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希望该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拓展资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买入规则: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必须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风险揭示书。
科创板没有100股整数倍的要求,最小申报单位可以是1股。也就是说,从最低单笔申报的200股起,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比如买201股、202股不过,如果当股票余额不足200股时,要一次性卖出。如果是限价申报买卖,单笔不能小于200股,不能超过10万股。
如果是市价申报买卖,单笔不能小于200股,不能超过5万股。此外,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提升市场流动性。
限价申报限制:
原来大家开盘后可以直接挂涨停/跌停价(但是按实际开盘价成交);现在最高不能超过基准价的102%、最低不能低于基准价的98%。这个规则主要用来控制大幅度扫单的情况。
以后盘面就很少会出现一波直线拉升或者坠崖,会一顿一顿的爬升或者下跌,增加推背感和顿挫感。集合竞价不受102%/98%的限制,所以开盘就挂还是可行的。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限制的是买入最高价和卖出最低价。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注册制强调的是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对于拟上市企业,依然需要由交易所进行相应的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规定中介绍,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
发行流程将控制在6~9个月左右,会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官网,跟踪企业发行进展。
严格退市制度:科创板公司退市要求比现行制度更加严格。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
不再设置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已退市企业如果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可以按照股票发行上市注册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发行上市申请,永久退出市场。在识别上,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这与目前A股的做法是一致的。
也是防爆炒的配套机制,让大家选择公司投资的时候更慎重一些。也就是说,垃圾公司、造假公司将会直接退市,不再给死缓机会了,这个其实主板也可以跟进,垃圾公司就应该退市。
‘贰’ 新三板基础层转创新层的标准
新三板基础层转创新层的标准为:
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谈正年枣游期审计报告。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所谓创新层,是指根据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有关规定,含岩悔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有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两个层级,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
对新三板分层管理,利于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优秀的公司都会集中在创新层,而一些相对平庸,或业绩普通甚至亏损的公司就会安排在基础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叁’ 新三板业务自然人合格投资者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拓展知识:
新三板业务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对于自然人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分别要求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得低于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另外,自然人投资者还需要有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具体为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以上投资经验、工作经历或者任职经历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例如:新三板1外商投资企业挂牌可行性分析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是依据前述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不论其是中外合营、合作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般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赴新三板挂牌上市前,外商投资企业一般会先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其中,外资企业属外商独资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还须引入中国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两种方式由外商独资企业转为中外合资企业。但需注意,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公司。通程如前述湖南省规定,其内容已经突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上位法的规定,湖南省规定的有效性存疑。即使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全国股转系统认可其效力,其针对的是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与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包括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公司成立的合法合规性与避免影响挂牌进度考虑,我们建议在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审慎引入境内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对于第二种情形,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是“外国股东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共同举办可理解为共同投资设立,因此,现行法律法规对境内自然人通过定向增发或者股权转让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无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