把这个消息当作利好进行理解,公司的股价有较大概率出现上涨。
拓展内容:如何认购可转债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⑸ 可转债转股价格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对股价没有影响,转股价格的改变只是因为分红造成的,包钢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而可转债是不能参与分红的,所以转债转股价就要每股降低0.05元。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5)可转债付息对股票影响扩展阅读:
影响因素
股市价格波动的偏向型特征,主要受以下两个因素影响:
上市公司整体中最活跃的处于生命周期上升阶段公司的股价波动,是偏向性的主要推动力。
上述推动过程中以“接力”方式形成的不断接替的动力。
股票价格波动的偏向性是以大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为代价而获得的。不理解这一点,投资者就很容易简单地从股价波动的偏向性特征中直接推导出简单地长期持有的股票投资战略。
如果没有相应的投资风险分散化的资金管理措施,股价波动的偏向性并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⑹ 股票转债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当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转债操作时,说明投资者比较看好该公司,认为个股后期会出现上涨的情况,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比持有可转债带来的收益要高,同时,进行转债操作,会增加个股的买方力量,从而会推动股价上涨。
转股后的股票价值=(转债价格/转股价格)×正股价格,当转股价高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亏损;当转股价低于现价(正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赚取一定的差价。
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当投资者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同时,转股所获得的股票,在下一个交易日就可以进行卖出操作。
债转股对股价有影响。股票价格受很多因素影响,债转股会有效指导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相当于变相对企业进行了资助,也加强了市场对企业的信心,因此股价可能也会由低走高。
拓展资料: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以债权出资的,应履行评估程序。然后是债转股债权的验资程序。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操作过程中会产生债转股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⑺ 转债付息日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转债付息日对股票没有任何影响,转债给付的利息都是比较低的,资金量不大,对企业及股票的影响很小。
一、转债,全名叫做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CB)。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于1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比率和相应的条件将其转换成确定数量的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转债具有双重性即债券性和期权性。首先它是一种债券,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其次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转换成发债公司的普通股票,具有买权性质。
二、付息的意思是支付银行存款或借款的规定利息。转债付息的意思是持有公司的债券会在付息日自动会付息到你的账户。
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时,常遇到交易日或交割日和债券付息日为同一天的情况,个别结算成员因不清楚上述两个日期的关系,在确定应计利息归属问题时发生差错,为避免此类差错的发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债券利息的归属问题与交易日无关,但与交割日有关。
2、在债券本息未分拆的条件下,债券利息归债权登记日日终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簿记系统中规定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营业日,因此,该日日终持有该债券的持有人,享受该债券应计利息。
3、办理债券付息时,以债权登记日日终,有关结算成员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托管账户上记载的该券种余额计算该结算成员的应收利息。
4、当现券交易交割日为债权登记日(付息日的前一营业日)时,如日终或日终前已完成过户,债券利息归现券买入方,如过户失败,则债券利息仍归现券卖出方;当现券交易交割日为付息日时,债券利息归现券卖出方,因为债权登记日在交割日之前,债券还未办理过户。
5、请各结算成员在进行现券交易时,按以上注意事项确定利息的归属问题,以免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