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投资收益是指
股票投资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资本利得”两部分构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资者以股东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额,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红利的收益。资本利得是指投资者在股票价格的变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将股票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得到的差价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是投资者投资行为的报酬。一般情况下,股票投资的收益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货币收益;另一类是非货币收益。货币收益是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在一定的时期内获得的货币收入。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投资者购买股票后成为公司的股东,他以股东的身份,按照持股的多少,从公司获得相应的股利,包括股息、现金红利和红股等,在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中,有时还可得到一些其他形式的收入,如配股权证的转让收入等;二是因持有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形成的资本增值,也就是投资者利用低价进高价出所赚取的差价利润,这正是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直接目的。非货币收益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投资者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后,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查阅公司的有关数据资料,获取更多的有关企业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一定的表决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投资者的参与感;大额投资者购买到一定比例的公司股票后,可以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可影响甚至决定公司的经营活动,像前些年上海股市闹得沸沸扬扬的"宝延事件"、"万申事件"莫不如此,其中"宝延事件"中,投资方深圳宝安公司的代表何彬不仅进入了延中的董事会,而且还担任董事长至今;此外,国外的一些上市公司还规定,凡股东购买本公司商品时可得到一定折扣优惠等等。我们这里研究股票投资收益时,主要以货币收益为主,暂不考虑非货币收益。
Ⅱ 员工持股属于什么收入
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涉及到的纳税问题有两个:
一是收入按照什么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与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适用的税率是否有区别?
二是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可以适用递延纳税政策?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收入分两种--分红收入、股权转让所得分红收入
首先,居民企业投资居民企业获得的分红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这是给分红收入的一种税收定性--分红不属于一种经营所得,而是已经完税后的股东所得(当然,如果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除外),如果居民企业分红给居民企业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就属于对于同一种经营收入重复征收企业所得税了。因此,只有将分红收入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分红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率是20%。
其次,既然分红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得,而是穿透到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那么,合伙企业获得的分红就不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而是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分红所得,应该按照自然人享有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规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中规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对《通知》中有关规定的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 股份转让收入
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转让股份时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那么,员工持股平台在转让股份时,是按照合伙企业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还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税率?
从法规上讲,是适用5-35%的累进税率。但是,在实务中,以前确实很多地方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后来,国税总局专门出台了文件纠正地方不按照经营所得征税的行为。
只有经过备案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收入符合核算条件可以适用20%的所得税。
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中规定:
(三)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
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
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中规定:
(一)关于
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其纳税人,
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 "先分后税 "原则,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额,
比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地方政府的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的规定,应予以纠正。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中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现将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本通知所称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二、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别核算纳税:
(一)股权转让所得。单个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所得,按年度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对应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的确定方法,参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按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和损失相互抵减后的余额计算,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的,该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四、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是指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所得。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条件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被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的70%抵扣其可以从创投企业应分得的经营所得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年度核算亏损的,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税的个人合伙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从多处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只减除一次上述费用和扣除。
二、 持股平台是否可以办理递延纳税备案《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
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二)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显然,
从实质上判断,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激励方式符合上述规定—员工获得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持股平台的主要财产甚至几乎是唯一财产是持有的开展股权激励的公司股份,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实质上员工获得合伙份额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公司股份。
事实上,员工在获得股权激励时,通常约定了锁定期或者未来服务年限要求,即股份不能立马变现,还没有产生实际所得,股份的未来变现价值是不确定的,即当前时点员工还没有实际获得所得,没有所得也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待股份变现时才实现所得,才发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因此,持股平台也可以办理递延纳税备案。而且,众多案例表明,持股平台的方式股权激励也可以使用上述文件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持股平台办理递延纳税备案并不意味着可以适用“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如前所述,是按照经营所得的纳税。
案例:300985致远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形成出资人决定,股东长春汇锋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然,股东长春汇锋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众志汇远,股东长春汇锋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卫钢。同日,长春汇锋分别与王然、
众志汇远、吴卫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发行人考虑与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绑定,共同分享公司成长价值,决定向公司核心员工授予股份,
众志汇远系公司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以 1 元的名义价格向众志汇远转让股权系发行人考虑到受让方出资人的工作岗位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所做的股权激励,发行人对此已确认股份支付并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吴卫钢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远多年的朋友,对致远装备的业务情况比较了解,出于看好致远装备的发展前景, 2018 年起讨论相关投资事宜。参考 2018 年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 万元,经友好协商,长春汇锋以600 万元向吴卫钢转让致远装备 股权(对应 万元注册资本,交易发生时致远装备总注册资本为 8, 万元),折合 元/出资额,对应致远装备总体估值为 20, 万元。
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4, 万元,吴卫钢受让的发行人 3%股权对应 2018 年净利润 PE 倍数为 倍,本次交易系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本次交易系吴卫钢个人的真实投资行为,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101 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2020 年 3 月 12 日,
发行人就上述股权激励对相关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事项进行备案,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确认相关人员可暂不纳税。
长春汇锋就上述股权转让所得已汇总在其所得税申报中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相关方已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或进行递延纳税备案,该等股权转让不存在税务风险。
Ⅲ 股票投资的收益来源有哪些
1、股利。
即股息收入,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所持股票从发行公司分取的赢利,分为股息和红利。优先股股东获取的报酬是股息,普通股股东获得的报酬是红利。但前提条件是存在可供分配的公司利润。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分配股利采取发放现金和送(红)股的形式。
2、资本利得。
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或叫资本损益。如股票卖出价大于买入价,资本利得为正,此时为资本收益;当卖出价小于买入价,就为负,就为资本损失。
3、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公司公积金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不再提取,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红股或增加每股面值。
4、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率等于公司投资收益与平均投资额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期初长、短期投资+ 期末长、短期投资)/2* 100%。该指标反映公司利用资金进行长、短期投资的获利能力。
5、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是每股股利与每股收益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股利支付率 =(每股股利/每股收益)。该比率反映股东从每股的全部盈余中分到手的部分有多少,就普通投资者而言,这比每股收益更直接体现当前利益。
6、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是期末净资产与总股本的比值,也称为每股帐面价值或每股权益。计算公式为:每股净资产 = 年末股东权益 / 总股本。
投资者还应特别注意另一个重要的指标--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 - 待摊费用 - 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 - 开办费 - 长期待摊费用)/年末股本总数。
一般来说,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稍低于每股净资产,但如果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远远低于每股净资产的话,说明该公司的资产质量差,潜亏巨大,随时可能发生较大的帐面亏损,投资者应警惕。
7、市净率
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市价联系起来,可以说明市场对公司资产质量的评价。市净率就是反映每股市价和每股净资产关系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市净率 = 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是股票的帐面价值,它是用成本计算的,每股市价是这些资产的现在价值,它是证券市场上交易的结果。一般来说,市价越是高于其帐面价值,公司资产的质量越是好,优质股票的市净率普遍较高。
Ⅳ 股票本金属于股票投资收入吗
股票本金属于股票投资收入。
股票的投资收益来源于:
1、股票投资的收益由股息收入、资本损益和资本增值收益三部分组成。
2、股息收益的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净利,税后净利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础和最高限额,但要作必要的公积金、公益金的扣除。
3、资本损益又称资本利得,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赚取的差价收入,当卖出价大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收益,卖出价小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损失。
4、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是来自当年可分配的盈利,而是来自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5、股票收益是指收益占投资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比表示。其计算公式为:收益率=(股息+卖出价格-买进价格)/买进价格。(4)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股票属于收入吗扩展阅读:衡量股票投资收益水平的指标主要有股利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等。1.股利收益率股利收益率,又称获利率,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形式派发的股息或红利与股票市场价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该收益率可用于计算已得的股利收益率,也可用于预测未来可能的股利收益率。2.持有期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指投资者持有股票期间的股息收入与买卖差价之和与股票买入价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股票没有到期日,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时间短则几天,长则数年,持有期收益率就是反映投资者在一定的持有期内的全部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占投资本金的比重。持有期收益率是投资者最关心的指标,但如果要将它与债券收益率、银行利率等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作比较,须注意时间的可比性,即要将持有期收益率转化为年率。
Ⅳ 股票的收益是什么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
股票升值是股票市价的升值部分,他根据企业资产增加的程度和经营状况股票收益而定,具体体现为股票价格所带来的收益。
股息指股票持有人定期从股份公司中取得的一定利润。利润分配的标准以股票的票面资本为依据。公司发放股息的原则是: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其具体的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红利是超过股息的另一部分收益,一般是普通股享有的收益,优先股是不能参加红利分配的。
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是反映股票收益水平的指标
1,是反映投资者以现行价格购买股票的预期收益股票收益水平。它是年现金股利与现行市价之比率。本期股利收益率=(年现金股利/本期股票价格)*100%
2,股票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时间有长有短,股票在持有期间获得的收益率为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持有年限+现金股利]/购买价格*100%
3,公司进行拆股必然导致股份增加和股价下降,正是由于拆股后股票价格要进行调整,因而拆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也随之发生变化。
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调整后的资本所得/持有期限+调整后的现金股利)/调整后的购买价格*100%
Ⅵ 投资收益属于收入吗
投资收益不属于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 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