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需要员工自筹资金吗
上市公司所分配的限制型内部股激励股分为两种,一种就是配的,只要员工到一定级别就会送这个股票,但这个股票是有一定的限售期的,两年或者三年之内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到期了之后才可以,另外就是优先认购权。
等这股票真正解禁的时候,两年之后三年之后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时候,这些人持有股票的人却又不想卖了,为什么呢?因为两三年的时间这个上市公司一直存在它发展肯定是越来越好了,股票的价格肯定会越来越高。还想在这个企业里面继续干下去,那目的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而不是把这个股票快速变现,毕竟在企业里面的人应该清楚企业的发展状态。
㈡ 限制性股票激励股本给员工吗
胡春老师: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票是实股,必须给股本给员工。
㈢ 股权激励通过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怎么卖出
我们可以来看看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1、股权转让;2、公司减资;3、要求公司回购;4、解散公司;5、破产清算退出。
股权退出是股权投资管理的最后一步,也是判定投资成败与否的重要指标。大体是指投资者出售其持有的权益资本以收回投资,同时实现投资收益的一个重要过程,这通常是在投资机构或个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比较成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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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限制性股票在禁售期离职怎么处理
根据《限制性股票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属于离职员工的个人资产。也就是说如果没解锁的话,上市公司就会按照员工买入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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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激励股限制性股票第一年业绩完成后卖了40%,后来辞职了。公司还有权利回购我卖掉的40%吗
不行。
但公司有权根据股票行权限制性条件,对员工的减持行为进行约束。
㈥ 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家属买卖股票影响员工配股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是影响的,你可以看看限制性股权激励的方案,都有对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好不好
由限制性股票引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指上市公司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这个问题,总的来说是积极的。
股权激励计划的作用是让员工把企业做好。企业一做好股价,就会涨,对员工、公司、投资者都非常有利。
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其优点和缺点。
1.好处:(1)有利于促进激励对象发挥全部才能和精力,为公司业绩的增长和目标而努力,使激励对象能够努力满足长期持有股票的限制性条件。(2)因为这个股票是直接给他们的,会让激励对象有信心。
2.缺点:如果员工不符合限制性业绩条件或已经离职,公司需要员工配合收回股票,很容易看到员工不愿意配合或配合意愿不够强,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公司拿回股票其实是很麻烦的,因为如果办理手续的话,可能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7)限制性股票激励员工可以转卖吗扩展阅读: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一定的条件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受益。
限售股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在获得条件方面,要看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在出售条件方面,我国明确规定限制性股票要设置禁售期限。但一般来说,第二个方面重点方向很明确,并且有关限制的方案是根据各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的,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限售股,征税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授予日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在满足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号决议,向公司员工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不能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转让限制性股票的期间。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自授予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由限制性股票引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指上市公司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这个问题,总的来说是积极的。
股权激励计划的作用是让员工把企业做好。企业一做好股价,就会涨,对员工、公司、投资者都非常有利。
3. 解锁期。禁售期结束后,就进入了解锁期。在此期间,如果公司业绩符合计划规定的条件,那么员工就可以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员工的股份也可以解锁后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式,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注意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实际解锁日就是限制性股票收益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要注意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考虑到我国相关的现行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至锁定期结束不得少于一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的收益时,时间一般为13个月。
㈧ 企业对员工激励转让的股是原始股吗 安全吗
具体看是那种形式的股权激励,不懂得可以私信我。
目前,世界各国比较通行的股权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等10种。
模式1:期股
期股是一种通过经营者部份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经营者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具体实施过程是:企业贷款给经营者作为其股份投入,经营者对其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其中所有权是虚拟的,只有把购买期股的贷款还清后才能实际拥有;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实在的,但是分得的红利不能拿走,应按协议用来偿还贷款。经营者要想把期股变实,必须努力地将企业经营好,有可供分配的红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不仅期股不能变实股,本身的投入都可能亏掉。
模式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较常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此外,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已为行权支出现金。
模式3: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主要用于激励经营者和工作业绩有明确的数量指标的业务负责人。同时,它也是我国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且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激励模式。
模式4:账面价值增值权
所谓账面价值增值权,就是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等。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因此激励对象并不具有所有权、表决权和配股权。
模式5: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在于通过员工持股运营,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员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员工的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员工持股不仅使员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员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完善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模式6: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虚拟股票可以看做是期股的一种变异,因为它借鉴了期股的一些特性和操作方式。比如,它同样需要公司在计划实施前与激励对象签订合约,约定授予数量、行权时间和条件等,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与期股不同的是,在虚拟股票计划中员工并不拥有在未来按某一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它仅仅只是一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因此,在本质上,虚拟股票是一种递延现金支付方式。
模式7: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即可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模式8:限制性股票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后或完成特定业绩目标时,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也就是说,公司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与公司高管人员,但对其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
模式9:管理层收购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同时,它也是一种极端的股权激励手段,因为其他激励手段都是所有者(产权人)对雇员的激励,而MBO则干脆将激励的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模式10: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管理层)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等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其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通过延期支付计划获得的收入,来自于既定期限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即计划执行时与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股票价差收入。如果折算后存入延期支付账户的股票市价在行权时上升,则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
㈨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需要员工自筹资金吗,需要花钱买吗
股权激励员工自己要出钱的,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时候都是带行权价格的。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_分享利润_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9)限制性股票激励员工可以转卖吗扩展阅读:
一、股权激励的模式:
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够爱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要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
3、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是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估价升值其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期权激励模式,期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在公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因此是激励的重点;另外,技术核心骨干也可以是激励的主要对象。
二、股权激励对企业的好处:
1、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业绩增长和市值增长。
2、从统计面上来看,结合数据分析,一个公司进行了股权激励,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业绩可以增长30%。
3、股权激励对于企业的人才争夺也特别重要。
4、做了股权激励之后,其核心人员与公司和股东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他们就更有动力和条件把企业做的更好。
㈩ 限制性股票的规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对于限制性股票,征税时需要关注以下环节: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实际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3.解锁期。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限制性股票"规定月份数"的计算,应按如下方式确定起止日期:起始日期应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期,截止日期应为员工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禁日。考虑到我国当前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从授予日到禁售期结束不得少于1年。因此,在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时,"规定月份数"一般就是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