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股票有被公司赎回的概念不是说股份有限公司是若干个股东组成的么赎回是不是从这个股东转到另一
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到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一笔长期资金,一般无到期期限。但如果是优先股,已然事先约定,发行公司就可以提前还款,赎回优先股。股民买了股票,享有分配盈余的法定权利,公司就以配发股息股利的方式支付融资利息。但公司与股民的关系是财产所有权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向银行举债,不论长短期借款都必须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财务结构不佳,偿债能力受质疑,银行就以价制量,抬高利率。此时公司必须在资本市场另谋他途,发行垃圾债券、高收益票券、优先股都是可行的。
发行股票必须在盈余分配时支付股民股息股利。
优先股通常是财务状况稍差的上市公司才会发行。否则无须承诺优先配发固定的、稍高于银行放款利率的股息给股民。
可赎回且执行赎回权的前提,一定是公司已经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无须再承担固定高息率的优先股债务。通常意谓着公司营运好转,财务结构已然改善。这就是答案。
⑵ 假如我买了转债股票公司如果把转债股票赎回去了我怎么办
如果是100以上买的,赎回可能会有损失,因为赎回是按100元赎回,比如现在130元,就损失了30元。如果价格在100以下,公司也不会赎回。关注公司公告,以免造成损失
⑶ 公司赎回股票 是否必须在短期内注销
这个不一定的,要看上市公司赎回股票是出于什么原因
第一是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也就说你回购自身股份目的是为了注销之后减少注册资本的,而不是为了持有自身股份的,可以回购,但是必须在回购之后十日内将回购的股份注销。
第二是公司为了股权激励而回购股份的。也就是公司回购自身股份然后作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样的,公司必须在回购之后一年内将这部分股份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是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或者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这两种情况事实上也是在技术上回购然后还是要注销的,必须在六个月内注销。
⑷ 如果公司一直未能上市,员工所持有的股份离职时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没有上市,员工持有的股份在离职的时候,一般都会还给公司。
很多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时候,除了给员工优厚的薪资待遇,会给一些核心员工股份奖励,一旦公司经营良好在上市之后,员工手中的股份,就能在二级市场卖出不错的价钱,自己获得超额的受益。
但是有不少员工等不到公司上市就选择了离职,那么员工手中的股票如果没有出钱购买,并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离职之后会自动收回到公司,和员工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一、员工持有虚拟股,在离职后股份回收原公司。公司为了激励员工,会给一些有核心竞争力和工作能力不错的员工画大饼,承诺给这些员工股份,但是有的承诺没有落到实处,只是口头承诺,或者做出了相应的限制,并没有把员工登记为股东。
员工离开原来的公司,那么他持有的虚拟股,自然自动回收到原来公司,和员工没有太多关系,自己也不会获得什么利益。
员工离职的时候,持有虚拟股和实股,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⑸ 公司员工在购买了公司的原始股,股票上市后,员工离职时公司收回原始股是否合理合法请高人指点,谢谢!
这个要看当时认购原始股的认购条件,条件中有就合法。原始股已经上市了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离职。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⑹ 公司员工持股股票公司能不能收回
公司员工持股股票辞职后,公司可以将员工的股票购汇。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⑺ 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退股份怎么算
将已归属持有人的股票权益,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各持有人个人证 券账户。----一般情况下3年后员工持股可出售。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退休前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退休的条款仅仅对于持股计划存续期3年而言。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7.68 元/股,等于公司依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 案》所回购股份均价的 50%。----打对折
⑻ 员工已行权的公司股票,公司是否有权利收回
你的行权行为已经取得股票所有权,是你合法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而且行权的同时期权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没有期权可收也不可能收回。
⑼ 赎回股票
你应该说的是股票回购吧?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回购的目的大体可分为下面几个方面:
1、防止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着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给股东以比较高的回报)和公司股票价格,以减少经营压力。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5——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着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⑽ 赎回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票赎回一般是指上市公司赎回被质押的股票,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改善,有多余的资金买回被质押的股票,是一种利好消息,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大量的买入,从而推动股价上涨。
拓展资料:
一、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回购的目的大体可分为下面几个方面:
1、防止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着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在股票市场上,除了赎回被质押的股票之后,上市公司还会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回购操作。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上的投资者传达了一种上市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大股东比较看好该股的信息,则会增加市场上的投资者信心,加大买入,在买入单的推动下,股价会上涨,是一种利好的消息。
同时,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为了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这是一种利好,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刺激股价上涨,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为了今后的变相减持,则是一种利空。
二、股票撤单与赎回的区别是什么?
撤单——撤销买卖股票的未成交的委托单。
赎回——收回投资基金的资金。
1、撤单就是撤回未成交的委托单、订单等合同性约定。在股市中,当判断行情有可能无法按照想象的预期进展的时候,先前的委托一直不能成交,这时候可以撤单。发出委托买卖申请后,他们还没有成交,但又不希望刚发出的申请能成交,把这种申请撤回,即可以为为是撤单。
2、赎回一般用于经济领域,多指基金方面,申请者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习惯上称之为基金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