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上市前会给员工股票吗
公司在上市之前,不可能白白给每一个员工有股份,除非每个员工拿钱出来买股份,不然的话员工是没有股份的。
Ⅱ 公司上市后会给员工股票吗
一般的公司都是会奖励优秀员工的股票的 你们公司在哪里上市?
Ⅲ 公司上市员工有股份吗
股份通常是在公司设立之初按发起人的实际投资比例享有的。没有法律规定员工就一定要享有股份。如果是公司改制上市则要看具体公司的规定,以及改制上市的相关文件。
拓展资料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中国大陆分类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
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Ⅳ 投行部员工能有股票账户么
理论上不能有。证券法规定的很清楚,证券从业人员都不能买卖股票。但实际上主要不涉及内幕交易什么的不会有人查。
Ⅳ 国内很多企业被国外投行控股,就变成外企了么请懂的人讲
基本上就是你说的这样,投行入股只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搞企业。而且投行一般也不会由一家形成绝对控股的局面,几家外国投行一起占有大部分股权也是正常的,但无论如何实际控制人都会相对控股,也就是企业经营者会占有40%的股权,剩下60%由投行等几个投资者分,投资者控制大部分股权,但实际控制人占有最大的股权份额。说企业被外资控制了一般只是不懂投资的人看表面而已。
Ⅵ 华为的外国员工有股票吗
嗯,很多公司现在都是分红,有的是每年分红,每月分红都是有钱的股份的
Ⅶ 签的一家公司有员工持股的福利,想问下,公司内部员工的股份和股票市场上买的那种股票有什么区别
员工持股有锁定期,锁定期到期后才可以卖出,除此没啥区别
Ⅷ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员工,他或者她的家人可以买卖股票吗急!!!谢谢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的,这里的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所有员工。
此外,包括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涉及内部信息的人员及机构在信息披露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不能炒作涉及内部信息的股票的。
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不受限制。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是在披露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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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证券公司客户经理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聘用,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营销人员(业内自称金融业农民工)。
其主要职能是开发和招揽客户、向客户进行理财产品销售等,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工作内容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负责把证券公司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的信息传递给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Ⅸ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用股权激励方式给员工奖励么
外商投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一样,都希望留住那些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的员工,为此,他们可能会给予这类员工较高的薪金和较好的福利。除此以外,很多内资企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制定了符合公司需要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方式奖励员工,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以求公司长远的发展。
我国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如并购导致的持股)中国自然人不能够直接持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换句话说,外商投资企业不可能像内资企业那样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作为标的奖励给员工。
所以,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以公司本身的股份激励员工,但是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激励员工。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这个计划不可能用上文的一句话解决掉。我们所讲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员工的奖励,从政府管理层面来看,实际上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发起的对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可能性并不代表可行性,要真正实现这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就必须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审视自身。
第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必须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票。母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是直接控股关系,也可以是某种实际控制关系。而且母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这点有明文规定,所以对于母公司还未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如果要采纳这种股权激励方式,必须在母公司有上市可能的前提下、制定远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员工激励计划。作为员工股权激励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外商投资企业是该计划的境内代理机构,另一方面也是办理各种申请的主体,当然担当着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责任。外商投资企业在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时,要对采用的激励类型、权益数量、奖励方式、行权方式、股权处理等进行详细规制,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外汇方面事宜。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制定此类计划,必须同母公司取得一致。作为上市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其进行股权激励必须对外公告。所以,没有母公司的配合,这类计划根本无法实现。
然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员工来说,能够以境外母公司的股份进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还不够,要真正将这种激励变为现实利益可能才是他们真正的关注点。员工觉得利益实现了才会更加努力,企业也会觉得长时间的工作没有白费。
中国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初颁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7号文”),对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外汇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仔细分析7号文之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此类股权激励计划不受限于境内居民5万美金的购汇限额,可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激励人数等申请购汇售汇。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境外上市母公司的代理机构(双方以委托书的形式确立委托关系),在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证,然后持登记证到银行申请专门的外汇账户。
2.个人储蓄账户和公司专门外汇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转。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外管局可以批准开户银行将员工出售境外上市企业股票的收益、分红等收入直接从外汇账户转入个人储蓄账户。这样,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就可以顺利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的真正目的。从某种角度来讲,对此类股权激励的外汇管制是比较松的,这为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激励开启了新的实践操作之路。外商投资企业制定尽量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这关系到以后的外汇额度以及购汇售汇得到批准的难度。另外,未上市境外母公司的股份不适用于该计划,所以并非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采用该方式进行股权激励,除非能够采用远期协议的方式,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时间安排在境外母公司上市以后。
Ⅹ 外资企业可不可以向员工奖励国外的总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吗?
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境内员工没法在境外开户。但是可以让母公司替中国员工开设一个托管帐户。
如果中国员工行权同时就卖出(但即时行权就起不到激励的目的了),那比较好操作,母公司只要把差额汇入国内就可以了。如果中国员工行权后,还继续持有的,那感觉只能存放在母公司设立的托管帐户内了。
还是改发奖金比较现实:)
目前国汇总局对海外上市公司给中国境内员工发股票的出台了具体规定,但是目前因为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外汇总局还不受理这方面的申请。原则上是要员工行权时由公司向外管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