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调整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法律意见书是利好还是利空
调整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需要看调整的价格是否比原计划的要高,或者数量是否比原计划的要多。
一般来说,回购价格高,或者回购数量多,是利多股价的,有助于股价的上涨。
㈡ 公司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费用是怎么算出的
这里说的公允价值,是说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允价值,指的是这个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公司估算出来,员工享有的这个激励值多少钱,一般应该是按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授予股票的价格(10.82元)的差值作为公允价值的。
㈢ 激励股限制性股票第一年业绩完成后卖了40%,后来辞职了。公司还有权利回购我卖掉的40%吗
不行。
但公司有权根据股票行权限制性条件,对员工的减持行为进行约束。
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价格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比如:最低不能低于多少之类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4)限制性股票激励业绩未达标回购价格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出现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出现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㈤ 激励的股权如何收回回购的价格为多少
第一,回购期权的分类和收回。
1.已行权的员工持有公司的股权,具有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已行权的员工离职后,公司可按照固定的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股权。公司上市后,不再回购。
2.已经成熟未行权的期权,若员工离职时,有权决定是否行权,公司再针对情况进行回购。员工选择行权的,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3.未达到行权标准的期权,公司应全部回购,放入公司股权激励的期权池内。
第二,对于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在实际操作中,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使用工商局提供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第三,股权回购价格。
1.已成熟未行权或已行权的,定价一般按照公司的及净资产计算收购价格。
2.未成熟期权定价:没成熟的期权不存在回收问题,因为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可以直接放回期权池。
第四,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如何确定退出价格?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按照合伙人买股权的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按照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是不同的。
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要以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为基础,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市价的差价谁买单
不存在不公平,这个差价就是员工的劳动力价值
㈦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怎么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为了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最低授予价格,《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②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我部提交重组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拓展资料
在公平价格确定之后,行权价格的确定有以下4种:
(1)等现值法 等现值法也叫作平值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的公平价格。这种行权价格相对比较适合股权激励的本意,也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的方法。行权价格等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零,但是拥有时间价值。
(2)现值有利法 现值有利法也叫作实值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价格的一个折扣,这种方法的激励力度是最大的。在行权价格小于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在价值是正的,而且还拥有时间价值。但是这种方法对股东是不利的,会稀释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而且对激励对象的约束也比较小,他们只要维持现有股价,就可以在股权激励到期的时候获得股权激励的收益。一般对于陷入困境、发展潜力不大的公司会采用这种方法。
(3)现值不利法 现值不利法也叫作虚值法或溢价法。行权价格是当前股票公平价格的一个溢价,也就是行权价格高于当前股票的价格。这种行权价格对股东有利,而对激励对象不利。这种方法用得不多,只适用于那些公司盈利状况和成长性都很好的公司。
(4)可变行权价格法 前3种方法确定的行权价格都是依据股权当前的市场价格确定的,授予的时期不同,行权价可能差别很大,尤其是在公司公开上市前后所授予的股权。例如美国雅虎,公开上市前授予的股权的行权价一般在0.01~4.00美元之间,而上市之后的行权价则一般达到30.00美元以上,最高行权价为135.00美元。为了杜绝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权价格确定方法,体现对股东和激励对象双方的公平,现在美国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设置一个可变的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变化的参数主要约定为业绩的变化和同行业股票的变化。例如指数期权、可再定价期权、业绩加速股票期权、业绩生效期权的行权价格就是可变的。
㈧ 股权激励价格低于股价是为什么
股权激励价格低的原因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以低于股价的条件给予激励对象,将公司的业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绑定在一起,实现长期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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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限制性股票激励承诺的业绩未达标,上市公司还有其它办法让股票解禁吗
说的是股票吗,股票不是用来炒的吗,炒才是关键,至于说解禁,就玩个数据就可以了,股东想弄就玩,不想玩就歇几天
㈩ 对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为什么不冲减管理费用
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股利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是离职的人数乘以股数乘以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