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监会怎样如何查处从业人员买卖股票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
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
1、证券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3、现役军人
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3.第三十六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九十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Ⅱ 证监会工作人员能否 买卖股票
当然不可以
买股票
,《
证券法
》规定,
证券从业人员
不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户,而且也有监控措施。但是在我国,实际上很多从业人员在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开户的很多。
Ⅲ 一般企业有股票证劵投资合理吗
可以,只要公司资金来源合法,开立股票账户就可以炒股。但是如果从个人那里吸收资金,代为投资,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1.可以,此类公司有很多,如**投资公司,而且一些私募和公募基金也是以公司或者机构的名义进行股票投资的;
2.股票机构,主要是指以证券、股票买卖交易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团体,并可以为散户提供咨询、代理操盘等服务,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3.此类机构主要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股票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Ⅳ 证监会工作人员能买股票吗其家属能买吗
证监会工作人员受监管是不允许买卖股票或者开立证券帐户,以及用手机进行交易等一系列合规要求,但其家属有买卖股票的权利。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 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活动;
2、 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
3、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6、 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
7、 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 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客户和所在机构利益;
9、 违规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10、 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1、 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
(1) 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 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3) 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
(4) 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
(5) 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Ⅳ 证监会允许的股票投资公司有哪些
证监会允许的股票投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家投资公司:20多家证券公司自营投资股票,中金、中证、社保投资公司,其他投资公司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
Ⅵ 证券会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吗
证监会说不可以。其实以前证券从业人员是可以炒股的,后来发现很多人利用掌握的客户账户情况做老鼠仓、内幕交易、甚至是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证监会发现很难监管,于是就一刀切规定所有从业人员都禁止炒股,一旦被抓后果很严重。
拓展资料
炒股,指倒买倒卖股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
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
开户
1.到证券公司开户,办理上证或深证股东帐户卡、资金账户、网上交易业务、电话交易业务等有关手续。然后,下载证券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软件。
2.到银行开活期帐户,并且通过银证转账业务,把钱存入银行。
3.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等系统把钱从银行转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
4.在网上交易系统里或电话交易系统买卖股票。
5.手续费在100元左右(每家证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时,一般免费开户。
6.买股票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须找一家证券公司开户。 买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的。
办理开户手续的步骤:开立证券账户 ---> 开立资金账户 ---> 办理指定交易
委托
作为一个股民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而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买卖股票,而所谓证交所的会员就是通常的证券经营机构,即券商。你可以向券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股票的指令,这被称为委托。
委托时必须凭交易密码或证券账户。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证券交易中的合法委托是当日有效的限价委托。这是指股民向证券商下达的委托指令必须指明:①股东姓名②资金卡号③买入(或卖出)④上海(或深圳)⑤股票名称⑥股票代码⑦委托价格⑧委托数量。并且这一委托只在下达委托的当日有效。股票的简称通常为四至三个汉字,股票的代码为六位数,委托买卖时股票的代码和简称一定要一致。
Ⅶ 有证券从业资格可以炒股吗
根据证券法明文规定,证券从业资格是不允许炒股的
,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是会员制,证券公司是交易所的会员,会员在交易所有交易席位,投资者只有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才能做股票买卖,分析师不可能有交易席位的。需要注意的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等于注册条件,执业注册条件还有学历、工作经历方面的要求。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除规定科目考试合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已被机构聘用;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七)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九)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有证券从业资格可以炒股吗? ]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Ⅷ 证监会工作人员不能炒股吗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但根据最新报道,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将成为现实。“已实施17年的《证券法》迎来第二次大修。5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5/0422/17/ANQQ6V0B00014JB5.html
附:原规定
根据《证券法》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A股证券账户: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