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代持股权有什么风险
代持股权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实际出资人又称为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股权代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从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和公司三个方面说明:
1、实际出资人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益可能受损。名义股东如果违反约定或者不按照实际出资人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益可能受损;.实际出资人可能承担法律风险。名义股东怠于行使股东义务,或者损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损失最终可能由实际出资人承担;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被处分或者被强制执行。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或者质押给第三方,或者名义股东有未清偿的债务,其名下的股权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
2、名义股东的法律风险:名义出资人将承担瑕疵出资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没有如期实缴出资的,为了免除逾期出资的法律责任,名义股东将代为出资;名义股东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名义股东可能参与公司管理和经营,在管理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经营,触犯刑法,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公司的法律风险:公司卷入股权纠纷。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产生纠纷,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增加了公司的讼累;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背后还隐藏了一个或者多个实际出资人,其他股东可能不同意确认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产生了纠纷,容易破坏“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影响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㈡ 股票代持什么意思 股票代持是什么
股权代持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委托投资者,以投资者名义代替实际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方式。代理持有是合法的,股民与代理持有人订立代理持有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协议应确认实际持有人与代理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就是股票代持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股票代持可能在股票所有权上发生纠纷,或者由于持有人未经约定擅自交易股票,导致股票收益减少而发生纠纷,也可能在股票持有的合法性上发生纠纷,也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投资,是指实际投资者以委托 名义代表实际投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票在交易时间买不到,可能是股票卖出价格太高,无法完成挂单,或者同样的价格比挂单时间早。另外,中国的股市交易制度是实行T+1形式的 ,买的股票需要 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本文主要写的是股票代持什么意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㈢ 代持股票合法吗
法律分析: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