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期权激励是利好吗
总体而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股票来说是利好消息。无论是限售股、赠送员工股份还是补贴员工购买股份的形式,都会对股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整体影响尚不清楚,但补贴员工购买公司股份的积极影响是最大的。如果市政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方面,该计划本身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有利影响,另一方面也表明公司对未来自身的股票形式持乐观态度。 ,所以股权激励计划总体上具有正向影响。不过,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股价也有可能下跌。股权激励是一种激励机制,一般是企业为鼓励员工工作,留住优秀员工而设立的长期激励措施。股权激励具体是指公司将一定的股东权益给予希望激励的对象,以实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使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
拓展资料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用股票作为激励管理者的手段。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实现股东所持股权价值最大化,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施股权激励。为实现股东所持股权价值最大化,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施股权激励。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公司股价因业绩增长而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公司以一定的优惠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份或授予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期间,使其获得一定的利益,促进激励对象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股东价值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是考察公司业绩、建立激励机制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也是股东控制市场的重要依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具有积极意义。由于股权社会化的日益普及和股东价值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整个社会价值的提升。股东价值观强调对股东价值的理性关注,倡导以股东为主导的单边公司治理结构,这对于从产权角度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❷ 股票期权是什么含义
股票期权对于证券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含义。
1、改善投资理念,稳定证券市场
目前A股市场的发展建树颇丰,但市场理念改观不大,炒新、炒概念、炒绩差股等投机现象依然盛行,远没有形成稳定理性的长期投资队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完善发达的金融管理工具,即使看好某公司的长期发展,但为了不在市场大幅波动中受到损失也不得不进行短期操作,纵然是机构投资者也只能依靠短线操作回避风险。个股期权推出后,长线投资者为避免股票下跌而带来损失,就可以买入或卖出股票个股期权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投资损失,增强持股信心,抑制投机行为,强化理性投资。而且当股价因某种价格机制上的原因而缺乏理性时,股票期权由于其自身功能会抑制这种非理性倾向,促使股价向合理的价值回归。因此,个股期权能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2、丰富金融工具,保护投资者利益
推出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之后,虽然市场已经能够提供套期保值、系统性风险对冲等功能,但和国际市场相比金融工具依然匮乏、单一,远不能满足风险收益管理的需要。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可以丰富投资手段,满足各类风险管理要求。股票期权损益的非线性结构不同于期货、股票、远期契约、债券等损益的线性结构,且同一种股票期权又有不同的履约价与到期日,因此可搭配出多种组合,形成不同的损益形态。可以根据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构造资产组合、设计收益分布、设定风险/收益关系,以满足特定的投资目标,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缓冲限售股的解禁压力
限售股是目前A股的主要冲击因素之一,减缓限售股的解禁压力,对于市场平稳运行意义重大,股票期权将为限售股解禁提供缓冲途径。股票期权创设机构可根据自身目标要求选择适当时机创设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将部分限售股以有利的价格“预售”出去。由于市场上的投资人具有不同的收益预期,可以在自愿基础上将一部分限售股延长“锁仓”期,形成限售股解禁的缓冲垫。对投资者而言,在锁定损失前提下有可能获得行权的超额收益。因此,股票期权推出有可能实现限售股解禁的双赢。
4、推进金融创新
股票期权作为成熟市场最受青睐的衍生品工具无疑能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对避险工具的需求,对于深化金融创新意义重大。
股票期权既是一种风险对冲手段,也是一种高杠杆的投机工具。中国即将进入“股票期权时代”。股票期权值得我们每个投资者去认识它,熟悉它,运用它。
❸ 限制性股票为什么规定禁售期
1、防止造假上市的一种措施。目前境内市场常规IPO,准备一年,排队一年多,市后三年,总计约五年时间。企业很难做到持续性造假,因为成本过高。
2、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机构在刚开盘时就套现,严重影响股价。
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3)员工股票期权限售扩展阅读
对于限制性股票的征税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
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于限制性股票,只有在解锁期内,员工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员工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时,员工才实际取得了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实际解锁日为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
需要关注的是限制性股票计算中的"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限制性股票
❹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是指以前公司奖励给公司管理层或者员工的限售股,这些限售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拓展资料: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随着中国股市的健全发展,非流通股将逐渐成为历史。股票全部流通是我国近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保证我国股市正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全流通解决了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分散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公司大小股东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对大股东而言,由不流通到可以流通,原来在手里不容易交易的股票,现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卖高价,当然是天大的好处。 对上市公司而言,原来大股东的股票不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变现,股票的涨跌与他们无关,所以他们只知道在股市中圈钱而没有积极性经营好公司。现在他们的股票也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股票价格与他们的利益紧密相关,促使他们搞好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发展,这不是对上市公司有好处吗? 对股市来说,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股民愿意出钱投资,是其一;全流通方便了收购、重组,增加了股市的活跃度,是其二。 对股民来说,上市公司经营改善了,盈利机会增多了;股市活跃了,挣钱的机会增多了,可不是有好处?何况股改时大股东还支付对价呢。 对国家来说,解决了股权分置这个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好处,公司好了股市好了,可以多收税这是二个好处,股民都有盈利,社会稳定,这是三个好处。股市好了,可以多发股票,那么中央可以上市筹资,减轻国家负担,这是四个好处。
❺ 税法认可的股权激励方案有哪些
您好:
股权激励,是指企业通过授予员工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股票(以下不再作区分,按日常习惯表述),对员工实施的一种激励措施。企业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授予员工股权,对员工此前的工作业绩予以奖励,并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热情,与企业共同发展。税法认可的四类股权激励,主要是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和股票增值权,前3种适用于所有公司,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在正式讨论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前,有必要先简要介绍股权激励的四种模式,方便后续的讨论。
(一)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在行权时,可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行权购买股权。
股票期权的主要时间点(段)包括:
1. 期权授予日。指公司将期权授予给员工的日期,具体可以分为集中授予日和日常授予日。
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会设置一个集中授予日,集中授予一批后,在期权池内还预留一定比例的期权,以备后期人才引进或职位升迁使用。公司可以统一日常授予的时点,例如在集中授予日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日常授予,直至全部期权授予完毕。
2.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不应少于12个月,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对于公司来说,等待期相当于考核期,员工只有在等待期内满足了某些条件,比如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达到了一定的业绩,才可以在等待期结束后行权。不能满足条件的,可以延长等待期、降低行权比例或者取消授权。例如业绩达到A级,可以100%行权,B级可以行权80%,C级可以行权60%,D级取消授权。
3. 行权期。指可以行使期权的期间,等待期结束后就进入行权期。
上市公司至少应当设置两个行权期,同时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每个行权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对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4. 可行权日。由于行权期时间较长,如果员工在行权期内任意行权,会带来极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可以在行权期内,具体约定可行权日。
首次可行权日还起到确定行权期起点的作用。在可行权日,员工可以行使期权,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5. 有效期。指股权激励计划生效日(可能早于或等于股(票)权授予日)到最后一个行权期的结束日。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股权激励计划有限期结束,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6. 限售期和可转让日。限售期和可转让日不是必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行权后取得的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但是为了防止员工将股权转让后一走了之,公司可以约定限售期,在限售期内,员工不可转让通过行权取得的公司股权。
限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为可转让日,此后员工转让公司股权不再受到限制。
7. 转让日。指员工实际将行权取得的公司股权转让的日期。
(二)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以一定的价格将本公司股权出售给员工,并同时规定,员工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对外出售该股权。
限制性股票的主要时间点(段)包括:
1. 授予日。指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授予给员工的日期。
2. 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不应少于12个月,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性规定。
限售期与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作用类似,在限售期内,员工不得转让限制性股票。
3. 解除限售期。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以转让的期间。
上市公司至少应当设置两个解除限售期,同时规定分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
4. 转让日。指员工实际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转让的日期。
(三)股权奖励
股权奖励,是指公司直接以公司股(票)权无偿对员工实施奖励。股权奖励一般不附有任何限制条件,是最为直接的股权激励措施,但股权奖励不能在公司和员工间形成利益上的紧密联系。
(四)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股票增值权与股票期权较为类似,相当于赋予被激励人认购权和行权当期即时向公司出售标的股权的权利。
❻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款如何计算
股权激励是指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具体分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3种形式。其中,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直接获得股票增值的权利;而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在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授予的股票在禁售期内是不得出售的。那么,个人取得上述股权激励所得应如何缴税呢? 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而取得的所得是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无论是股票期权所得,还是股票增值权所得以及限制性股票所得,均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激励对象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取得的只是与本公司股票有关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在取得时并不能给其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在授权日或授予日对其缴税,而是在行权日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缴税。现举例说明不同情况下的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股票期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一】A集团(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2009年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授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0万股公司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授予后自授予日起3年内有效;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行权日之间的等待期为1年,即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张某获得公司1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价格为15元/股。假定1年后经考核张某符合行权条件,将于2010年2月5日行权,即按15元/股购买10万股股票,当日该股收盘价格21元/股。依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21-15)×100000=600000(元);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因此公式中涉及的规定月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为12。依上述规定,应纳税额=(600000÷12×30%-3375)×12=139500(元)。股票增值权所得如何缴税【例二】B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以该上市公司为虚拟标的股票,在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本期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等待期为两年,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至该日的第二个周年日止,等待期满后的3年为行权期。其中,第一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40%,第二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第三批计划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该期所授予股票增值权总量的30%。2008年2月5日,激励对象王某获得10万份股票增值权,授予价格为15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业绩考核符合标准,并按计划兑现股票增值权总量40%的增值额,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4元/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16号)规定,应在行权日对张某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24-15)×100000×40%=360000(元),应纳税额=(360000÷12×25%-1375)×12=73500(元)。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缴税【例三】C上市公司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个年度执行,即2009年~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两年,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和安排分批解锁。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1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文件规定,应在解锁日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20+22)÷2×100000×40%-15×100000×40%=240000(元),应纳税额=(240000÷12×20%-375)×12=43500(元)。再如,该公司采取回购股票方式向激励对象无偿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条件及解锁规定不变。2009年2月5日,激励对象李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10万股限制性股票,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假定2010年2月5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并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40%,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2元/股。则应在解锁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20+22)÷2×100000×40%=840000(元),应纳税额=(840000÷12×35%-6375)×12=21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