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业绩预告规定最晚什么时候公布
法律分析:上海市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深圳市场而言,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❷ 中报业绩预告规定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同的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季报一般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之前披露。.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可以让投资者对公司的盈利情况有大致的了解,而且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比较好,会让股价攀升,否则上市公司的股价会下跌。.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用户在买卖股票时要注意多个方面,比如公司的基本面、最近大盘的走势、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等,这些都会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买卖股票时都需要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
❸ 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为:一季度预告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度预告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预告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报本所备案并在本所网站披露。
❹ 深交所业绩快报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同的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季报一般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之前披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七十九条 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按照以下规定报送和公告:(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本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中期报告。
❺ 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一、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二、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三、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四、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业绩快报: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拓展资料】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
一、上交所业绩预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二、业绩快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深交所。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三、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解读: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解读: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❻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规则
业绩预告包含两种方式:一为业绩预告;一为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披露公司的主要的财务数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 上市公司 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
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主板市场
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适用于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和年报。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披露。一季报预告应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应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报预告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二、中小板市场
公司应该在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时候对于披露年初到下一季报告末的业绩预告。
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三、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于本期报告预期的,因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实行强制性披露,包含所有上市公司。
❼ 上交所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上交所和深交所a股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不同: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绩预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报,上市公司预计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比上年增减50%以上等三种情形的(基数太小的除外),应当在当前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没有强制性要求。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1.母板
业绩预告:若预计报告期(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年内)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减50%以上(基数太小者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需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7月15日前;当年10月15日前的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为次年1月31日之前。
2.中小板
业绩预测“公司应在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测。预计公司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超过50%(基数太小者除外),实现扭亏为盈。业绩预告应不迟于3月31日作出(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中)。中小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进行业绩预告,但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
3.创业板市场
业绩预告:如果公司在上次定期报告中未能对本报告期的业绩进行预测,应及时以中期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创业板的业绩预告是强制披露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是:上一年度年报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定在3月31日前披露的,最迟应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拟于4月份披露的,应于4月10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7月15日前;当年10月15日前的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为次年1月31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