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监会股票质押新规
该办法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两交易所与中国结算一起,对此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试行)》)进行的修订。与《业务办法(试行)》相比,《业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 股票质押新规
法律分析:1、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再融资。原本的规定只要求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但这次讨论稿增加了对质押集中度的要求,未来可能对在途合约造成影响。
2、金融机构和类金额机构、资管产品不得作为融资人。此前的规定并未对融资人的主体类型作出明确限制,而这次讨论稿强调资金融入方为参与实体的企业与个人,资管产品不得作为融资人,这也直接禁止了资管计划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加杠杠。
3、资管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单只股票的融资额与数量分别不能超过产品规模和股票数量的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3. 股权质押新规对个股有什么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都有听过有的人因为急需要资金来做应急而做过汽车或房屋的质押等手续。其实,股市里也有“质押”这一东西,那么在今天先让大家对“股权质押”的具体内容做一番分析吧。拓宽一下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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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1.股权质押的意思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公司)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当一个公司要进行股权质押时,一般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
股权质押的情境一般是这样的:
如果某企业近期需要2000万资金,选择了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倘若银行把钱借给他了,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么实际到手的资金是1000万。为了防止出现其无法偿还银行本金的风险,所以银行设置了预警线和平仓线,可防止利益出现损失,一般两者多为140-160%或130-150%。
另外,公司做股权质押是有上限规定的,股票质押率通常会打5~6折,多数5折,期限多半在半年至2年,那么最后质押率水准如何就是由公司的资质来确定的。值得关注的是,若股权冻结了的话那将不能进行质押。
3.哪里可以查看股权质押的相关内容?
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网及某些金融终端等查询。要是在股市里还是要多多注意公司股权质押信息,当然了,其他信息也要留意。这里有个链接,大家去点击即可获取一份投资日历,里面包括了很多的信息比如:公司除权除息、新股申购和停牌复牌等具体信息:专属沪深两市的投资日历,掌握最新一手资讯
二、股权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股票有影响吗?
股权质押它就是一种作用于融资的工具,可以拿来补偿现金流,还可以拿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现状。
不过,像是平仓或爆仓以及为保持股权而丧失控制权的风险还是会有的。
对股票的影响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还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
1、利好股票的情况
如果公司进行股权质押来获得流动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经营主业或者开展新项目,即可以视为利好,因为它是利于开疆扩土的。另外,你所质押的是流通的股票的话,这意味着在市场上该股的股票数量减少,需求量基本是没什么变化的,那拉升该股所要的资金量减少了,处于市场风口的话容易开启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仅仅为了偿还短期债务以及无关公司发展大计的支出的情况,这反而体现公司财务的窘况,会降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预期和好感度。另外,如果股权进行高质押,要是导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预警线的话,假如证券公司出售质押股票,容易形成负反馈,影响市场对该股票的做多情绪,最终导致股价的可能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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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内容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新《办法》规范了融入方资质、资金用途、最低交易金额和初始质押标的范围,明确了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与此同时,融入资金不得用于淘汰类产业、新股申购或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2、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新《办法》明确了股票质押集中度和质押率上限要求。具体而言,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3、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新《办法》明确了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5. 新规为银行股权质押带来哪些利好
相较股份行和大银行,中小银行做股权质押并不具备价格优势,定价看目前没有统一水准,都是个票个议,质押率折中价约在55折,相较去年牛市已经是很低的水平了。新规后,虽然银行还未出台具体指引,但股权质押很可能会面临重新估值,只是不会全部重新估值,毕竟许多股票质押率已经很低了。
从wind数据看,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多家城商、农商行均有业务开展。虽然股权质押的直接影响较小,但减持定增受阻对银行的间接影响不容小觑。对银行而言,定增配资业务,尽管表面上看重的是第一还款来源,而不是质押股票的第二还款来源,但实际上,给上市公司定增配资的业务,主要依托的就是减持退出。
对于银行接下来的应对,某城商行支行行长表示:“对于银行来讲,就存量而言,主要是要和客户协商,追加增信或者提前还息或多还息。增量业务,从我个人角度,基本是不会做了,还是要回归到融资主体的现金流究竟能不能覆盖融资,而不再是依靠减持退出。”
减持新规的推出,意味着银行更加不会介入单票定增配资。银行更愿意选择私募打包几家公司的资产池进行配资,以分散风险,单独给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配资的风险太大。