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多久可以卖出
大宗交易成交的股票多久可以卖出要看成交的对象,根据规定:
1、如果是二级市场上的股东或机构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买卖股票,那么买入的股票第二天就可以卖掉。
2、如果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出让股票,然后公司大股东受让,那么受让方6个月内不能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拓展资料:
什么叫股票: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
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
开设账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账户。
传递指令,开设账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㈡ 机构买卖股票也是按照T+1的规则么
许多小伙伴喜欢做短线,以为短线刺激,认为长线持股待涨太难熬了,不过若是不会做短线,那么可能会出现亏得更快的情况。这次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如何做T。
在开始讲之前,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准备的不一样的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大盘点--速领!今日机构牛股名单新鲜出炉!
一、股票做T是什么意思
如果今天买的这只股票,你又想卖出去,那么必须符合A股的交易市场模式T+1,也就是说必须隔天才能卖出去。
而股票做T,把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卖出,这就是股票在进行T+0的交易操作,股票的差价也就是投资人在一天内交易的涨跌,当股票处于大幅下跌时,立刻买入,涨到一定程度后就出手,钱就是这样挣到的。
假如说,1000股的xx股票在昨天我本来就持有着,市价10元/股。在今早时发现该股大幅下跌至9.5元/股,立刻买入了1000股。到了下午,这只股票突然大幅上涨至10.5元/股,我赶紧以10.5元/股的价格卖掉1000股,从而去获得(10.5-9.5)×1000=1000元的差价,这类情况就是做T。
但不是所有的股票都适合做T!一般情况下,日内振幅空间较广的那一些股票,它们做T比较合适,比如每天有5%的振幅空间。想了解某只股票的走势和好坏的,那么直接点击这里吧,即有专业人员帮你诊股,挑选出适合做T的股票!【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二、股票做T怎么操作
把股票做到T要怎么做呢?操作的方式一般分为正T和倒T两种。
正T即先买后卖,投资者手里面就有这款股票,当天的股票开盘之后下跌到低点的时候,作为投资者买入1000股,当股票冲到当天的最高点的时候,就将这买来的1000股票全部卖出,这样总的持有股数是跟以前一样没有变化,T+0这样的效果也就能够体现到了,而其中的差价又能够大赚一把。
而倒T即先卖后买。投资者预估到股票有会大跌,所以就在高位点先卖出持有的一部分股票,然后等股价回落后,再去买,总量仍不发生变化,但能获取收益。
比方说投资者拿着该股2000股,该股的价格在今天早上是10元/股,自己相信今天一天之内或者较短时间内该股会出现调整,,就可以暂时先出售手中股票的四分之三,也就是1500股,等股价下跌到9.5元时,他们就能从这只股票中获得比较丰厚的利益,再买入1500股,这就赚取了(10-9.5)×1500=750元的差价。
这时就有人问了,那要怎样判断什么时候是低点可以买入,什么时候是高点可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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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基金公司买卖股票的规则
基金公司买卖股票的规则:
1、申报价格
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2、报价单位
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4、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5、委托买卖单位
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6、申报上限
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1)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㈣ 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一般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
㈤ 机构操作股票当天可以同时进行买和卖吗
机构可以买以前交易日买入的股票卖出,然后再买进该股票。但是机构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当天卖出。自1995年1月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
中国股市中的机构泛指: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券商,QFII,保险,还有一些大型国企设立财务公司等。(1)股市中的机构往往和主力挂钩,是指持有股票大量筹码的最终所有者(2)主力机构做股票不会让其他人知道自己持有多少筹码,而且根据证券方面的法律限制,往往一个主力机构拥有多个帐户。
机构重仓前,一般会对该上市公司做专业性的研究,股票质量更高一些。而且,不少机构投资股票主要是以稳定盈利为目的。所以,机构重仓股会有较强的控盘力度,会使股票走势的稳定性较高。但在重仓机构出货或者洗盘时,有可能会导致股价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一般来说,机构重仓股会受到市场投资者的关注。但市场中的投资者基本上是通过上市公司的周期公告信息来观察是否有机构重仓持股。在上市公司未公布的时间内,机构持仓有可能会产生变化。
拓展资料:
1.机构买入股票是利好吗?
机构买入股票是一定的利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当机构比较看好该股认为该股后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者机构提前知道个股将会有重大利好消息公布,提前买入,则是一种利好。
如果买入个股的机构,从它以前的操作风格来看,它比较喜欢短期投机,所买入的个股在短期内出现急剧的拉升、下跌情况,则是一种不好的事情;如果买入的机构为一些社保基金,它们的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这会导致其买入的个股出现缓慢的上涨,是一种利好。除此之外,在大盘低迷,个股暴跌的情况下,机构为了减少损失,抛出手中的筹码,会先买入一部分,吸引市场上的散户买入,方便其派发手中的筹码,这也是一种不好的事情。
㈥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业务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从事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从事股票投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或者委托符合规定的机构从事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股票市场产品交易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股票资产托管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签订托管协议,委托其保管股票和投资股票的资金,负责清算交割、资产估值、投资监督等事务的行为。第三条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应当建立独立的托管机制,遵循审慎、安全、增值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各自职责对保险机构投资者从事股票投资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五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从事股票投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规定;
(二)设有独立的交易部门;
(三)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
(四)具有专业的投资分析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
(一)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规定;
(三)设有专门负责保险资金委托事务的部门;
(四)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
(五)建立了股票资产托管机制;
(六)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投资记录;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直接从事股票投资:
(一)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规定;
(三)设有专业的资金运用部门;
(四)设有独立的交易部门;
(五)建立了股票资产托管机制;
(六)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七)具有专业的投资分析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
(八)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投资记录;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保险公司申请直接或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书;
(二)关于股票投资的董事会决议;
(三)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四)股票资产托管人的有关材料和托管协议草案;
(五)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名单及简历;
(六)最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七)现有的交易席位、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
(八)股票投资策略,至少应当说明股票投资的理念、投资目标以及投资组合方向;
(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保险公司申请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投资分析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的说明。第九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直接或者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申请进行审查,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保险公司的申请事项进行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保险公司。第十条保险公司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的,应当在办理股票投资相关手续后10日内,将正式托管协议、投资业绩衡量基准以及有关交易席位、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材料报送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委托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应当在办理股票投资相关手续后10日内,将委托协议、正式托管协议、投资指引、投资业绩衡量基准以及有关交易席位、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材料报送中国保监会。
前两款规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5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应当将有关交易席位、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材料,同时抄报中国证监会。
㈦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㈧ 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有哪些需要遵守的规定
现在很多人都想在股票市场中进行投资,但是对于有一部分人来说,在股票市场中买卖股票是有一些需要具体遵循的规定的,这些人就是证券从业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在股票市场买卖股票有哪些需要遵守的规定呢?
证券从业人员有着明确的必须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能够代理别人买卖股票,而且也不能做违反中国证监规定的会其他的一些相应行为。所以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
㈨ 科创板最少买多少股
科创板最少买50万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境内法律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会员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并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相关要求规定:
1、科创板存托凭证在本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
2、科创板存托凭证交易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本规定、《交易规则》以及本所关于股票交易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科创板单只股票限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
市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综合来看,科创板每笔申报最少200股,而主板每笔最少100股。科创板申报买入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科创板应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监管部门已明确,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
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