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五万元钱进入股市用不用分仓适合操作几只股票
炒股分仓是非常有必要的,即使五万元炒股也一定要进行分仓,但不能分仓太散,适合操作两只股票。
首先要明白炒股分仓的重要性,其实炒股分仓的主要目的就是把“炒股风险降低”,同时也是有利自己股票资金更加灵活的应用起来,炒股合理分仓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把仓位合理分配,才能让自己炒股更加顺利,下面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为什么要分仓操作的重要性。
举例子
如果你只有5万元炒股,不分仓操作的话就是全仓进一只股票,这样风险太大了,一旦这只古琴出现暴雷,将会面临巨大亏损,这是炒股不分仓的最大弊端,很难翻身了。
分仓太散最大的缺点有两个,其一是风险扩大;其二让自己的炒股成本在增加,导致炒股更加能赚钱;永远要知道,在股票市场操作本身很难买到好股票,每买一只股票就会提高踩雷的风险;其次就是每买卖一只股票,产生一次交易买卖,都会增量一定的手续费。
综合通过上面进行分析得知,五万元炒股必须要分仓,必须要把炒股风险控制;当然分仓是必须的,但不能分仓太散了,只适合买2只股票最合适,分仓太散是没有必要的。
⑵ 公司奖励员工股票一般怎么发
一般采用企业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发放。
一般分为授权日、行权日、禁售期,禁售期后就可以卖股票。
业绩股票激励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股票将被取消。
⑶ 公司给员工股份靠谱吗。
公司给员工10万原始股靠谱吗?如果这个是写在合同里的,而且经过公证的,那么这个就是靠谱的,但是如果这槐饥个公司是个空壳、或者已经破产了,那么即使给你100万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西,所以还是需要你自己去调查去考虑,毕竟后果需要自己去承担。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如果公司已闭册经步入正规,那么这个原始股当然是非常划算,但是前提条件就是你要了解清楚公司的状况,以及财务情况。
⑷ 公司给员工股份,对于员工来说有什么用处
公司给员工股份,对于员工的用处:
1、自豪感:员工拥有股权,可以获得身份的自豪感。在员工没有股权时,就是企业的一个打工者,员工拥有股权后,就是企业的主人,获得身份的认同。
2、分红收益:员工拥有股权之后,可以获得股权的分红,这是员工工资奖金之外的另一份所得,这样使得员工不仅关注自身的利益,而且也关注到企业的利益,员工的价值导向就由以前只关注自己的收入,进而开始关注企业的利益,员工就将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
3、股权溢价收入:员工入股时,假如企业的股权价格是一股一元,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股权的价格也许变成一股10元甚至更多,员工在股权转让或退出时可以获得溢价的收益。
如果企业与资本市场挂钩,即企业如果上市,股权的价值会更大,员工获得的溢价收益也就会更多。假如你是腾讯、阿里的员工,持有企业的原始股,因为企业上市,你将获得的溢价收益更大。
在阿里,因拥有企业股权身价百万、千万的员工比比皆是,这在传统企业中,靠工资积累如此多的财富是很难做到的。
4、员工的保障:在做股权设计时,需要考虑,万一员工因为发生工伤、工亡或者死亡,这对于其家庭而言,是一种不幸。而对于企业,如何进行人道主义的关怀,从而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关心,同时也让员工找到归属感,也是在做股权设计时必须要考虑的内容。
做股权设计时,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让万一发生上述情形的员工,再获得三至五年的分红,以贴补员工的家庭开支。
同时在设计方案时还考虑退休的情形,员工在企业工作了一辈子,等退休时,对于非上市企业的员工,企业将退休员工股份的80%或者更多,以约定好的内部相对公允的价格转让给在企业当中继续创造较大价值的员工。
5、实现更大梦想:按照马斯诺的理论,每个人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员工也有自己的梦想,在做股权设计时,将企业作为一个平台,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发挥自己的作用,与其让员工给别人干,不如让员工给自己干,用梦想激发员工的更大的创业潜能。
(4)给员工五万股票扩展阅读: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现代公司制企业以公司股权为利益载体,借助于企业的价值追求与企业员工个人利益协调互动的模型,谋求极大地激化员工主动性和创造力的一种全新的激励方式。
它的出现,是企业物质激励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
同时,经理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机制,有助于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并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因而能鼓励经理人员克服短期行为,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相对于以“工资+奖金”为基本特征的传统薪酬激励体系而言,股权激励使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更加牢固、更加紧密的战略发展关系,适应了信息经济环境下人力资源资本化的时代要求。
为解决我国企业目前广泛存在的“所有者责任缺位”、“委托代理链的责任衰减与成本攀升”、“内部人控制”、“经营者伦理风险”乃至独具中国特色的“59岁现象”,提供了一种现实选择和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上市经理人薪酬结构非常单一,大部分公司实行的是以工资、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有部分公司经理人持有本公司一定的股权。而这部分公司经理人虽然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权,但相对于公司总股本规模而言显得微不足道。
⑸ 我是网信理财的员工,公司发行原始股。共有5万美金。我要买吗
买不买随便你自己决定,要看自己的经济基础允不允许,还要敢于担当风险,要看别人买还是不买,怎么买的,如果你资金紧张那么就少买一点,不能盲目的大卖大买,不然你会血本无归,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为贪那点小便宜而失去更多,成本要和利益不冲突,总之要再三考虑,权衡利弊,把风险降到最低,脑筋灵活,善于发现是获得利益的必要能力,反正不要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⑹ 企业奖励给职工股权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5年3月28日 财税[200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员工股票期权所得征税问题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上述“某一特定价格”被称为“授予价”或“施权价”,即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二、关于股票期权所得性质的确认及其具体征税规定
(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外来源划分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以有价证券形式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确定纳税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90号)有关规定,需对员工因参加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的,应按照该员工据以取得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外工作期间月份数比例计算划分。
四、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一)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二)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三)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五、关于征收管理
(一)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二)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
(三)报送有关资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处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和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应税所得的自行申报员工,未按规定报送上述有关报表和资料,未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005年5月19日 国税函[2005]482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AB公司(香港)收购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股票认购权有关个人所得税涉税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5]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二、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的,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规定的本应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支付但实际由其境外母公司(总机构)或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情形的,相应所得的应纳税款由境内受雇企业或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上述应纳税款在境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取得所得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三、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税款由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不包括境外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直接向个人支付转让收入的单位为境外企业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